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障论文汇总十篇-9游会

卫生保障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0 16:09:22

卫生保障论文

卫生保障论文篇(1)

2003年的非典危机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防御系统存在诸多缺失,对我国的公共卫生保障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公共卫生保障体制改革要达到三个目标:其一,要根据需求(反映收入和健康状况的需求)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更有效地为整个社会服务;其二,要引入社会效率高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卫生医疗服务的质量;其三,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公共卫生防疫系统。第一和第三个目标更注重公平性,需要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充足的财政投入,第二个目标更注重效率,需要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来实现。所以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也体现为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补充。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投入

从1998年起,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到2002年的5年间累计已经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了经济增长优先的目标,对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忽视了公共健康、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非典疫情的突然出现,不仅使得忽略这些问题的代价在短时间内集中显性化,而且对宏观经济造成了更大损害。这迫使我们重新评估以前的宏观经济增长目标模式,财政政策目标转型也就成为必然。今后的财政职能必须向公共财政转变,更多的关注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如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等。

2通过政策干预纠正公共卫生保障领域中的“市场失灵”

公共卫生保障部门是一个不能简单听凭市场调解的领域。这是因为,第一,医疗保健的需求弹性非常低,价格的高低对需求的影响极小。卫生需求的低弹性和服务的随机性,让市场需求来确定医疗的价格将会使卫生保健的费用很快超出社会和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第二,很多疾病的危害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病人本身,而可能是整个社会。就拿非典事件来说,它造成的危害不仅是患者的生命危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国家,甚至全球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其危害之大,单凭市场调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由国家和国际组织做出统一部署和安排。第三,医疗服务行业含有专业条件的限制性,一定范围内的垄断性,医生和病人知识的不平衡性及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第四,在以知识经济为特色的21世纪,国家承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这不仅可以保护人力资源、改善劳动力整体素质,从而可以进一步提高国家竞争力,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由于公共卫生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需要通过适当的政策干预来纠正其“市场失灵”,并确保医疗服务利用的社会公平性,以保证社会福利和公平目标的实现。政府介入该领域,实行价格规制,让医疗企业依法经营,可以实现医疗保障普遍供应的社会公平原则,实现政府保护消费者利益、向弱势人群提供保障,加大社会福利的政策目标。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应由政府来介入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国家对这一领域进行垄断经营,既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配置失效,同时也会造成该部门的低效率。在公共卫生领域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医疗服务领域既可以由国有企业经营,也应该让非国有企业进入。这既可以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提高了效率。我国的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开始了服务收费,这标志着公共卫生部门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商业化改革,但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却缺少充分的竞争,病人面临的选择非常有限,并且医疗机构对公众提供的基本信息缺少规范而且非常不充分。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允许病人选择医院和选择医生,引入不同付费方法以及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组织形式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在改革付费的方法中,应当加强对医院的成本制约机制。各国医疗保障系统改革的经验表明,成本制约的关键不在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方,而在于供给方。如上所述,我国通行的“按服务付费”的付费办法,会产生“供给诱导需求”。这种付费方法与医疗服务机构的药品补偿机制相结合,更成为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在医疗服务费用中药品费用比重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开展竞争,能够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这些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

4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

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和政治体制不同,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建设具有不同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和变动性。oecd1987年的报告曾把各国公共卫生保障系统模式简要分类为以下三种:一是以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新西兰为代表的nhs(nationalhealthservice)模式,即国民医疗制度,其最大特征是医疗机构国有国营,医疗费用基本上由政府支付。二是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制度,又称为陴斯麦模式(bismarckmodel),其特征是强制保险,雇佣者和个人共同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既有公有又有私有。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个人保障模式,又称消费者模式,其特征是个人和企业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完全私有。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实行社会统筹保险与国家财政保障相结合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医疗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卫生防疫系统的建设和疫情的防控主要由政府负担。

5参考文献

卫生保障论文篇(2)

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概述

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是“3 1”的结构,“3”即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是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就业者,由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保费由个人全部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的未就业者,个人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制度。

公平理论对城乡医疗保障公平性的启示

(一)平均主义学派公平理论启示

平均主义的最早的描述来自于孔子的《论语・季氏》:“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顿” 。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上古社会人人平等的部族生活的眷恋和“乌托邦式”的向往。

如果借鉴平均主义公平理论,医疗卫生公平强调的则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医疗卫生服务,而不是强调享有的医疗卫生保障在经济数量上一定要相等。经济数量相等与机会平等不是一个能够轻易混淆的界定词,在任何时代背景下,绝对的均衡或者平均是不可能实现的。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资源与生俱来的稀缺性,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实力,远不足对所有社会成员实施平均化的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

虽然不能保证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受到绝对数量上公平的对待,但是平均主义公平理论也有其值得借鉴的优点,即,政府主体应该尽力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障服务和资源之间的差距。与其追求不科学的、绝对的平均,倒不如坚持实事求是的辩证方法,因地制宜,制订出相对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为农村老百姓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二)自由主义学派公平理论启示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以其政治哲学名著《正义论》系统阐述了公平正义理论。罗尔斯认为,为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必须确定一个在实际生活中全社会都能够严格遵守的正义理论,这一理论社会大众都能够认可并且通过订立契约来达成一致。它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所有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其次,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做到,获得最大利益的群体必须是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公共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平等。

根据罗尔斯公正观点的第一个原则,我国所有合法的中国居民,都享有和其他人同样的与基本自由体系相类似的权利和自由,都能够享受医疗保障服务系统所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从2011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过去五年我国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4.32亿城镇职工和居民、8.35亿农村居民。由此第一个原则基本满足。第二个原则,使人联想到社会弱势群体。从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的状况来看,弱势群体的规模较大,主要包括贫困的农民、城市失业的贫困人员、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中大多数弱势群体者来自农村。因此,为保证医疗保障制度使得这一弱势群体获得最大利益,改善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水平也必须考虑在城乡医疗公平在内。

