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汇总十篇-9游会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1 16:20:57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1)

项目成本分析,就是利用系列统计资料,将合同预算、施工预算、计划成本与实施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比较,了解成本的变动情况,利用一定的方法,分析成本盈亏的原因,同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寻找降低项目部施工成本的途径,减少不合理消耗,达到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具体来说,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了解项目部当期的成本运行状态;

2.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寻找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3.强化管理手段,完善成本管理办法;

成本分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找出盈亏原因,改善管理,因此,从成本分析的角度出发,在成本分析过程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成本分析的目标是寻找盈亏,如果蓄意掩盖事实或用虚假搪塞,则势必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在成本分析的过程中,不管是成绩还是失误,都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用“一分为二”的辨证方法对事物进行客观地评价。

第二,定量分析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比较,定量分析对成本的评价更精确,更领人信服。因此,要多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充分利用统计资料进行定量分析。

第三,及时性原则。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及时。

第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月已经发生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成本,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月的成本数据。

第五,为施工生产管理服务的原则。成本分析不仅揭露矛盾,而且要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积极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为项目部共同的事业——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服务。

项目部需要建立规范的严格的月度成本分析制度,把月度成本分析做为总结成本管理业绩、改善和深化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

一系列成本报表完成后,由财务部长进行收集汇总,然后要经过经营副经理审核确认,并把概况信息通报项目经理。

成本分析活动一般采用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专人专项进行分析,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或书面会谈记录,提交经营副经理确认,最后项目经理审核并存档。成本分析会要求成本分析小组成员全部参加,项目经理主持会议,每次召开项目经理必须参加。

成本分析会的组织

成本分析会的准备工作:各业务口负责人,按经营副经理的组织,每月27日把相关表格准确、及时地填写完毕,并就结果数据形成自己的初步分析,最后交财务部长汇总;汇总后交经营副经理审核,并由经营副经理把初步分析的结果通报项目经理。

在成本分析会上,业务分析是一个重要内容:

第一步:项目经理落实上次成本分析会的问题整改情况。

第二步:分析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月度工程洽商统计分析数据等,此项工作由工程部长负责汇报。

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表的主要意义在于:统计项目是否完成了月进度计划,特别是就未完成情况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此项工作将涉及到系列相关成本数据的统计、计算和分析,比如预算收入、计划成本等。

月度工程洽商统计分析表主要意义在于显示项目在本月期间的工程洽商情况。

第三步:施工产值完成情况、月度经济洽商统计分析、工程分包统计分析表,由经营部长负责汇报。此两表的主要意义在于项目的收入核定。

第四步:主要消耗材料的用量分析、商品砼用量分析、月度技术洽商统计分析,由技术部长负责汇报。

主要消耗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分析表的意义,是依据技术部门提取的材料需用计划,追踪其实际的执行状况;商品混凝土的分析也是着眼于实际与计划的对比分析;月度技术洽商统计分析表主要意义在于显示项目在本月期间的技术洽商情况。

第五步:辅助材料、租赁周转材料、自有周转材料、现场和库存材料状况、租赁机械用量分析,均由物资部长负责汇报。

第六步:劳务分包分析数据由工程部长负责汇报。

第七步:现场经费分析、临设费摊销分析表、四算对比分析表和项目总盈亏分析均由财务部长负责汇报。

在业务分析之后,要进行问题落实并提出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各阶段汇报后,均展开分析探讨。在进行分析说明时,由说明人指出本月存在的问题,如有可能,应针对发现的问题讨论出解决办法并指定相关执行负责人;对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由项目经理指定问题负责人,会后由问题负责人进行问题落实并提出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应于成本分析会后5天内提交项目经理确认,一经确认立即实施。

做好会议记录。每次成本分析会由经营副经理指定会议记录人,记录人要记录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负责人等,于第二天形成会议记要,并将会议记要送达相关人员(可设定专用共享文件夹存放,其它人读取)。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2)

年来,随着高校大规模扩招的结束,高校的发展方向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高校后勤事业尤其是饮食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与挑战日渐突出。如何积极有效应对形势变化,寻找降低食堂成本的突破口,稳定饭菜价格,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方法与手段,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成为高校饮食服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笔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加强饮食成本管理提出几点看法。

一、 成本核算精细化,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高校饮食服务从主副食品采购到验收、保管、出库,从饭菜加工到出售,从收支到月度结算,都是一个完整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高校伙食成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及调价制度

高校饮食工作中的伙食材料采购数量大、品种多、质难辨、价格不确定,要想采购到物美价廉的伙食材料,工作难度较大,采购工作的复杂性对高校饮食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对伙食材料公开招标、评标。尽量扩大招标范围,每类伙食材料至少有两家中标,对供应商提供的伙食材料质量、价格及其供货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以确保伙食材料的物美价廉;挑选资质优良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优质供货商备选资料库。近几年我校伙食材料招标率达95%以上;逐步扩大基地采购规模,缩短供应链,保证了伙食材料以本地市场最低价购进。

2.严格执行询价、报价及调价机制。招标后,针对伙食材料价格的多变性,饮食中心设立了询价员,询价员独立于物流部,专门负责收集整理伙食材料每天的价格变动情况。对蔬菜类伙食材料,每天由物流部、食堂、质检部三方人员组成定价组,查看供应商当天供应的蔬菜,前往本地大型蔬菜市场考察后定价。其他伙食材料,如果价格变动较大,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物流部考察,结合询价员报价,最后确定调价方案。

(二)建立严格的伙食材料验收和入库出库制度

中心设立独立于食堂的仓储部,出台了《关于食堂伙食材料及低值易耗材料采购验收的管理规定》。对于直接进入食堂的伙食材料,由物流部采购员、食堂班组长、核算员以及保管员三方验收,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数量,班组长负责质量;对于入库的伙食材料,由物流部、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对质量数量把关。伙食材料领用时,保管员发货,班组长签字认可,核算员复核数量,保证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建立全员参与成本控制的运行制度

首先,中心修订了《食堂设备管理办法》、《能源使用管理办法》和《节约型食堂建设方案》等制度,对相关生产行为进行框定,并规定了奖惩办法。通过采取节能措施,采用高科技、低碳技术等新型节能产品和新能源,逐步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提高了食堂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四)建立科学的核算及分配制度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高校饮食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运作。饮食中心依据与学校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指标层层分解,与食堂签订《经营和安全目标责任书》。根据有关成本核算政策,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饮食服务中心核算办法》,在考核的基础上与经济利益挂钩。在岗位制定上,各个工作环节、各个工作岗位的员工是成本费用的直接有效控制者,只有全体员工从上到下组成一个全员成本管理的群体,形成一个人人为食堂、处处讲效益的氛围,才能真正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在经营运行方面,统一规定毛利率,在计算、计提食堂工资薪酬时,为了满足低价菜的供应,不但要根据营业额、伙食材料支出、能源支出这些财务指标,还要根据消费人次这项财务指标,从而完善了劳务报酬发放办法。

完善机制建设,激发了内在活力。伙食材料采购中,建立起采购验收调价机制;验收领用中,严格执行伙食材料验收和入库出库制度;生产加工中,建立全员参与成本控制的运行制度;成本核算中,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与精细化,确保核算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

二、成本核算精细化,必须有硬件作支撑——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食堂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满足师生越来越高的就餐需求,食堂管理也要由粗放型模式向精细化模式方向发展,因此,成本核算工作中,传统的手工操作显然已不能满足需要。为便于食堂成本核算,利于食堂经济活动分析,提高饮食工作管理水平,成本核算必须运用现代化手段。

成本核算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食堂层面上的核算,一部分是中心层面上的核算。

(一)食堂层面上的核算

成本核算要求每个食堂达到日核算。2011年,根据中心实际情况,针对食堂发生的伙食材料、低值易耗购置等支出,自行研发了一套完善的“物流系统”。根据耗用的伙食材料分类,设计了类别目录树,分别为粮食类、蔬菜类、肉类、禽蛋类、食用油、干菜调味类、水产类、饮料类和低值易耗类这9个子类。类别目录树分类科学,查询方便,并设置了权限。食堂伙食材料由计划申报到采购验收、领用、耗用、盘存全部通过“物流系统”实现,再借助中心办公平台,对食堂营业额、伙食材料耗用等数据定期向食堂发送日报、周报、旬报及月报,为食堂纵向比较与分析、食堂之间的横向比较与分析搭建了坚实、科学的平台。“物流系统”的建立,使食堂实现单菜成本核算,提高了食堂经营情况分析的时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中心层面上的核算