(三)功利主义公平理论启示

英国的法理学家杰里米・边沁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创始人,他在1776年发表的《政府片论》中,对功利主义社会公平观点进行了纲要性的阐述:主张从人的感觉经验而不是理性来确立社会道德公平原则。功利主义者通过对人性的考察和对事实的描述而指出,趋乐避苦是人的行为的根本原因。边沁指出,功利原则指的就是当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时候,应该看该行为是增多还是减少当事者的幸福。“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功利主义公平理论的最大原则,是边沁的社会公平理想,也是他立法改革的目标。

功利主义公平理论认为判断行为是否合于社会道德公平,应以行为后果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人们的快乐或减少痛苦。从该角度来讲,医疗保障的初衷基本上是满足的。但是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主导方―政府,在实施这项制度的时候也存在着资金困难的问题。新型医疗政策并非只带给农村居民好的实惠,故,公平的医疗保障机制所作出的决策也应该将功利公平主义合理成分考虑在内。

(四)市场主导的社会公平理论启示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道德情操论》中阐述了“看不见的手”模式的主要特征即私有制,人人都有获得市场信息的自由,自由竞争,无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它揭示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所存在的一个悖论: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导着整个经济过程,在市场主导的社会经济运行中,无需对其过程产生不公平的质疑。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不发达,医疗保障市场并不能如人所愿地发挥较大的潜力和作用。首先,病症诊治是当前新农合功能最强的一环,也是自愿与合作原则下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虽然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年不完备、设施陈旧、人员匮乏及费用高涨等影响,但毫无疑问,病症诊治仍旧是各地合作医疗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即市场机制的优越性并未充分体现出来。其次,卫生防疫是当前农村医疗中最为薄弱的一环。在医疗保障基金并不丰厚的现实条件下,医疗服务必然倾向于病症诊治,而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卫生防疫,则会出现市场失灵的结果。

其实,自初级农村合作医疗解体以后,各地农村的卫生防疫工作就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而当前各地推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没有涵盖防疫功能。

解决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不公平现象的政策建议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成医疗卫生公平理念在医疗卫生领域最大程度的实现,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推进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中,要遵循从城市市情和农村乡情、发挥政府主体作用、统筹而不统一、多方共同参与等原则。

(一)构筑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

中央政府要坚持实施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政策导向,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改变重城轻乡的医疗保障政策,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融合汇通,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和谐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这一体系不仅突出实现了社会公平、保障了农村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更能够缓解由于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和由此产生的矛盾。

(二)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

第一,增加中央财政支出对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第二,加强农村医生全科医学教育和再培训。农村医生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医学知识素质、操作技能等与全国医生的标准还相距较远,需要提高其医疗水平。第三,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在有条件的中心村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带动村级卫生整体医疗水平。

(三)建立城市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应着力构建城市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工作制度,改善乡镇卫生医疗设备,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制度,以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落实城乡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工作站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合作管理等方式,使对口支援及巡回医疗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见成效,从而建立城市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

(四)加强农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

今后政府应逐步设立《中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法》、《农村医疗救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机构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财政责任和救助对象、救助基金使用范围和受益人资格条件、发放标准和补偿办法等。通过立法,明确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的管理责任和财政责任,从根本上指导和监督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从而确保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权威性和高效性。

(五)多渠道筹集农村医疗保障资金

我国农村人口基数较大,仅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农村医疗保障工作,显然是不现实的。政府应该广辟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医疗保障资金:一是深入调查,调整各级财政的支出结构;二是政府应广泛吸纳社会捐助,社会捐助资金扣除必要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工资之后,按固定比例归入省级财政掌控,再按各县实际参合人数所占总体比例相应划拨给各县,进入到新农合基金中的风险基金部分,作为对困难农户的二次补助之用;三是吸纳合格标准的民办医疗机构加入到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制度构架还是组织运行方面,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扶助,这已经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中反复得到验证。因此,政府应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出资扶助、运行监督和部门协调等环节中有所作为。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3.王盼.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j].中国卫生经济,1988(11)

4.王延中.试论国家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作用[j].战略与管理,2001(3)

5.朱玲.政府与农村基本医疗保健保障制度选择[j].中国社会科学,2000(4)

6.魏众,b.古斯塔夫森.中国居民医疗支出不公平性分析[j].经济研究,2005(12)

7.赵曼,吕国营.关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07(7)

8.崔惠玲,李彦敬.我国卫生费用投入及分配的公平性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1(1)

9.尹力.我国卫生总费用的走势和建议[j].中国卫生经济,1999(18)

10.李玲.全球视角下的中国医改[n].文汇报,2007(12)

11.闫菊娥,张静.我国城乡居民健康公平性分析[j].卫生软科学,1998(6)

12.张鹭鹭,胡善联,魏颖,傅征,李刚,吴明.区域内医院医疗资源配置公平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5)

卫生保障论文篇(3)

[1]崔卓兰,赵静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创新——以城乡一体化为视角.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5).

[2]王峰.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法制与社会.2010(1).

[3]曾国平,曹跃群,王韧.重庆: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协调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4]黄泓.重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现状与问题.重庆出版社.2006.

[5]何淑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重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开发研究.2008(2).

[6]周辉.试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3).

[7]李铮.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10(4).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张琪.中国医疗保障理论、制度与运行[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2]王保真.医疗保障[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

[3]田勇,冯振翼.医疗保险基本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4]王陇德.用改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j].中国卫生,2005(10).

[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医改的成败得失[j].中国卫生,2005(8).

[6]沈松泉.推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小康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j].中国医疗保险,2004(4).

[7]世界银行.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

[8]张晓,刘蓉.社会医疗保险概论[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9]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10]蔡仁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用全书[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

[11]许正中.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选择与管理模式[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12]乌日图.医疗保障制度国际比较[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祝小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统筹发展理论体系的当代解读[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8(05).

[3]姜作培.统筹城乡发展:主要矛盾和出路分析[j].理论前沿,2003(22).

[4]党双忍.城乡统筹推动九大制度创新[j].经济学家,2004(13).

[5]陈希玉.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方针[j].山东农业,2005(05).

卫生保障论文篇(4)

1.1集中优势,补弱固强

在教学过程中,每学年开学前,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组长,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集中优势教学资源、汇聚精干力量,选定任课教员。并安排年轻教员试讲,全体教学组对年轻教员的试讲提意见、挑“毛病”,确保教学水平。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找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理论课上以案例分析为主线讲解内容;实习课上以理论回顾为主线体验实践,并适时调整实习课的教学内容及其与理论课的衔接过程,确保教学工作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1.2全面学习,强化自身

自身素质的提高应引起全体教员的高度重视。要求年轻教员,尤其是以前未接触过航空航天医学知识的非现役教员、带教实习课的研究生,进教研室当年不参加大课和小课教学,只作为辅讲教员随堂跟听每一位教员的授课。同时要求不仅学习本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系统学习航空航天医学专业的各门课程。对于有教学经验的教员,在平时的授课中要充分准备,并在教案中体现教员本人对本次教学内容最新进展的掌握情况,在提高教员专业水平的同时,确保提高教学质量。

2努力提高“师资储备”能力,确保丰富教学形式

基于专业课教学“练为战、学为用”的特点,教学方向问题尤为突出。教员必须始终把好转变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提高学员任职能力的方向。然而由于编制体制调整,教研室教员数量太少,同时部分同志出国留学、不在岗,造成主讲教员人数偏少,且有职称断层现象。只有提高师资力量的储备能力,才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2.1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

各教研室每学年开学前,会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外请本学科专家前来做专题讲座。如教学对象为本科学员,对航卫保障工作一片空白,则外请专家多为常年工作于航空兵部队的航空军医、卫生队长和场战医院院长等。如教学对象为进修生,他们大多来自一线航卫保障岗位,则外请专家多为专业研究人员或空军医学研究所的同行专家。这一举措弥补了“内”部人员不足的矛盾。

2.2处理好“专”与“兼”的关系

军事航空医学需要研究高性能战斗机飞行人员的卫勤保障问题。近年来,教研室从实际出发,与对口航空兵部队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相结合的协作关系。选取工作正规、制度健全、业务建设较好、卫生工作基础好、卫生人员素质较高的航空兵部队具有相应的航卫保障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卫勤领导和能够担负教学任务的航空卫生保障工作的相关人员担任教研室的兼职教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由于他们有较丰富的航卫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并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历,对他们的课堂教学效果,学员们反映良好。通过“专”业教员与“兼”职教员相结合,使课堂教学异彩纷呈。

2.3处理好“教”与“研”的关系

在教学布局上,教研室着眼于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精心设计教学板块和专题,在教学中注重将创新理论、本专业研究进展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在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按照研究生工作安排和科研进展,有目的地选择对本课程感兴趣又学有余力的学员组成课外科研小组,由教研室内学校评定的本科生早期接触科研导师指导,进行文献查阅、撰写综述和课外科研实验等活动;参加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汇报和论文答辩,扩大教学内容。由于“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而且可利用学员的新颖思路和创新思维推动本学科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

3努力创造“良好氛围”能力,确保促进教学工作

3.1发挥工作动员优势

航空航天医学系在每学年的教学正式开始前都会组织开课动员,提高教员的教学热情和学员的学习热情。教研室也会因时因地进行教学动员,备课、集体讨论。并通过先进教学个人、优秀教案等评比,激励教员人人争先进,个个当标兵。

3.2运用先进教研室成功经验

学习先进典型,是激励教员的强大动力。教研室通过定期组织教员跟听其他先进教研室优秀教员的课堂听课,学习他们的授课方式和特点,并在教研室内部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进行学习体会交流,进一步制定符合本门课程教学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使教研室自身的课程教学有所突破,保证课程质量稳步上升。

4努力提高“教学保障”能力,确保教学任务的需求

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要求各级教学相关部门树立“以学员为本”理念,建设高效的保障机制,全面保障任务需求。对于教研室和教学组而言应该从以下做起。

4.1确立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思想

多年来,我教研室积累了大量航空兵场站航卫保障工作的录像片,为学员理论知识联系工作实际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视频教材。使学员掌握航空航天医学各相关学科的知识结构,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与视频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知识运用能力,并可满足航空兵部队第一任职的需要。

4.2探索从工作实际出发的途径

航空航天医学专业课是在学员即将进行实习,来年步入工作岗位的时机开展的,其学习目的是为了将来在航卫保障中能够发挥作用。因此,教学工作应该从适应航卫保障工作的角度去完善。实习课为学员提供动手操作、贴近实际工作的机会,教研室教员渊博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术,会使学员们受到极大鼓舞。外请专家、兼职教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对航卫工作的敬业精神,使学员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从而提高了学员对基层航空卫生保障工作的热情。

卫生保障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合作医疗政府

一、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研究综述

与城市相比,在我国广大农村,疾病和养老无疑是农民面临的最大风险,而由于农民有土地可以依赖,同时还可以靠子女来养老,因此,疾病与养老相比,风险更大;另一方面,疾病与贫困总是联系在一起,因病致贫在广大农村还很频繁。从而,医疗保障才是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需求。迄今为止,国内学术界对农村医疗问题研究的较多,特别是近年来对新型合作医疗的研究特别多,当然也有部分对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探讨。