中心设立财务核算部负责中心的财务核算,并在2001年就已经实现会计电算化。财务部根据中心核算办法,每月在计提各食堂工资薪酬时,首先核算本期食堂营业额、耗用的伙食材料、能源支出、低值易耗支出以及毛利率,然后与食堂上报的本期收支情况核对。另外,在核算前,财务部根据供应商已结算的单据与保管员实际开具的单据一一比对,即核算前增加抽单环节,这样就避免了因个别供应商本期没结算而导致的食堂核算不实情况。

按月、季、半年、年及时、真实、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报表既反映各食堂收支以及经营运行情况,也反映中心总体的经营效益情况。

“物流系统”的建立以及会计实现电算化,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由“核算型”模式向“管理型”模式转变,由“粗放型”模式向“内涵型”模式转变,由事后管理向事中控制、事先预测转变,为成本核算精细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技术支撑。

三、成本核算精细化,必须以软件实力建设为主导——强化核算队伍建设

成本要实现精细化管理,既要达到现代化的硬件技术要求,还要求核算人员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自身软实力。2011年以来,中心加强对核算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队伍建设,为中心的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意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涉及财务知识、办公自动化、成本核算、管理知识等,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核算精细化水平。(3)强化效益、科学理财观,使核算人员观念由服务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不仅仅局限于泛泛的数据计算,日常的核算,还要注重通过数据反映的基本情况,分析工作中取得哪些成绩,还有哪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如何改进,从而把核算工作提升为管理工作,增强核算综合分析能力,提高核算管理水平。

四、成本核算精细化,必须进行数据分析——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分析会

“物流系统”的建立,使食堂及食堂之间实现纵向及横向比较,也为中心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分析会提供了条件。我校经济分析会一般定于每季度结束后下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召开。

(一)会议准备

准备阶段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参会部门准备好本季度的基本情况及分析内容,二是由中心财务核算部就中心各部门经营情况统一汇总,制定《季度经营情况分析汇总表》。

(二)会议流程

(1)部门汇报。各部门按以下内容进行汇报:基本情况、形成原因、采取何种措施、取得的成绩或管理亮点、面临何种困难或问题、改进建议及意见等。(2)分管主任点评。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对中心本季度经营情况进行点评,点评内容主要涉及:各部门的管理亮点、采取何种有效措施、取得何种成效,以使其他部门取其之长,补己不足。最后,对中心本季度经营情况进行汇总、评述。(3)中心主任总结。由中心主任针对本季度经营情况全面总结,并针对本次经济分析会反映出的问题做进一步部署。

经过长期实践、逐渐摸索和完善,经济分析会制度已经成为我校饮食服务中心实现成本控制的有效措施。通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中心管理日益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食堂饭菜价格趋于稳定,饭菜质量大大提高,能源节约意识逐步增强,学生就餐率和满意率都稳步提升,强力推动了精益化管理的深入开展。

高校饮食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更是一项经常性、持续性的工作,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高校饮食的生存与发展,与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息息相关,只有实施高校饮食成本核算精细化管理,高校饮食事业才能在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3)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产情况表、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等11部分组成(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担保类金融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照《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应按我部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可以财务分析报告代替财务状况说明书;各地财政部门应将担保类报表数据与银行类(含信用社)、证券类和保险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二)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省级财政部门要编报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担保类金融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四)地方财政部门需同时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生成,地方财政部门在进行户数核对时,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填列变动原因。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一)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企业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顺序装订成册。

2.企业上报20*年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应向我部正式单独行文,并按文件、保值增值情况表(含附表主要指标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3.以上资料(除决算报表外)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4.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5.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等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1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编报说明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汇总报表(信用社汇总报表须单列)、证券类汇总报表、保险类汇总报表、担保类汇总报表及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类汇总报表,毋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及时完成20*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录入、上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对各单位上报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4)

关键词:现金流量表;财务费用;汇兑差额;间接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时,对于外币交易金额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汇兑差额”反映。企业通常在对外币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项目按照期末即期汇率进行调整、结算时以及外币兑换过程中形成“财务费用-汇兑差额”,本文分别对上述三类业务中形成的汇兑差额进行案例分析,研究其在现金流量表的列报。

为更便于我们理解、分析,本文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均假设甲公司在某会计期间内仅发生此一笔案例所述的业务,且不考虑与该笔业务相关的结转成本、税金等任何其他方面的影响因素,本文以下将此假设简称为“特殊假设”。

一、外币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项目,在期末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差额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分析

例1: 2013年10月1日,国内甲公司向国外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款为80 000美元,尚未收到货款,当日汇率为1美元=6.09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相应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账款(80 000×6.09)487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7 200

假定2013年10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3元人民币,则甲公司在2013年10月31日按照即期汇率调整的会计分录如下:

(2)借:应收账款80 000 ×(6.13-6.09)3 200

贷:财务费用-汇兑差额3 200

对例1所述业务,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填列?分析思路如下:在“特殊假设”下,由会计分录(1)、(2)可以得出,甲公司的10月份净利润为490 400元,而其在此期间无任何现金流动。因此,在其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对此笔业务无需做任何反映。但是,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490 400元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需要通过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相关项目中扣除490 400元才能实现。此时,有以下两种调整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扣除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490 400元(汇兑差额3 200元所引起的应收账款的增加也视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另一种方式是先通过“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扣除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487 200元(汇兑差额3 200元所引起的应收账款的增加不视为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然后再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将此汇兑差额3 200元扣除。

例2:甲公司于2013年8月6日,从国外的丁公司购入货物一批,货物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将其作为原材料核算。根据合同,货款共计1 000 000美元。甲公司拟2013年9月25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2013年8月6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17元人民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相应会计分录如下:

(3)借:原材料6 170 000

贷:应付账款(1 000 000×6.17)6 170 000

假定2013年8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8元人民币。则甲公司在2013年8月31日按即期汇率调整的会计分录如下:

(4)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10 000

贷: 应付账款1 000 000×(6.18-6.17)10 000

在“特殊假设”下,甲公司在2013年8月的净利润是-10 000元,而其在此期间内也无任何现金流动,因此,在其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对此笔业务无需做任何反映。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10 000元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需要通过“存货的减少”项目将存货的增加额6 170 000元扣除。另外,需要通过“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将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额6 180 000元加回,或通过“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加回 6 170 000元,然后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将此汇兑差额10 000元加回。

如果将例2中的“甲公司将其作为原材料核算”改为“甲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其他条件均不变。则甲公司进行的相关会计处理只需将会计分录(3)中的会计科目“原材料”改为“固定资产”,其他均不变。在“特殊假设”下,由于此期间内无任何现金流动,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也无需做任何反映。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10 000元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有两种调整方式:一种方式是将此汇兑差额引起的应付账款余额增加的10 000元视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额加回;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将此汇兑差额10 000元加回。由于此笔外购固定资产业务属于投资活动,所以,2013年8月6日形成的应付账款6 170 000不属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例3、甲公司2013年1月1日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500 000欧元,利率6%,期限为6个月,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欧元=8.2元人民币。假定借入的欧元暂存银行。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5)借:银行存款( 500 000×8.2)4 100 000

贷:短期借款( 500 000×8.2 )4 100 000

假定2013年1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欧元=8.6元人民币且公司已将借入的欧元全部购买货物(即无欧元银行存款)。则甲公司在2013年1月31日按期即期汇率调整的会计分录如下:

(6)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200 000

贷:短期借款500 000×(8.6-8.2)200 000

在“特殊假设”下,甲公司2013年1月的现金流量表主表筹资活动“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应填列4 100 000元。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200 000元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需要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将汇兑差额200 000元加回。

综上,外币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项目按照期末汇率调整形成的汇兑差额,其虽然使资产负债表相关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项目的期末余额发生变动,但是并未引起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动,因此,在分析填列现金流量表主表的相关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此类汇兑差额的影响因素。另外,由于此汇兑差额属于未实现损益,影响企业当期的净利润,但是并未引起企业当期现金流量的变动,因此,在间接法下需要通过“财务费用”或“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等项目将此汇兑差额从净利润中予以扣除或加回,以保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将此汇兑差额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重复扣除或加回,只需在一个项目中反映,且应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的处理方式。

二、外币兑换形成的汇兑差额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分析

例4:接例1,甲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收到货款8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14元人民币,公司于收到货款当日结汇,中国银行当日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6.12元人民币。则甲公司此外币结汇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8)借: 银行存款-人民币80 000×6.12489 6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1 600

贷:银行存款-美元80 000×6.14491 200

例5:接例2,甲公司在2013年9月25日从中国银行购汇1 000 000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是1美元=6.12元人民币,中国银行美元现汇的卖出价是1美元=6.13元人民币。甲公司购汇后拟于当天向国外的丁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则甲公司在购买现汇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9)借:银行存款 美元(1 000 000×6.12)6 120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10 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1 000 000×6.13)6 130 000

例4、例5中的汇兑差额分别为1 600元、10 000元,其均属已实现的汇兑损益,且使甲公司在当期的现金流量发生变动。例4中甲公司将外币结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例5中甲公司兑换外币的目的是用于支付购买原材料(属于经营活动性质)的货款,所以,应将此类汇兑差额计入现金流量表主表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另外,由于此类汇兑差额既影响当期净利润,又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故间接法下无需要对此类汇兑差额进行调整。

如果例5中甲公司向国外丁公司支付的货款是固定资产采购款,而不是原材料采购款,则甲公司兑换外币的目的是用于支付购买固定资产(属于投资活动性质)的货款,此时,应该将此汇兑差额10 000元计入现金流量表主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另外,由于此汇兑差额既影响当期净利润,又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此在“特殊假设”的基础上,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10 000元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需要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加回此汇兑差额。

如果例5中甲公司在2013年12月1日从银行购汇1 000 000美元不是为了及时付清货款,仅仅是为了规避汇率的变动风险而进行的外币兑换,假设兑换后的外币1 000 000美元仍然由甲公司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持有。此时,应将该汇兑差额10 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主表“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下反映较为合理。相应地,在间接法下,也需要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加回此汇兑差额。

综上,外币兑换过程中产生的汇兑差额,需要根据外币兑换的目的进行判断,将其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等具体项目下,在此基础上,再确定间接法下是否对该汇兑差额进行调整以及调整的方式。

三、外币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结算形成的汇兑差额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

例6、接例1,甲公司在2013年11月5日收到货款8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14元人民币。则甲公司在2013年11月5日结算外币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1)借:银行存款(80 000×6.14)491 200

贷:财务费用-汇兑差额800

应收账款(80 000×6.13)490 400

此外币结算时形成的汇兑差额800元增加了甲公司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金额,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分析填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时需要考虑此汇兑差额的影响因素。另外,由于此汇兑差额既影响当期净利润,又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在“特殊假设”的基础上,在间接法将净利润800元调节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491 200元时,需要通过“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加回490 400元,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加回800元。

例7、接例2,甲公司在2013年9月25日一次性向国外丁公司付清1 000 000美元,2013年9月25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2元人民币。则甲公司在2013年9月25日结算外币应付账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2)借:应付账款(1 000 000×6.18)6 180 000

贷:财务费用-汇兑差额60 000

银行存款(1 000 000×6.12)6 120 000

此外币结算时形成的汇兑差额60 000元抵减了甲公司购买商品所支付的现金金额,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分析填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时需要考虑此汇兑差额的影响因素。另外,由于此汇兑差额既影响当期净利润,又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在“特殊假设”的基础上,在间接法将净利润60 000元调节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6 120 000元时,需要通过“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扣除6 180 000元,再通过“财务费用”项目加回60 000元。

如果例7中甲公司向国外丁公司支付的1 000 000美元是采购固定资产的货款,此时的汇兑差额60 000元则抵减了甲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使其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变相地增加60 000元,同时没有引起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因此,在“特殊假设”的基础上,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60 000元调节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元时,需要通过“财务费用”项目扣除汇兑差额60 000元。

综上,外币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项目结算形成的汇兑差额,因其属于已实现损益,通常会引起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动,因此,要在对汇兑差额引起企业现金流量变动的业务性质(经营、投资、筹资)分析的基础上,填列现金流量表主表,并据此确定间接法下是否对该汇兑差额进行调整以及调整的方式。

通过以上三类产生汇兑差额的业务的具体分析,说明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只有明确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形成的原因、性质及其对现金流量和净利润的影响,才能将其在现金流量表中正确列报。(作者单位: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5)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7-0098-03

制造业中生产成本核算涉及凭证和记录单据较多,在对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过程中需要采用询问、分析性程序、检查、核对、计算等审计程序,一般来说耗费审计时间较长,也是审计发现差错和舞弊的高发区域。本文拟对a公司生产成本实质性测试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审计建议,希望有助于企业日后规范生产成本的核算和管理。

一、案例背景

2014年2月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a公司的委托,对其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事务所首先了解该公司生产方面基本情况:a公司是自然人投资的民营企业,年产值接近5亿元,产品主要原料为大豆油,投入到产出时间大约8小时左右,该企业有14个反应釜,车间工人实行“三班倒”制度,除法定的节假日和设备检修外,生产设备日夜不停。每种原材料存放地点不在同一仓库,生产产品要领用三种原材料(一种主料,两种辅料),产品成本中材料所占的比重达到95%以上,因而每天涉及的领料单较多。另一方面每天每个反应釜至少可以产出两批次的产品,产品入库单据也较多。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领用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程序时,产品入库成本走势与采购主料大豆油单价走势在2月份和7月份出现背离,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而生产产品的单个成本不降反升的现象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是判断生产成本会计处理的合法性与公允性,通过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来确定:生产成本的发生、用途、性质和数额是否正确合理;生产成本的核算对象、分类、归属是否适当;生产成本分配、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合理且全年没有变化;生产成本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生产成本的披露是否恰当。

审计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生产成本核算以及涉及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

三、审计过程及审计发现

(一)获取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核算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相核对是否相符。表1是a公司2013年7月份生产成本分配汇总明细表。

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复核了7月份生产明细汇总的正解性,将直接材料与材料耗用汇总表、材料明细账、材料总账相核对,直接人工总额与工资汇总表、员工工时记录表、人力资源提供在职人员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总账相核对,制造费用总额与制造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账、制造费用总账相核对,没有发现异常,账账一致、账表一致。

(二)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审计人员对生产成本进行了分析,首先将主料的采购单价与每月入库产品单个成本利用折线图的方法分析产品入库单价走势是否合理,发现2月份和7月份两个月出现背离,采购单价下降,产品入库成本反而上升。表2和图1显示了产品xb001在2月份和7月份与主料大豆油采购单价背离现象,接着审计人员又将每个月原材料领用表中每个产品的领用原材料的数量进行绝对额比较,每个月单个产品消耗主料的数量上下浮动不大,但7月份单个产品消耗辅料的数量上涨较多,采用分析程序得出的结论需要进一步抽查凭证和进行核对、计算才能确认差异是否正常。

另外还对各期直接人工总额和制造费用总额进行分析性程序,没有发现明显异常现象。

(三)查实分析程序所发现的异常

审计人员通过询问、核对、审阅、计算等程序后,重点抽查了2月份和7月份有关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凭证,查实2月份单个产品的入库成本存在背离的现象是因为2月份我国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的产量较低,约是其他月份产量的三分之一,导致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摊到单个产品的费用较高,没有其他异常。查实7月份背离现象是单位在该月接收一笔加工业务,领用了辅料进行加工,总共领用辅料价值180 790.93元,该企业收取委托方450 000元加工费(含辅料)没有确认收入(收到的货款作为“小金库”),而是将领用的辅料计入当月xb001的直接材料中,导致xb001产品单个成本上升78.51元。审计人员建议a公司账外450 000元加工费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辅料成本180 790.93元确认为其他业务成本,并确认应补交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计人员在审计底稿中记录调整分录如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 450 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加工 384 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384.62

借: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加工 180 790.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 790.93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5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 576.92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 961.54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94 519.23(378 076.9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94 519.23

审计结论:该公司没有对委托加工事项确认收入,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事项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调增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50 000.00元,调增应交税费科目余额166 442.31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83 557.69元;应调整利润表的项目:调增营业收入384 615.38元,调增营业税金及附加6 538.46元,调增营业利润378 076.92元,调增利润总额378 076.92元,调增所得税费用94 519.23元,调增净利润283 557.69元。