(一)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历史变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合作医疗一直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合作医疗自出现雏形再到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最终在大部分地区走向衰弱。对建国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问题.国内学者对其进行过较多论述,其中,笔者认为,陶敏和林丽娟在<建立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考》中的论述比较具有代表性:他们把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1965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初步形成时期。在农业合作化和化运动中,农村合作医疗应运而生。初步形成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第二阶段是1965—1979年。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以的集体经济制度为基础,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将城市卫生资源转向农村,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第三阶段是1979—1990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瓦解时期。2o世纪8o年代初,财政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下放给乡镇政府管理,由于大多数乡镇财政实力差,卫生院缺乏当地政府财政的支持,加之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从农村返回城市.人才大量流失,卫生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困难;第四阶段.1990年以来,改革三级保健网时期,上世纪9o年代以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农民看病问题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提出了“恢复与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但按计划经济体制设计的三级预防保健网已不再适应以市场法为导向的农村经济体制。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已有研究综述由于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各有自己的优势和缺陷,任何一种形式都不可能单独承担农村医疗保障的全部责任,正如有的学者提出的,目前应因地制宜,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那么,如何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发挥各种医疗保障形式的优越性,从而构建分工合理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便被提到日程上来。到目前为止,国内学者对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进行过一些探讨:朱俊生、齐瑞宗和庹国柱在《论建立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论述的多层次体系包括合作医疗、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乡村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胡洪曙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路径选择》中论述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三级卫生机构一体化为基础,建立以提供基本卫生保健和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宗先顺在《非典疫情呼唤我国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中论述了要重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建立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这些探讨都各有侧重点,但我认为都不够全面。因而构建全面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二、构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就我国农村目前的医疗保障现状来看,其医疗卫生服务与医疗需求是极不适应的,广大农村还主要是一些乡村卫生所,只能治疗一些小病,而对于一些大病则无能为力;另一方面,广大农民仍然主要是自我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得了小病尚可自费诊治,倘若得了大病则要么倾家荡产,要么因治疗费用太高而不去治疗,“小病忍大病扛”在农村还是普遍现象。此外,从2002年1o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到目前的试点和推广时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经济水平的不统一决定了医疗形式多种不可能统一。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有较大差异,因而不可能都统一建立新型合作医疗。而应该因地制宜,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三、构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设想

一直以来我国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对模式的选择差异很大,不同地区适应不同的医疗保障形式,从而应该因地制宜,不同农村地区灵活选择医疗保障模式,并界定各种医疗保障形式的次序和地位,使之合理分工,相互补充,提供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一)基本卫生保健——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

国家将有限的公共卫生资源投到对广大农村居民营养不良、妇幼疾病及传染病等的预防和治疗及初级卫生保健领域(妇幼保健和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制),并向全体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如果坚持“预防为先”,只要花费极小的成本就可以防患于未然,把传染病控制在萌芽状态,就可大幅降低发病率和治疗费用。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来分析,投资于公共卫生,对贫穷患者实施补贴。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因为这类投资尽管只占gdp的很小一部分,但却可以取得很高的社会效益。

(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重点

根据保险原理,最经济效率的风险分担方式就是在较大的投保人群中,对发生频率低,治疗费用却高的疾病进行保险。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农民对于小病还有较强的应对能力,而抵御重大疾病的经济能力却十分有限。而我国目前正在试点推广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若患小病,只需缴少量费用就可以得到较为优质、价格低的服务;而对于一些大病则应实行大病统筹,也即政府应以农民自愿为基础,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农民则根据自己实际缴纳个人大病统筹的保险费用,建立个人账户,遇到大病时费用首先从个人账户中支出。由于我国目前所能筹集的资金有限,还不可能建立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只能使这些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对农民威胁最大的重大疾病防治上,以此来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各种形式的保险

1.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对于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等农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富裕地区来说,已具备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条件。应采取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这些地区的医疗保障体制建设,应纳人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向城镇过渡,甚至结合。中等和较发达地区,同样也可以在发展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尝试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

2.鼓励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更高的医疗需求

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已不能满足富裕农民的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时,农民可以自愿寻求商业保险的保障。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本身具有不平衡性,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指导思想下,经济收入差异et趋加大,医疗需求趋向多层次、多元化。一部分收入较高的农民自己愿意花钱买商业医疗保险,享受医疗待遇,商业医疗保险应抓住这一潜在市场,推出适合这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的医疗。

(四)建立医疗贫困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充

目前,我国农村还有大量的贫困人13和五保户家庭,他们的生活尤其是他们之中老年人的生活还相当贫困。为了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应加强对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对于已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地区.在这些人患病时除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外,经济上仍有困难的应该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在没有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的地区,政府部门也应参照当地城镇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标准给予适当救助。医疗救助计划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把卫生扶贫、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五)医疗互助

社会医疗互助与前面所说的社会医疗救助不同。社会医疗互助是建立在“加入自愿、资金自筹、办法自订、管理自主”的基础之上,在农村居民居住范围内建立居民医疗互助,通过基金援助.达到互助互济、救救难目的,主要用于患重大疾病者。从而增强农民共同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六)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卫生服务体系

从长远看,随着农村发达地区的et益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城市——农村卫生服务的二元体系必将被打破,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和功能将逐渐完善,具有某些合作医疗功能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际上是城市卫生保障体系与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有机结合。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人13都密集,且农村大多在城市近郊区,其将慢慢向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靠拢,并最终纳入城市卫生体系而一体化。城市——乡村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四、政府主导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卫生保障论文篇(6)

我国经过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经济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我国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相对有些滞后,使得职工的权利得不到充分地保护,我国台湾地区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方面做的比较突出,不仅有一部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还有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极大地保护了劳工的权利,因此,学习和借鉴台湾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对于解决大陆地区此类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 人权理论的兴起

人权指人的个体或群体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基于一定的经济结构或文化发展,为了自身的自由存在、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及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道德上、政治上、法律上的标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以政府的名义,代表政府对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进行监察,运用公权力对企业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状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制度,监督的目的就在于保护职工的安全工作环境和保障人身健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人权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保障职工基本人权的外在保证。

(二) 社会权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社会权这一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比较权威的学说认为,社会权是公民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和特定历史条件下,应当享有的,作为人应当享有的一种社会权利,它是人格尊严和自身价值的体现和前提。社会权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有尊重、保护和实现的义务,国家需采取适当的立法、行政(包括预算)、司法措施来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它人权价值在宪法上的具体体现。严格来说,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属于社会权的基本范畴,它要求政府主动介入劳资关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实施,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的实现。

(三) 劳动监察权理论的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契约化成为一大特征,劳动关系具有依附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依附性决定了劳动关系现实中的不平等性,劳动关系牵扯到劳动者的生存问题,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因此需要公权力对这一领域的介入。劳动监察权就是公权处于对私权的保护而介入的典型,通过专门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的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处理等一系列权力,强行改变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权益结构。由此可见,劳动监察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即用人单位要提供安全优良的环境,来保障劳工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免受伤害。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雇员安全卫生权的实现。

二、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的法律特征

国际劳工组织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界定为:“是一种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法规得到遵守的行政公共职能,它的作用是通过预防、教育及强制措施,让社会伙伴认识到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并切实执行这些法律”。上文已经提到,监察就是一种监督,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就理所应当地需要政府动用公共资源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具有双重作用,它监督安全卫生条款的实施,它有如下的特点:

第一,单向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法律赋予劳动监察机构单方行使的公权力,具有强制性,台湾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主体是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它直接行使监察权,监督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相应的行为,可以对雇主进行处罚,雇主对执法行为必须予以服从。

第二,对象特定。

职业安全卫生关系中,行政机关监督的对象是特定的,即雇主。因为劳工天然的脆弱性,极易导致权利的侵犯,鉴于此种情况,就要加强对雇主行为的监督,从而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劳动监察权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等执法行为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这要求劳动监察权的行使不仅表现为法律上的支配力量,还是法律上的职责,必须做到权力与职责相统一。

三、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法律规定

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立法依据在于《台湾职业安全卫生法》这一纲领性的法律。在其总则部分,以条文的形式诠释了卫生法的基本宗旨,即为了防止职业灾害,保障劳工安全与健康。这当然属于一般性的规定,但是,也在某种程度上划定了政府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过程中所要遵循的理念和方向,也同样明确了政府监察的目的,即保护劳工的安全卫生。同时,总则部分还对“工作者、劳工、雇主、事业单位”等法律概念作出了详细的界定,也明确指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对象,即雇主和用人单位。卫生法第4条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法》适用的行业,实质上规定了监察的范围,即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职权的行业。第二章规定了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了监察机关对安全卫生设备的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同时该法还明确了工作环境的监察职责。卫生法还赋予了雇主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的权利,此举有利于获得专业性的评估监测。其他重要的规定还包括对特定的物质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特定行业和工作场所定期实施安全评估。卫生法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急措施应对、特殊作业场所工作时长的限制、职业健康检查、都作出了十分详细的陈述,这些都以具体条文的形式予以规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卫生法赋予了台湾地区的劳动监察机关很大的行政执法监督权力,但是需要履行监察职责也很繁重,无论规定如何细致,它的宗旨始终是为了保护劳工的安全卫生等其他合法权益。

(二)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关

台湾地区《职业安全卫生法》也明确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主体,在最高级行政机关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明确规定了不同层级的机关权属和范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是台湾地区政府行政院下的行政机关,主管整个台湾的劳工相关事务,使之成为全台湾劳动与人力资源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

四、当前大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面临的问题和现实对策

(一)当前大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面临的问题

1、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调整和保护劳动者在单位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免受侵害的法律规范。内地并没有一部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许多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在这其中的许多条文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的直接立法依据和渊源,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这一条就明确了政府在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义务,劳动条件是劳动者基本工作所必须的环境要素,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是履行宪法职能的基本要求。其他相关法律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在其第一章第一条就直接规定了其立法的目的,即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它的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免于遭受职业病的危害,实质上就是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除了这部法律以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也同样有对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规定。只是这些规定都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难言完美,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2、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强

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是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运行的保证,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权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从静态到动态的流畅运行,各部门之间的关联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协同执法还稍显薄弱。法的灵魂在于执行,只有加强合作,严格执法,才能开创职业安全卫生保护的新局面。

五、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立法启示

通过对台湾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分析,再结合我国大陆地区具体情况,急需制订一部职业安全卫生法,对此,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立法体例,可以设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总则部分可以在第一章中明确安全卫生标准,在第二章中可以详细规定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制度并需要确认具体的监督机关,第三章就具体的概念进行界定。分则可以对监督的程序性要求进行具体规定,职业安全卫生法保护的是劳动者的权利,预防职业灾害的发生,在出现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时候,首先要解决的不是责任的追究,而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者处于力量弱小的一方,在自身的安全卫生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需要公权力的救济,及时的救济不仅能够减小损失,更能够伸张正义。如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以及在权益受损的时候如何获得补偿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权利本身更加重要,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实现同样需要程序法的积极作用,实体正义更多地依赖程序正义的实现,在当前我国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中,这类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传统意义上的由民事审判庭来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经济发展和法律实务的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急需在职业安全卫生法中对相关程序作出配套性得规定,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劳动者在遇到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时候,力量有限,在诉讼过程中可能无力委托律师代为诉讼,此时,政府的法律援助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当然也可以学习欧美国家,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资金,对需要帮助的劳动者尽可能地提供法律援助。

参考文献:

[1] 孟燕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基础与实践[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第 1 版

[2]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第 1 版

[3] 胡芬.劳动权的行政法保护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第 1版

[4] 卓泽渊.法的价值[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第 1 版

卫生保障论文篇(7)

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医学工程科,中国 重庆 400042)

【摘要】目前,我国处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叉的新环境,军队卫勤作为后勤保障的重要力量,其面临的形势更复杂、更特殊,这使得对提高卫勤保障能力的需求更加迫切。方法:鉴于当前局势的发展,我军不仅需要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还要继续加强救灾抢险、反恐、国际维和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这就引起军事训练内容与方式产生变化,由此对提高卫勤保障能力产生不同的效果。结论:军事训练内容模式的不断升级可以提高卫勤保障能力, 对卫勤保障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可以丰富军事训练内容, 所以,军事训练与卫勤保障两者之间的有效结合、相互作用,必将促进全军卫勤工作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军事训练;卫勤保障;战争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

作者简介:刘旋 (1990—),女,河南周口人,助教,研究方向为军事教育与训练。

0前言

20世纪以来,全世界范围内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如地震、海啸、恐怖主义等频繁发生,对全世界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损失,这不仅对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还破坏了当前国家与地区的安全与稳定[1-2]。军队在国家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面对目前我国处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叉的新环境,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威胁,军队职能逐渐朝新的方向转变,这既满足国家安全战略的需要,也能提高军队在和平年代的价值与地位,而军队卫勤作为后勤保障的重要力量,在不同行动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军事训练与卫勤保障能力的提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利用军事训练来提高卫勤保障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军事训练的内容与发展