(四)生产成本计价方法的测试

1.了解a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一致并作出审计记录,得出审计结论为相一致。

2.抽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保持一致,通过抽查得出:直接材料领料时有明确的用途,直接归属,不用分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分配原则前后期是保持一致的,按当月生产量的比重进行分配,所选分配原则也符合企业实际。对材料领用的抽查如下:从1月、5月、11月领料单据中随机抽取50份,追查至对应的明细账和总账并进行核对;又从3月、6月、12月明细账记录中随机抽取50笔业务,追查到领料单据并进行核对,抽查记录记入审计底稿,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对直接人工费用的抽查:选择1月、8月、12月三个月工资汇总表进行抽查,核对生产工时记录、职工手册、职工上班打卡记录、工资明细表之间是否相符,并按小时工资率进行计算,以判断是否正确。审计结论没有发现异常。

(五)制造费用的测试

1.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审计结论相符。

2.对制造费用各明细进行绝对额比较,询问并分析波动的原因,需要重点核实审计底稿中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和维修费用各月增减变化情况。

3.选择重要或异常的制造费用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审计,发现a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原则前后不一致,当维修费用高时,低值易耗品摊销就少一些,反之亦然,存在调节生产成本的现象。查实维修费用6月发生额中一笔70 256.00元的支出和10月一笔26 886.38元的支出是属于购买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性质的资本性支出),不应直接计入维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以折旧的方式反映在制造费用中,这两台设备与固定资产盘盈两台设备结果相一致。也查实该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手续不健全,只对单价较高的低值易耗品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其他低值易耗品购买后就直接堆放在车间管理办公室,车间管理人员不需要经过任何手续就可以领出,审计人员利用低值易耗品盘点结果,倒算出2013年应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与账面上摊销金额相比,查出2013年多摊销低值易耗品75 433.93元。审计人员记录整个审计过程,并在审计底稿中记录建议调整分录(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率5%,预估机械设备折旧年限10年,该公司低值易耗品单独作为一级会计科目核算,鉴于当年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调整时直接调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类 97 142.38

贷:累计折旧 3 762.86

主营业务成本 93 379.52

借:低值易耗品 75 433.93

贷:主营业务成本 75 433.93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42 203.36(168 813.4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2 203.36

审计结论:该公司存在着制造费用核算中没有分清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以及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多摊销低值易耗品的问题,这些事项都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其中应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调增固定资产项目97 142.38元,调增累计折旧项目3 762.86元,调增低值易耗品项目75 433.93元,调增应交税费项目42 203.36元,调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6 610.09元;应调整利润表项目:调减主营业务成本168 813.45元,调增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168 813.45元,调增所得税费用42 203.36元,调增净利润126 610.09元。

四、审计建议

(一)对需要调整事项的建议

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后将上述确定需要调整的不符事项,以书面方式及时与a公司管理层沟通,征求a公司对需要调整会计报表事项的意见。取得管理层书面同意调整的确认函后,审计人员取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针对舞弊事项和其他不当事项给予管理层的建议

1.建议公司经营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不得偷逃税款。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要设置“小金库”,要按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纳税人的义务,以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规范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制度,将低值易耗品归于仓库管理,按正常入库、出库程序进行填报入仓单和出库单,及时登记在用、在库的低值易耗品,避免企业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对低值易耗品摊销的随意性以及错误分摊的现象,严格遵循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3.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不得将资本性支出直接列入当期制造费用中,而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以折旧的方式在日后摊销到成本费用中。

五、该案例对审计人员的启示

生产成本项目涉及企业自制原始单据较多,在料、工、费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单证和账表,审计人员不仅要注重这些单证与账面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和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复核工作,而且要特别注意采用分析性程序,这对于确定审计重点和发现差异和异常波动非常有用。

【参考文献】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6)

一、背景及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简介

1.背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塑料管道在产量上有很大增长,而且国产塑料管道在质量和技术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国家经济稳中向好态势不会改变,为适应市场需要,该行业不断推出新产品,掀起了行业内竞争高潮。目前,我国化工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企业若想脱颖而出还需要一些努力。2.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简介。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该公司)座落于环渤海经济圈内的古城———沧州,是由河北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钜鸿(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5075万元,占地1000余亩。公司拥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pe管材生产线及双向同步拉伸尼龙(bopa)生产线,其产品品质达到国内同类产品一流水平。曾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北省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凭借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pe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细分行业的先行军。随着pe、bopa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的产能有效释放,行业地位逐渐凸显。本文选取沧州明珠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作为分析基础,运用哈佛框架进行分析,在四个维度进行探索,希望能够对该公司乃至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哈佛框架分析

从战略、会计、财务、前景四个维度研究沧州明珠,利用2016-2018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1.战略分析。战略分析不同于定量分析,需要研究企业战略环境和自身战略规划。战略规划主要依靠swot分析模型具体分析,从企业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角度出发,综合分析企业战略规划的合理性。而战略环境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来源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方面。利用pest分析模型能够分析出企业所处宏观环境。①政治(political)。“十三五”期间,国家层面的政策贯彻执行,市政建设用排水、给水、供热以及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项目仍是塑料管道的主要应用领域。将给pe管道行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契机。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存在着变动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推动,伴随经济进一步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政策也会做出调整,支持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及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隔膜产品业绩波动。中美贸易战对汇率的影响无法确定,汇率波动的风险导致进口原材料稳定性的风险提升,而且结算主要以美元为单位,贸易战下的汇率波动将间接或直接影响公司利润。②经济(economic)。行业内普通塑料管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市场处于饱和状态,而高端的塑料管道仍是供不应求,市场空间极大。沧州明珠公司在普通塑料管道市场之中并无太大的竞争优势,在高端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地区市场分布方面,沧州明珠细分市场在华北、华东地区有大量的市场,但是2017-2018年华北、华南地区市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华北地区下降幅度达到了39.08%,华中地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快速增长。③社会(social)。沧州明珠早年口碑较好,公司的产品和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公司连续三年被认定为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连续两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沧州明珠的产品“陆通”“东鸿”商标品牌被广大同行认可,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陆通”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④技术(technological)。pe管道产品方面,沧州明珠公司拥有先进的pe管道产品生产设备。部级实验室、pe(聚乙烯)管材的生产线均是巴顿、克劳斯玛菲设备,米重控制系统、超声波测厚检测系统、管件的集中供料系统等都是行业顶级配置,在行业内属于领先水平。硬件设备的先进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bopa薄膜产品方面,沧州明珠公司是国内最大的bopa薄膜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第一家通过自主研发,全面掌握bopa薄膜双向同步拉伸工艺的企业。世界范围内,bopa薄膜的同步双向拉伸技术尚不普及。沧州明珠组建了一支设备集成、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队伍,该队伍具备为客户定制bopa薄膜专用产品的能力。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沧州明珠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突破了相关技术瓶颈,掌握了干法隔膜、湿法隔膜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并实现了规模化生产,成为国内少数能同时生产干法隔膜、湿法隔膜和涂布改性隔膜产品的企业,锂电隔膜产品已进入国内较大锂电池厂商。2.会计分析。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这三个项目对公司的生存发展都有着重大影响,所以就有理由认为这三个科目的会计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分析产生重大影响。[1]①货币资金分析。沧州明珠的货币资金在2016-2018年分别为62038.91万元、32467.12万元、21149.36万元,占比分别为17.08%、8.48%、4.36%。一般来说,“货币资金”项目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越高,经营风险越小,企业偿债能力越强。如果总资产比例较低,说明企业的资本链存在一定的风险,偿付能力较弱。结合实际情况来说,该公司2016-2018年每一年都发放现金股利,而且随着股数的增加派发的现金股利也在增加,可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货币资金前景预测较好;另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较2017年降幅为66.82%,其主要原因是pe管道产品销量减少,原料采购金额增加;bopa薄膜产品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售价降低。②固定资产分析。2016-2018年沧州明珠规模不断在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86574.60万元、119369.29万元、145303.72万元)、总资产(363139.47万元、382875.84万元、484652.95万元)都在不断增加,可见公司的生产能力在不断提升,但是2018年的财报显示公司产能释放不足,一定程度上固定资产的投资并不是十分合理,理应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业布局调整,这也表明沧州明珠公司的前景应该是值得期待的。③存货分析。该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6481.75万元、352443.93万元、332509.93万元;近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32.85%、27.96%、16.55%;近三年的主营业务率分别为31.91%、26.98%、15.80%;近三年的存货分别为29125.15万元、29114.51万元、46965.73万元。从这些指标来看,2016-2017公司发展迅速上升,但是在2018年度,公司业绩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pe管道产品和干隔膜销量低于去年同期,存货逐年增加,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会造成存货积压,在化工行业内,很可能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最终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利润减少。3.财务分析。国内外财务分析方法逐步趋于丰富、完善。目前,国外学者采用的主要财务分析方法有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和杜邦分析。在上述三种财务分析方法中,杜邦分析方法更加系统、完整。[2]杜邦分析的核心股权净利率是盈利净利率×总资产周转次数×权益乘数,因此公司的财务分析将在这三个指标中进行分析。2018年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公司经营面临更多挑战。该公司营业净利率在2016-2018年分别是17.63%、15.47%、8.96%;总资产周转率三年来分别是0.91、0.94、0.77;权益乘数分别是1.43、1.28、1.53;权益净利率分别为21.63%、18.58%、9.31%。2017年同2018年相比,营业总收入下降5.66%;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下降50.05%、49.82%、45.37%。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市场的调整,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量有所下降。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品盈利能力下降。最终导致公司权益净利率逐年下降,这也直接的反映在公司股价不断下跌,一定程度使投资者对该公司失去信心。4.前景分析。①主营业务利润率增长预测。从近三年主营业务利润率情况来看,2016年到2018年分别是31.98%、26.98%、15.80%,照此趋势估计2019年沧州明珠主营业务利润率也不会有较大的改变,仍需管理层进行有效管理,提高主营业务利润率,给投资者增加信心。②行业竞争预测。国内化工企业竞争激烈,由于行业门槛较高再加之企业拥有该行业内的顶尖技术,故行业竞争对企业影响不会有较大变化。③风险预测。新能源汽车政策落实的不确定性,中美贸易战的持续进行对汇率的影响带来的风险,行业竞争及营销变革带来的风险。