军事训练作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与战备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战略研究的基础,它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都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军事训练基本内容是军事理论教育和作战技能训练。其基本任务是对军事理论知识、战略与军事技术的学习,对相关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研究,对相关国家地区的军队编制、武器装备以及作战特点的了解,对作战地区的地形、人文、气象及其他能对军事行动产生影响的因素的分析,可以实现不同军种、兵种联合作战的组织指挥与协同合作,能培养军人坚强的意志,强壮的体魄,使军人能时刻保持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各个国家都开始着手于将现代科学技术融入到军事领域中,这促使未来战争中的情报系统、武器装备、指挥系统、通信系统等都将发生巨大的变革,逐步走向信息化作战道路,这对军队的军事素养和军事训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适应未来战争环境,军事训练发展方向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其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①提高军事训练与未来信息化战争模式的适应性。未来战争模式逐步走向信息化,不同参战单元和作战要素的融合,促使我军需要加强对信息技术与作战实践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信息化战争模式下的作战规律,保证军事训练能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模式。

②加强军事训练的针对性。加强军事训练的针对性的先决条件是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作战指导思想、作战方法、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等情况。加强军事训练的针对性必须以实际战场环境为背景,以按纲施训为基础,以联合作战为目标,以不同条件下的攻防科目为核心,实施全过程、全要素的针对性训练。

③突出军事训练的实用性。针对不同军种、兵种的实用性训练,需根据实战要求,重点抓好整体性训练,突出体能、技能和共同科目的特点,加强专业技能训练,提高在复杂、恶劣的战场环境下心理耐受、战场适应和抗压作战的能力。

2当前卫勤保障的形势与特点

目前我国处于和平时期,主要面对的是来自于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如地震、海啸、恐怖主义等,因此,加强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能力是当前卫勤保障的工作重点。近年来,我军对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分析我军当前卫勤保障体制状况,归纳出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卫勤针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地实施有效响应。如人道主义援助、抢险救灾、反恐、维和等非战争军事行动,一般情况下都是突然发生,难以预测,不仅能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在事件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可能会使国家或地区发生混乱。因此,事件的突发性增加了军卫勤保障组织准备工作的难度,这就要求卫勤加大训练强度和提高预判能力,以至于当收到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后,能在极短时间内实施有效地响应。

②行动的多样性增加了卫勤保障任务的难度。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多样性导致各个国家安全威胁日益复杂化,由此也会产生更多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其领域会更为广泛,这就增加了卫勤保障任务的难度。

③保障对象复杂程度突出了卫勤专业化指挥的重要性。卫勤指挥从属于后勤指挥,而非战争军事行动更具有突发性,保障对象更复杂,卫勤指挥由军事作战部门直接指挥。

④心理应激问题严重需加强卫勤人员的心理干预治疗工作。当参与国际维和、反恐、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时,参与者都面临巨大的生理和心理考验。这就需要加强对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心理干预治疗工作的重视,这对缓解部队官兵的心理不良情绪,维护部队团结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针对以上特点,提出对于加强我军卫勤保障方面的启示:首先,根据我军目前卫勤体制,完善卫勤保障体系;然后,建设适应多元化任务的卫勤力量,在接受应急任务时,能够能够迅速地实施有效响应;最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理论研究和军事训练。

3军事训练在提高卫勤保障能力方面的作用

目前,世界上不同国家存在的安全威胁日益复杂,针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我军不仅需要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还要继续加强救灾抢险、反恐、缉毒、国际维和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能力。这就使得军事训练的内容模式发生改变,从而对提高卫勤保障能力产生不同的效果。军事训练在提高卫勤保障能力方面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①当前卫勤保障具有任务多样化、组织结构多元化、执行空间多维化、作战联合化等特点,这对卫勤保障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

②加强卫勤保障理论教育工作, 把战备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计划中, 并结合当前形势和不同的任务要求, 改进教育内容和方法。

③定期进行卫勤分队训练、专业技术岗位练兵以及勤务分队单兵训练等工作, 并完成阶段性考核任务。

4结语

近年来,我军卫勤保障能力总体得到提高,这与军事训练技术方法的不断进步密不可分,军事训练技术方法的进步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军卫勤保障实力在与其他国家竞争中不落下风,并逐渐拉近与其他军事强国之间实力的差距。军事训练与卫勤保障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相互影响:军事训练内容模式的不断升级可以提高卫勤保障能力, 对卫勤保障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可以丰富军事训练内容, 所以,军事训练与卫勤保障两者之间的有效结合、相互作用,必将(下转第267页)(上接第223页)促进全军卫勤工作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卫生保障论文篇(8)

evaluation on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of medical service in military hospitals

【abstract】 aim: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evaluation system on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in military hospitals. methods: delphi method was used in this study. questionnaires were employed to consult and collect the experts points of view or estimation. after two or three rounds of consultation, the opinions of the experts were generally the same in some aspects. results: by analyzing the elements of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we found that the support capability was composed of organization and command capability, emergency response and mobile capability, medical evacuation capability, field adaptation capability. the evaluation system and weight of mobile medical support squad were established. conclusion: we established a set of evaluation standards on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in military hospitals, and made some suggestions through applying it in military hospitals.

【keywords】 hospitals military; mobile medical service squad; support capacity

【摘要】 目的: 建立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对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进行科学评估. 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德尔菲专家咨询法,以分发问题表的方式,征求、汇集并统计专家个人的意见或判断,并经过二至三轮咨询使专家对某问题的意见趋于一致的方法. 结果: 通过对保障能力构成的要素进行分解,明确保障能力的构成,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机动能力、医疗后送能力、野战环境适应能力,应用德尔菲法,构建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及权重. 结论: 我们提出了一套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评价标准,评估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提出工作对策建议.