三、沧州明珠存在的问题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7)

科班预算员的尴尬

预算员是一个有诱惑力的岗位,可以不下工地,工作时间相对自由,福利待遇也相对较高。在工程项目中,其重要性在领导心目中排位靠前。但是,我们也会发现,很多预算员都是刚出校门,会看图纸,学会一个软件就开始做预算,甚至工地都很少去。这样导致的结果是,预算员在现场的一些老资格施工员面前说话力度不高。

同时,现在项目竞争激烈,成本内控压力大。预算员岗位不仅要面对投标报价的预算工作,还需要面对内部成本控制的预算工作。而内部成本控制的核心就是做好成本测算,参与过程监管和控制。对施工过程要素的不理解直接导致预算员想参与也不知如何下手。

现场材料管理叉寸预算工作的挑战

材料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不是项目材料部门一个部门就能够管好的,预算部门也需要参与其中。从前期的测算和计划,到后期的核算分析,预算量价和实际发生的分析对比都是一个复杂繁琐的工作。大多数情况下,预算员作经营分析都是依靠别的部门数据报送,自己汇总,然后呈送。在这个过程中,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对预算员造成无形压力:前期测算时,预算数据的准确性是否够?能否取得现场施工员对于量上的认可?经营分析数据的来源是否准确,其口径是否一致?预算材料和实际使用材料并不一样,如何分析?还原事理,找出要点

熟悉图纸,完成算量,形成用于项目过程控制的施工预算是个非常关键的工作,而且该工作是在工程刚开始即需要完成的内容。而这一点,在很多项目上,往往是做了但做的不全面,边算边干的情况居多。

工程过程中,预算员应该根据工程进展,完成阶段性量上的拆分,形成施工员可借鉴并利用的控制数据,帮助施工员提出一个合理的物资需用计划。工程收尾或者阶段性成本核算时,需要收集施工员的计划量、现场材料的发生量,形成对比,分析偏差。

完成重点,参与控制

要使预算员的算量数据被施工员接受和利用,最重要的是预算员需要清楚知道材料的现场使用情况,比如,品名、规格、替代、属性等。不知道这些内容,将直接导致预算员算出来的材料可能不是现场实际使用材料,也可能算出来的数量和现场用量差别较大。同时,预算员需要多下工地,了解工程进度,以及工程变更情况。

经营分析过程中,及时的数据收集非常重要。作分析之前,甚至开工就需要定义一个明确的核算周期。所有部门统一,使得口径一致,分析的数据才具备有效性。当然,目前阶段,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单靠报送是不够的,很多项目材料管理部门的人员要将帐务弄清楚是一个非常有挑战的工作。数据不准,所有的分析都是空中楼阁,没有现实意义。所以,建议施工项目,使用一个材料数据收集分析的工具解决这个问题。材料管理软件辅助实现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8)

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0.06.07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被商务部禁止的集中案件,这个案件为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所带来的思考,已经超越了案件本身所包含的意义。在商务部否决该项集中一年多之后,重新审视该案所包含的反垄断法原理及其背后所折射的中国反垄断法生态,仍然能够为中国以后的反垄断法实践提供很多素材和思考空间。

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引发的争议

2008年9月3日上午,汇源果汁在香港联交所公告,可口可乐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未行使可换股债券。由于该项收购满足了我国《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的要求,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经由初步审查和进一步审查,商务部最终于2009年3月18日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申请,认为该收购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利影响,导致“两个传导效应和一个挤压效应”。商务部认为集中将产生如下不利影响:(1)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3)集中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的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2号》,.)也即是说,集中可能会导致可口可乐公司传导其市场支配地位和品牌,并对中小型果汁企业产生挤压效应。

商务部否决集中的公告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禁止集中到底是阻碍了效率,还是维护了市场竞争、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抑或是维护了民族品牌和产业安全?实际上,自可口可乐宣布收购汇源之日起到商务部最终否决收购议案,以及收购被否决之后的一段时间以来,多方主体已经通过多种渠道表达了自己的声音。这些主体按其利益属性大致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与收购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包括参与集中的可口可乐和汇源两大公司及其股东和员工,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利益主体,如经销商和果农;第二类是与收购有间接利益关系者,包括果汁行业的现有竞争者和消费者;第三类是独立的第三方主体,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本身等。

在这三类主体中,第一类主体发出的声音最少,因为收购本身对他们而言是有利的,从而更多的不是表达其利益诉求,而是积极参与到推动收购顺利进行的过程,并为收购成功后的企业整合和发展做准备。第二类主体发出的声音最多,因为收购成功与否事关其切身利益。比如,作为消费者的众多网民对这一收购普遍表达了不满和抵制:新浪网上一项由近7万名网友参与的调查显示,高达82%的网民反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收购被否决后,在67787名网友参与的“可口可乐是否涉及垄断”的调查中,68.49%的人认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会形成产业垄断[1]。广大的竞争者甚至发起了“游说商务部”的活动。比如国内多家果汁企业曾要求商务部就此项收购召开听证会;在2008年12月26日商务部召开的行业听证会上,反对意见几乎空前统一。相关的反对意见甚至直接递交给了高层。(参见:谢鹏,余力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被否的幕后博弈[n]南方周末,2009-03-26)这些反对的声音不仅仅从收购有可能损害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而且更多地关注收购是否将危及产业安全甚至国家安全,以及担心民族品牌的旁落。第三类主体作为独立利益主体,其所发出的声音应该是最理性的,但是也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比如,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传导反垄断法专业知识,培植我国市场竞争文化”――“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法律研讨会”上,对于商务部反垄断局的裁决,就形成了三种意见:第一种是“全面肯定论”,以王晓晔教授、吴汉洪教授等为代表;第二种是基本肯定,但认为在具体细节和具体理由未搞清楚之前,不好作出最后评价,以黄勇教授、吴宏伟教授、王丽律师、张野律师等为代表;第三种是针对裁决提出质疑、疑惑和担心的意见,以史际春教授、邓峰副教授等为代表[2]。

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在本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只有在反垄断法的角度下分析和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来看,维护产业安全或国家安全、保护民族品牌以及本土企业等,都不应该成为反垄断法关注的目标。商务部也否定了民族品牌和贸易保护主义与本次反垄断审查有关[3]。下文将从反垄断法出发,对该收购案的反垄断审查,特别是商务部的三个禁止理由作出评价。

二、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法分析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分析是一项巨大而系统的工程,需要通过搜集和处理相关数据和材料,在界定相关市场的基础上,计算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继而推断市场控制力和市场影响力,然后考虑市场进入状况、效率、破产企业集中和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等可豁免情况,最终在两相权衡和比较之后,作出禁止与否的决定。整个反垄断评估流程,蕴含了丰富的法学和经济学分析,绝非在网络上轻轻点击“支持”或“反对”就能作出决断。下面将从反垄断法出发,就相关市场及市场控制力、市场进入和效率抗辩等几个方面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反垄断审查过程展开分析,并对商务部的决定理由作相应评论。本案并不涉及破产企业集中和中小企业集中等豁免情况,因此本文将不讨论这些问题。从相关数据和情况来看,本案也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豁免。但是,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大框,几乎所有的利益需求都能在里面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因此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在分析市场控制力、市场进入以及效率抗辩时或多或少也会有所涉及。

(一)相关市场及市场控制力分析

界定相关市场是分析经营者的市场地位以及集中的市场影响的必要前提。相关市场的范围越大,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就越小,集中对竞争的损害也就越小。在本案中,将相关市场界定为饮料市场、非碳酸饮料市场、果汁市场,还是纯果汁饮料市场、中浓度果汁市场或低浓度果汁市场,对市场竞争影响的判断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果汁饮料按果汁浓度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类:纯果汁是指100%果汁,中浓度果汁是指浓度为26-99%的混合果汁,低浓度果汁是指浓度在25%以下的果汁。根据汇源果汁2008年的上半年年报,按零售额计算,汇源果汁在纯果汁市场的占有率为43.8%,在中浓度果汁市场的占有率为42.4%,在低浓度果汁市场的占有率为7.6%。商务部将此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果汁类饮料市场,理由是:果汁类饮料和碳酸类饮料之间替代性较低,且三种不同浓度果汁饮料之间存在很高的需求替代性和供给替代性[3]。那么,在这个相关市场上两大集中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控制力如何呢?欧睿国际信息咨询公司(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数据显示,在中国果汁市场上,汇源果汁市场份额为10.3%,可口可乐为9.7%,二者合并后的市场份额为20%[4]。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以销售额计算,2007年整个软饮料市场可口可乐占12.4%,汇源占4.4%,合计16.8%[5]。另据统计,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的整体市场占率约为35%,比市场第二、三名的统一和康师傅合计约39.省略/show.aspx?id=4720&cid=5.我国现阶段并无判断市场控制力的可参照标准,因此20%的市场份额是否可以初步推断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并不能作出一个明确的回答。但是从经验和常理判断,20%的市场份额并不能对市场构成显著影响。比如,欧盟横向合并指南第18条规定:如果参与集中的企业在共同体市场或者重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不超过25%,在不影响适用条约第81条和第82条的前提下,集别被视为与共同体市场相协调。若以此标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并不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严重后果。

但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占全国碳酸饮料市场份额为60.60%,且在资金、品牌、管理、营销等诸多方面已经取得竞争优势,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软饮料市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到至果汁市场,从而严重削弱甚至剥夺其他果汁类饮料生产商与其形成竞争的能力,最终使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3]。可口可乐公司在碳酸饮料市场占据市场支配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是否能够导致商务部所说的“传导效应”,尚需考察相关市场的市场进入情况。若进入相关市场非常容易,即使集中一方占据市场支配地位,也会受到市场潜在进入的威胁,而不敢轻易降低产量提高产品价格。

(二)市场进入分析

饮料市场,包括果汁市场,相对于其他市场而言,市场进入是相对容易的。第一,果汁市场的进入并没有法律壁垒,无须取得特别许可,任何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都可进入。第二,进入不需要满足高行业标准,不像进入高科技领域或需投入巨大沉没成本的基础领域,只需一般规模的资金及技术即可启动。第三,果汁市场已有的竞争者和潜在的竞争者众多,对现有的主要生产企业均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国际竞争网络在其《关于合并分析的推荐意见》中指出:已有竞争者的市场进入和市场扩张分析,应该成为合并是否会实质性阻碍竞争的组成部分。如果合并企业受到来自市场进入的威胁(比如进入壁垒很低,进入之后在合并前价位上定价能够获得利润),合并就不太可能会有反竞争影响。recommended practices for merger analysis[eb/ol][2010-09-07].第三,企业战略和资源调整损失。参与集中企业的战略设计、投资重心以及资源分配等,都会围绕着集中的启动、进行和展开而作相应调整。这时候法律是否能够给予参与集中企业一个相对清晰的反垄断审查结果预期,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从2008年9月3日至今,在“等待出售”的半年里,汇源果汁自身的业务扩张几近停滞。收购被否决后,汇源已经叫停了总投资近30亿元的果汁上游基地建设项目,并陆续召回派往基地的骨干人员,转战新产品开发和营销领域[7]。这些损失的造成,一方面是汇源对收购案的进展过于乐观的结果,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我国现有反垄断法律的模糊性和弱操作性,无法给参与集中企业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间接效率损失则表现为上下游产业损失,典型的是果农在这场博弈中的损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失败,直接导致了汇源新建和扩建果汁产业上游基地的战略落空,而对于已经投入大量生产成本以及寄希望于通过实施该战略改善生活的果农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2.集中可能产生的效率提高

可口可乐和汇源若要证明集中将导致明显的效率提高,需要展开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并证明集中将产生哪些效率;(2)证明这些效率为集中所特有;(3)所提出的效率具有可证实性;(4)效率能够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得以实现;(5)集中并未导致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市场结构;(6)集中导致的效率会给消费者或社会整体带来福利正效应。

集中能否产生效率的数据和材料主要掌握在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以及反垄断执法机构手中,而目前几乎未对这些数据和材料进行公开。从目前可以获知的相关资料来看,收购最有可能产生的效率是生产效率、交易成本效率、采购和销售效率、品牌效率(广告效率)等,而后几类效率均可转化为生产效率并以生产效率的提高值来进行计算和表述。交易成本效率表现为集中将缩减中间环节,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节约交易成本。比如,除了将要卖掉的上市公司,汇源集团还有很长的产业链:种子、树苗、果园、水果加工、果汁灌装;根据收购的附加协议,在同等条件下,可口可乐要优先采购汇源的浓缩汁[8]。可口可乐能够通过集中收获一个相对稳定的采购源,减少谈判成本;汇源则可专注于上游果园产业开发,从而实现专业化效率。收购完成之后,借助于汇源已有的营销网络,可口可乐将进一步扩大营销范围,继而降低销售成本,获得的“汇源”品牌也节约了其创造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广告费用,将比自己重新创设一个品牌花费更少成本。集中往往还能导致更大的采购量,从而降低采购产品的单位价格,进而有可能降低产品价格。所有这些效率的提高,都可能会以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收购之后可口可乐生产果汁饮料的单位成本降低,而产量(包括原来可口可乐和汇源的产量之和)不变甚至增加;或者收购之后可口可乐同时生产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将以更低的成本提供同样或更多的产品。若能证明上述所有效率,并最终以生产效率的形式加以量化,将能最大程度地证明收购对效率提高的巨大推动作用。

但是,尽管可以相对容易地证明这些效率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并且集中不会导致垄断或接近垄断的状态,比如可以将各种效率转化为生产效率进行可变成本节约和固定成本节约的量化分析,估算具体效率的实现可能性及实现时间表,通过界定相关市场和评估市场控制力来分析集中后的市场结构情况,但是,要证明效率它们的为集中所特有并必然会给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带来福利上的好处却极为困难。上述所列效率类型,不仅可以通过现有的集中形式获得,也可通过内部扩张(可口可乐完全有这个能力)、建立合资企业、协议合作以及与另外更小规模的企业集中等方式得以实现,除非可以证明,通过其他方式不可能获得同等程度的效率提高,或者通过集中实现效率提高具有时间上的优势。同时,还须证明效率提高能够至少给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带来好处,比如不会提价,或者增加产品的种类和质量等。但是,要证明或保证这些条件也非常困难。因此在本案中实施效率抗辩,尽管绝非不可能,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三、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的初步结论与进一步思考