【关键词】 医院,军队;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

0引言

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是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突发事件卫勤保障的应急保障力量,在未来作战中将承担大量的伤病员救治任务,其保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战时卫勤保障能力的整体效能[1],因此,对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材料和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德尔菲专家咨询法,以函寄调查表的方式,征求、汇集并统计专家个人的意见或判断,经过二至三轮咨询使专家对某问题的意见趋于一致. 我们请校内部分专家对初步拟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进行审核,主要评估其内容和可行性,然后将拟订的评估指标体系分别寄送22位专家教授进行评定、征询、进一步论证各分级指标的合理性,解决三级指标内涵的界定和权重赋值. 在专家的选择上,我们主要考虑工作性质、专业和单位分布以及对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建设的熟悉程度,最后综合专家的意见,得出结论.

2结果

通过对保障能力构成的要素进行分析,明确保障能力的构成,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机动能力、医疗后送能力、野战环境适应能力[2],应用德尔菲法,构建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及权重. 我们构建了军队医院相关指标体系(图1).

2.1组织指挥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即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组织、计划实施卫勤保障的综合能力. 主要包括: 计划组织能力,控制协调能力,药品、器材保障能力,卫勤指挥信息化能力. 只有具备较强的卫勤组织指挥能力,才能保证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的有效发挥.

图1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略)

2.2应急机动能力应急机动能力是指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由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的能力. 包括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动能力. “应急”是野战医疗所、保障旅卫生营的突出特征,“机动”是基本属性. 只有具备应急机动能力才能完成战时频繁机动的卫勤保障任务,是构成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必备的能力.

2.3医疗后送能力医疗后送能力即战时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对伤病员的救治、后送及对医疗信息处理的能力. 主要包括: 伤病员救治能力、伤病员后送能力、医疗信息的处理能力. 具备优良的医疗后送能力是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2.4野战环境生存能力野战环境生存能力是指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在自然环境特殊情况下和战场条件下的生存能力. 主要包括:防卫能力、生活保障能力、特殊环境适应生存能力. 战时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工作环境主要在野外,未来战争可发生在海上、高原或酷热、严寒地区,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必须要具有较强的野战环境适应能力,才能完成未来作战卫勤保障任务.

3讨论

我们采用专家咨询方法,构建了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指标体系,制定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状况调查表,并深入到、、三所具有代表性的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进行实地调研、检验,根据调研结果分析,认为目前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方面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3.1加强卫勤领导理论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卫勤指挥能力卫勤领导是卫勤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者,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直接影响卫勤保障工作的质量. 未来战争的卫勤保障工作与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复杂化密切相关,对组织指挥能力要求更高. 组织指挥能力来源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对专业理论知识要求较高,不仅要有卫生专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 指挥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卫勤指挥能力强弱的重要因素. 提高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指挥员的能力素质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实现: 一是送学深造;二是在职培养;三是任务锻炼,充分利用各卫勤分队参加重要军事演习、重大任务保障的机会进行培养锻炼[3].

3.2构建卫勤指挥信息化网络系统,提高卫勤指挥信息化水平目前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指挥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指挥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机动中的通信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当务之急就是需要把卫勤指挥信息网络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要达到这个要求,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需要从下面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卫勤指挥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步伐,着力解决好机动中的网络信息传输,尽快形成与后勤保障体系、指挥体系相适应,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指挥网络;二是加强软件建设,重点在于管理信息系统及伤病员信息系统软件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构建功能齐全、兼容性好的野战医院“战时卫勤管理信息化系统”.

3.3加强新伤类、尤其是特殊武器伤的防治研究,提高战伤救治水平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在常规武器伤的救治能力方面,由于平时医疗活动,实践机会比较多,常规武器伤的救治技术过硬、医疗设备储备雄厚,具有了较高的能力,在《战伤救治规则》的指导下,能够很好的完成野战环境下的救治任务. 但在特殊武器伤的救治方面,主要停留在理论学习方面,缺乏近似实战环境的适应性训练,特殊武器伤的救治能力比较低. 必须加强新伤类的防治研究,深入探索战伤的致伤因素、发生规律和特点,力争在新概念武器损伤救治方面有所突破[4].

为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卫勤保障的需要,总部、军区及医院自身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快了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建设力度,使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还有不少问题. 除上面所说的一些问题,还应进一步加强跨区远距离投送与机动的机制建设,加强野战环境适应能力,这些方面的改善将会极大地提高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1] 范晨芳,杨一风,范兰英. 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动态评估模型初探[j]. 国防卫生论坛,2003,(2):82-83.

卫生保障论文篇(9)

2003年的非典危机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防御系统存在诸多缺失,对我国的公共卫生保障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公共卫生保障体制改革要达到三个目标:其一,要根据需求(反映收入和健康状况的需求)分配有限的卫生资源,更有效地为整个社会服务;其二,要引入社会效率高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卫生医疗服务的质量;其三,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公共卫生防疫系统。第一和第三个目标更注重公平性,需要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充足的财政投入,第二个目标更注重效率,需要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来实现。所以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也体现为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的补充。

1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投入

从1998年起,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到2002年的5年间累计已经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元,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了经济增长优先的目标,对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相对忽视了公共健康、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非典疫情的突然出现,不仅使得忽略这些问题的代价在短时间内集中显性化,而且对宏观经济造成了更大损害。这迫使我们重新评估以前的宏观经济增长目标模式,财政政策目标转型也就成为必然。今后的财政职能必须向公共财政转变,更多的关注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如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环境保护等。

2通过政策干预纠正公共卫生保障领域中的“市场失灵”