(一)初步结论:合法但不合理

从程序上看,从立案受理、初步审查、进一步审查到最后作出决定和公布,本案的处理均符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实体上看,商务部作出的否定裁决也完全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因此,从合法性角度看,商务部的作法无可挑剔。但是,从其否决理由和相关表述来看,难免会引起人们对其合理性担忧。首先,集中后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和市场控制力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庞大,甚至还达不到一般推定具有反竞争影响的程度。其次,可口可乐的市场支配地位和品牌传导能力尽管存在,但是在果汁市场这样一个进入退出相对容易的市场,并不会造成严重限制竞争的影响。再次,以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作为否决理由,难免使人认为反垄断法是保护“竞争者”而非“竞争”的法律。实际上,在一个进入相对容易的市场,一个胆敢擅自提高价格降低产量的经营者会正好给中小企业带来发展契机,因为进入该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就能与所谓的在位垄断者分享垄断利益。最后,商务部手中握有大量相关数据和材料,而面对公众如此巨大的关注,却只作了简单的陈述和说理。商务部给出的解释是,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应遵守《反垄断法》关于保密的要求[3]。但是查看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网站,对于集中审查结果的公布往往不会如此草率,至少应对不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来源于我国政府机构由来已久的行政作风和习惯使其工作人员并不擅长对相关决定作理性推理和分析,特别是将这种分析过程公诸于众时;另一方面可能更来源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则的模糊性和程序缺失性。对于“市场集中度”、“市场控制力”、“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等如何界定,直接关系到集中的反竞争影响分析;而实体分析的准确适用又需要客观中立的程序规则来保证。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体系在实体和程序方面皆存在严重缺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给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带来的启示,除了学者们普遍看好的竞争文化的普及之外,最大的收获或许应是加快启动细化反垄断法规则的步伐。

(二)进一步思考

我国目前除了《反垄断法》之外,与经营者集中相关的规则只有《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和《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等,相关程序规则都还没有出台,这显然不利于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妥善处理。但是恰在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案之前5天,即2009年3月13日,商务部公开了五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的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商务部准备制定的这五部规章,分别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办法》、《关于对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对未达申报标准涉嫌垄断的经营者集中证据收集的暂行办法》。这五部配套规章,全部与“经营者集中”的判定相关。对于未来类似案例,这些规章将提供更为明细的裁判规则。

但是这些规章草案仍在相当程度上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比如,按照《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草案)的规定,商务部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完备性进行核查,并自“收到完整的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进行初步审查。这意味着从申报材料递交到正式立案的期间是不确定的,理论上甚至可以无限延长,直到商务部认为申报材料完备为止。这样的规则既不效率,也无法为经营者提供有效预期。程序性规则的构建至少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效率原则、便利原则和可预期原则。也即是说,应避免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程序拖沓冗长,在方便经营者和利害关系人表达利益诉求的前提下,使之能够对申报和审查结果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唯有在此原则下构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规制的相关规则,才能既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集中规制的运行效率。

反垄断制度的细化确实能够为以后再度出现类似的收购案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但是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带来的思考并不止于此。收购案反映出来的合理性缺失,在本质上反映了我国公平有效的竞争制度的缺失。公平竞争制度意味着必须摒弃内外有别、不同所有制有别的歧视性竞争体系;有效竞争制度则意味着应更多关注集中的效率优势和本身的商业逻辑,更少关注其象征意义和出售者的动机。但是汇源出卖自身品牌之艰辛,以及如此众多的“民族品牌”顶着“外企”招牌在本土创业和发展,无不反映了在国企和外资的夹缝中我国民营企业生存之艰难,以及我国并未为所有经营者提供一个公平有效的竞争平台。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失败后,又有人抛出了“国企接棒或注资”的猜想,认为汇源现在向内资开放是十分明智的选择,而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如国投集团、华润集团和中粮集团,则是投资界人士认为最有实力、有可能并购汇源的备选。参见:贺文,朱熹妍汇源后事猜想:国企接棒或注资[n]经济观察报,2009-03-30(27);邱林汇源对内资开放是明智选择[eb/ol][2010-06-20].若果真如此,则会进一步加剧了内外有别、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怀疑。新的收购只有接受新的反垄断审查,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和展开,才能杜绝进一步的合理性怀疑。因此,要杜绝类似的合理性怀疑,还需搭建更为基础的竞争制度平台。

参考文献:

[1]余孚.汇源并购案的民间抵抗[j].今日财富,2008(9):39-40

[2]杨东.省略/show.aspx?id=4743&cid=5.

[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答记者问[eb/ol][2010-09-20].

[4]曹虹.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的评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8(12):64-66

[5] 梅新育.汇源并购案还需要经过什么程序[eb/ol].[2010-09-10].

[6]马宇.假如可口可乐成功收购汇源[n].南方周末,2009-03-26(c14)

[7]龙丽,杨颢.汇源并购案半年停摆始末”[eb/ol].[2009-03-26][2010-09-01]省略/nfjx/200903260042.asp.

[8]龙丽.跨国投行:汇源并购案幕后的资本高手[j].华人世界,2008(10):36

some thoughts about the proposed acquisition of huiyuan by coca col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timonopoly law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9)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投资项目”是指: (一)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二)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二条 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 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 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 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 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 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 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 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 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 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 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 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 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 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 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 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 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 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四) 历年经营业绩。 第六条 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 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 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 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 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 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 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 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 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 工商局批文; (十三)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 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七) 历年经营业绩。 第七条 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 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 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 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 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 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 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 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 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 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 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 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 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 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 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经营分析会汇报材料篇(10)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投标报价和施工中的概(预)算管理,健全有关部门及人员在概(预)算工作方面的职责,合理组织公司的工程收入,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投标报价的工作实际和物价动态管理的现状制定的。

第三条  本办制度适用于执行投标、议标和指令性任务的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以及消防设施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  概(预)算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必须重视对概(预)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能力,保持人员稳定。从事概(预)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类定额、取费标准和规章制度,必须严守国家和企业机密,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事业心强,廉洁奉公,认真学习和钻研技术业务,严格执行概(预)算编审程序,做到概算准确无误,索赔资料齐全,工程结算及时。

第二章  概算的编制和交底

第六条  工程概算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概算或报价,由公司经营预算部组织参加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第七条  编制概算的依据。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的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预算专用工具书;

6、现行的北京市和国家统一安装工程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

第八条  工程概算必须在报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是:

1、根据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概算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概算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概、预算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概算,并自行复核一次。

3、经营预算部设专人负责概算审核工作,对编出的概算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确定报标价及有关指标。

4、公司经理或分管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作最终审定。

第九条  指令性工程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第八条的1~3 项。

第十条  概算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避免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

1、概算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①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作法;

②执行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

③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3)编制说明

①概算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概算中已经调整或未作调整(如人工费调增、材料价差);

②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③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④概算中所含的竣工期调价系数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竣工期调价系数有关规定执行,开工工程概算按工程开工季度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调价,并入工程概算,作为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依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竣工季度公布的调价系数调整。

⑤其他图示不清或工程范围不清的部位,概算中暂定的项、量、费用。

2、工程量计算底稿

(1)基本数据。

(2)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

3、概算费用计算表

工程中执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按北京市造价管理处规定的程序表计算。

4、概算造价汇总表。

5、工程概算表。

6、有关材料指标汇总表。

7、补充定额分析,概算定额缺项的工程项目,均按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分析,格式及要求参照市造价管理处有关规定。

8、概算封面,填列工程名称,面积,工程地点,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编制人资格证号及年、月、日等。

第十一条  概算表格除注明外,均执行有关造价管理部门印制的统一格式,其排列顺序为:

1、封面;2、编制说明;3、概算汇总表(总概算表);4、其他工程概算书:(1)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2)工程概算书;(3)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清单;(4)补充定额分析;(5)主要材料汇总表(只适用于微机编概算)。

第十二条  投标项目的概算书一式四份,分发公司、公司财务、物资供应、预算各一份;非投标项目,要增加建设单位三份。

第十三条  编制概算的注意事项

1、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与定额分项子目的相互关系。

2、基本数据:建筑面积,轴线长度,轴线内包面积等要计算准确,多项子目套用同一数据的要保持一致。

3、图纸未标明的材料,应在会审图纸时提出,并写入一次性洽商。

4、概算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列表。

5、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要与定额单位统一。

6、定额规定可调项目的材料数量调整应加损耗率,定额中的不完全价格,应补入加损耗的主材价。

7、新材料、新技术的补充单价,先进行市场询价,再补编定额。切忌套用预算价格本中相似名称的材料价。

第十四条  工程中标价或经建设单位、概算审查部门审定的概算造价,即工程合同价,是工程价款结算基本数据。施工中的一切变更增减账,均以概算为基础,进行调增和调减。

第十五条  概算经审定或中标后,公司组织概算交底,由编审人员向有关部门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是:

1、编制依据;

2、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各是多少;

3、定额中的综合计算费用项目的概算收入和定额所含工程量;

4、参考价和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和定额可调项目;

5、主要材料、设备,加工件的数量、规格、品种;

6、图示不明确的部位,概算是怎样处理的;

7、补充定额项目的组成。

第三章  增减账(洽商)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合同条款,凡属建设单位方面原因,如修改设计、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社会因素等给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施工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服务,均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索赔。

第十七条  洽商增减账的依据及分工。

1、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洽商增减账负责。要确保工程合理收入,并组织完成经济签证。

2、技术性变更洽商,由工程管理部主管或现场技术人员负责办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认后,登记台账,并交给预算员一份编制增减预算。

(1)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变更图纸(含图纸会审一次性修改洽商);

(2)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工期,制定合理的抢工措施方案,并取得建设单位签认;

(3)施工过程中,应建设单位要求的局部改变,附简图;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试验费用和材料代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资料;

(7)建设单位供应的设备需进行修、配、改的用工、机械、材料等洽商。

3、工程施工业务洽商,由工程管理部专人或现场施工负责人,办理签认后登记台账,交预算员一份编制增减预算。

(1)建设单位委托施工的项目;

(2)场地狭窄临时租地费用,甲方租用乙方设备和现场借用的劳力、机械;

(3)因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造成已完工程技术部位的返工损失和备料损失,甲方供料,设备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设备配件不齐全,影响施工造成的停机和窝工损失;

(4)因建设单位违约,如出图时间,逾期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建、缓建、改变计划,造成的人工、机械停待,材料积压和二次倒运的损失;

(5)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损失、不定期停水停电交通阻隔、民扰等社会因素损失。

4、材料供应和管理业务洽商,由物资供应部材料员专人或现场材料负责人办理并提供。

(1)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概算内以参考价、暂估价和暂定数量列入,实际转账数量及价格,超出概算价的材料设备价差和数量差的签证资料,建设单位供应的进口材料设备完税后,包括运到现场的清算价格;

(2)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参考价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概算与实际价格、数量的价差和量差,经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

(3)建设单位指定产品,超出概算价的价差和数量、经建设单位签认资料;

(4)定额允许调整的材料,经建设单位同意,需经特殊加工的材料、非标设备所增加的费用;

(5)建设单位现场借用材料;

(6)材料实际供应价与定额供应价的差价部份,由材料(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直接办理财务结算,不列入增减账。

5、有关建设单位在拨款方面违约资料,由财务部门办理。

(1)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备料款,致使施工单位延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

(2)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和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洽商增减账的管理及工作程序

1、发生在施工之前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基础处理、障碍物的拆除等洽商,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收到建设单位变更通知或确认处理方案后,整理出技术资料,办理洽商签认后交预算人员,编制出增减预算;连同技术洽商一并交建设单位审批签证,要尽量执行“先洽后干”的原则。

2、属于材料、设备价格的资料,材料员应在购入或确定购货价格后十天内,送达该项目的预算员,预算员区别情况在施工中期或结算前调整。

3、属于建设单位违约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项目经理部应在损失十日内把损失资料交建设单位签认,并交预算部门办理增减账;对于连续发生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和不定期停水、停电等应每月办理一次。

4、洽商资料一式六份,送建设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留存两份,项目经理部留一份,北京公司预算一份,公司预算部门二份(其中存档和办理结算各一份);预算部门对洽商增减账分类编号,登记台账,整理存档。

5、参考价和暂估价由预算编制单位,负责办理调整预算;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变更和损失索赔,由现场预算员编制增减预算经公司预算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出;送出的洽商增减账必须建立发文手续。

第十九条  由于责任人工作失误,遗漏洽商或未提供给预算部门全部资料,造成损失使企业减少收入,独立核算单位由责任人和核算单位承担连带损失,业务部门要追究失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竣工结算

第二十条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项目经理是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的直接责任人。工程竣工并取得验收证书后30天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预算、材料、技术、生产等部门,由预算部门牵头整理好概算(中标价)和全部洽商增减账,索赔文件、材料价差等资料,按照市造价处规定的竣工调价系数,编制竣工结算书,送建设单位审定办理竣工结算。

第二十一条  竣工结算文件包括下列表格:

1、封面与概算封面一致,写明为“工程结算书”。

2、编制说明:

(1)重申概算编制说明与结算有关内容;

(2)工程竣工日期,执行各专业的竣工期调价系数;

(3)洽商增减账的份数、编号和调增金额;

(4)参考价、暂估价、设备价和进口材料的实际价格与暂估价格差价情况的简要说明;

(5)工程遗留问题或其他原因扣减结算价的说明。

3、工程结算费用汇总表。汇总单位工程各项结算费用反映出工程结算总价。

4、洽商增减账明细汇总表。分专业整理,以时间顺序排列,附在各专业工程结算费用表之后。

第二十二条  办理竣工结算的分工与编制概算相同,原则上是由概算编制人办理。

第二十三条  凡是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部门单独订有合同,其材料调剂费用、三材实际供应价与材料预算价格供应价价差等费用的量差、价差,均由材料供应部门与建设单位单独结算,不列入工程结算。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图费用,由技术部门与建设单位另订协议,不列入工程结算。

第二十五条  工程结算一式十份,建设单位留三份,签认返回后,公司留一份,归档一份,同时分发工程管理部、财务部、项目经理部。财务部会同项目经理,据此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结算提出异议或者否认结算内容,有关部门应针对异议部分提出可靠记录和资料,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协商解决分歧,如协商无效,可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第五章  定额管理

第二十七条  编制概算必须按照定额适用范围套用定额,不得任意改变定额的应用范围,一份概算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种定额,定额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有关定额;概算的取费计算必须按照概算定额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补充定额,预算员应按照市造价处有关规定办理补编和申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投标报价工程的补充定额,应在报标前答疑会上解决主要材料的暂估价问题。其消耗量和附料、人工、机械可参照相近似的办法补编定额。

第三十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设专人负责缺项定额的审批编号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上报的补充定额审批时间不超过五天。

第三十一条  工作中若发现定额差错和明显的工料含量偏低和偏高问题,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影响企业核算时,各单位预算和材料部门应将分析资料及实购价格上报公司经营预算部。

第六章  结算档案资料和日常业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  结算工作的档案资料由公司经营预算部设专人管理,其管理办法为:

1、建立工程预结算台账,可按工程类型建账,也可按工程时间顺序建账,分工程类别编排档案号。

2、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后装订成册,其内容有:

(1)投(议)标工程登记卡和招标文件原本,投标测算决策资料;

(2)工程承包合同;

(3)各种合同附件,有关会议纪要和议定书,补充合同;

(4)中标工程概算书;

(5)承包工程合同及预算书;

(6)洽商增减账和经济索赔资料;

(7)施工预算书;

(8)竣工验收单及附件;

(9)竣工结算资料。

3、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编号与台账编号保持一致,以便查询。

4、结算档案保存期一般为竣工后十年,重点工程资料保存十五年。

第三十三条  重点工程和有代表性的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经营预算部要进行资料分析,为改进企业管理和以后投标报价提供有效数据。每年分析资料不少于四个单位工程,选定不同结构、用途作为分析对象,分析资料除自留外应报公司领导。

第三十四条  分析资料为全方位资料,即由开工报价至竣工结算全部工程的造价资料。

分析内容主要有:

1、工程概况、工程性质、建筑面积、工程功能配备及设备配置等情况。

2、单方造价,概算单方造价,结算单方造价。

3、单方用工及单方三材指标,计算口径同本条第2 款。

4、单方工程量分析以结算工程量为准,对主要工程量进行单方分析。工程的通讯、消防、喷淋报警、智能门禁等工程设备。

5、预结算工程造价对比及简要分析。

第三十五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是概、预算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对于在业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申报批准,给予重奖。

第三十六条  公司经营预算部必须按期完成报表,分析资料和年度总结。指导项目经理部概预算、索赔和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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