公共卫生保障部门是一个不能简单听凭市场调解的领域。这是因为,第一,医疗保健的需求弹性非常低,价格的高低对需求的影响极小。卫生需求的低弹性和服务的随机性,让市场需求来确定医疗的价格将会使卫生保健的费用很快超出社会和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第二,很多疾病的危害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病人本身,而可能是整个社会。就拿非典事件来说,它造成的危害不仅是患者的生命危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国家,甚至全球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其危害之大,单凭市场调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由国家和国际组织做出统一部署和安排。第三,医疗服务行业含有专业条件的限制性,一定范围内的垄断性,医生和病人知识的不平衡性及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第四,在以知识经济为特色的21世纪,国家承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这不仅可以保护人力资源、改善劳动力整体素质,从而可以进一步提高国家竞争力,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由于公共卫生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需要通过适当的政策干预来纠正其“市场失灵”,并确保医疗服务利用的社会公平性,以保证社会福利和公平目标的实现。政府介入该领域,实行价格规制,让医疗企业依法经营,可以实现医疗保障普遍供应的社会公平原则,实现政府保护消费者利益、向弱势人群提供保障,加大社会福利的政策目标。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应由政府来介入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国家对这一领域进行垄断经营,既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配置失效,同时也会造成该部门的低效率。在公共卫生领域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医疗服务领域既可以由国有企业经营,也应该让非国有企业进入。这既可以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提高了效率。我国的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开始了服务收费,这标志着公共卫生部门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商业化改革,但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却缺少充分的竞争,病人面临的选择非常有限,并且医疗机构对公众提供的基本信息缺少规范而且非常不充分。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允许病人选择医院和选择医生,引入不同付费方法以及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组织形式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在改革付费的方法中,应当加强对医院的成本制约机制。各国医疗保障系统改革的经验表明,成本制约的关键不在于医疗服务的需求方,而在于供给方。如上所述,我国通行的“按服务付费”的付费办法,会产生“供给诱导需求”。这种付费方法与医疗服务机构的药品补偿机制相结合,更成为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在医疗服务费用中药品费用比重不断升高的主要原因。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开展竞争,能够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在这些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

4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

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和政治体制不同,公共卫生保障系统的建设具有不同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和变动性。oecd1987年的报告曾把各国公共卫生保障系统模式简要分类为以下三种:一是以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新西兰为代表的nhs(nationalhealthservice)模式,即国民医疗制度,其最大特征是医疗机构国有国营,医疗费用基本上由政府支付。二是以德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制度,又称为陴斯麦模式(bismarckmodel),其特征是强制保险,雇佣者和个人共同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既有公有又有私有。三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个人保障模式,又称消费者模式,其特征是个人和企业负担保险金,医疗机构完全私有。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实行社会统筹保险与国家财政保障相结合的公共卫生保障模式,医疗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卫生防疫系统的建设和疫情的防控主要由政府负担。

5参考文献

卫生保障论文篇(10)

2003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具体而言《意见》所呈现出的今后农村医疗救助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救助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成员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救助方法包括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对于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未开展合作医疗地区,因患大病个人难以承担费用的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某些特定传染病(如非典)的救治费用给予补助。救助标准视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和疾病类型而不同。医疗救助服务由合作医疗的定点医院提供,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提供。关于资金筹集方面,各地要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资源捐助等多渠道进行。

2004年,全国已有19个省市出台了试点方案和相关政策,943个县正式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占全国县数的33%。[7]

综上,目前对于农村医疗保障建设而言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契机,过去很长时期以来医疗保障资源过度向城市倾斜,农民无医疗保障的状况有望得到缓解。然而正如农村贫困人口卫生服务利用和医疗保障覆盖的数据所显示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制度体系,能否在短期内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覆盖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兼顾资源的公平与效率,尤其是避免城市中存在的医疗保障资源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目前都是未知数,有待实践检验。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国内:在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障适度保障水平的研究中,发现我国实际值为0.57%,理论下限值为1.96%,社会医疗保险总量远未达到下限值,若达到理论下限值要在总量上增加约244倍;按2005年的价格计算,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总量约358845亿元。在资金可行性研究中,测算公共卫生财政预算投入为2051-3427亿元;基本卫生保健资金投入总量最低1031亿元,最高1485亿元。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方面,提出通过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对象、保障效果、管理模式及人员、保障基金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扩大救助面与救助对象的受益程度,有效保障贫困人口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兼顾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通过多重制度保障,使其自付医疗费用比例降低到30%以下,使其真正成为确保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卫生保健可及性和筹资公

平性的制度保障;本研究还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量进行了测算。通过文献和实证研究,分析国内已实行城乡制度衔接地区的基本特征、国外代表性国家(东亚四国: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实行全民覆盖医疗保障的制度设计框架和所需要的时限;医疗保障制度效果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现阶段和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框架与阶段性目标及实施机制与策略。中国贫困人口卫生服务不公平的现状。已成为危害贫困人口健康,限制其生活水平的提高,拖慢脱贫步伐的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或加强健康保障,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服务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同时也是贫困者摆脱贫困的基本条件。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国外: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传统等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呈现多种多样的形式,但从筹资方式分类,大致可以分成四类:医疗保险制度,免费医疗制度,社区集资医疗制度和自费医疗制度。本文介绍的有关国家简况见表1。一、医疗保险制度1.韩国覆盖全体农民1963年韩国通过第一部《医疗保险法》,由于当时韩国社会与经济状况较困难,国家健康保险计划只能实行自愿性保险,参保人数不多。七十年代后期韩国经济发展较快,国家健康保险计划开始实行强制性保险。美国政府医疗保障计划,即由政府为老年人、残疾者举办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和为贫困人群举办的医疗救助计划(medicaid)。最近,这项计划的改革成为美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削减老年医疗照顾预算成为政府和国会争论的焦点之,甚至酿成美国家机器数次瘫痪的严重局面。美国政府医疗保障计划及其改革财政部社保司费朝晖内容摘要美国政府医疗保障计划,即由政府为老年人、残疾者举办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和为贫困人群举办的医疗救助计划(medicaid)。最近,这项计划的改革成为美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削减老年医疗照顾预算成为政府和国会争论的焦点之,甚至酿成美国家机器数次瘫痪的严重局面。下面将其主要情况、面临困难和发展趋势介绍如下:一、美国政府医院保障计划的产生自从本世纪初以来,美国国会中就不断有人建议建立政府医疗保险。

3.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对我国贫困人口的卫生服务利用和医疗保障覆盖情况的概述,总述与贫困人口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从而进行分析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另外结合案例加以论证说明,加强了本文的实际操作性。本文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我国城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研究现状

二、我国人口卫生服务利用和医疗保障覆盖

1.卫生服务利用之比较

2.医疗保障覆盖之比较

三、我国与贫困人口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

1.城市与贫困人口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

2.农村与贫困人口相关的医疗保障制度

四、分析与建议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