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汇总十篇-9游会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07 14:39:50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1)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17]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理念

**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高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市区方案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 **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 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 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j9九游会的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各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合并、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目前,全区1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完成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区环保局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并及时在大连市环保局9游会官网“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中进行公示。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 1 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 1 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2)

第一,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更为深刻

党的十以来,就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在视察张家口时再次强调,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这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协调、作用更好发挥,进而鼓励投资兴业,维护交易公平,激励企业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既能改善需求侧管理,又能释放供给侧动力,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要素创新创造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目标发展。

大家充分认识到,改善营商环境是做好做强**发展“两翼”的必由之路。雄安新区建设,与以冬奥会为契机推进张北地区建设共同形成**发展新的两翼。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可以有力集聚高端人才和要素,培育和发展高端高新产业,一流的环境、一流的产业使“两翼”都能展翅高飞。

实践反复证明,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就是凝聚力,就是创新力,抓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打造竞争力、增强凝聚力、提高创新力。机遇选择环境,环境也会带来机遇。谁在改善环境上看得远、谋得深、抓得实,谁能抢先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谁就能掌握竞争制胜的“法宝”,就能得到机遇的青睐,掌握发展的主动权,迎来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

第二,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思路举措的把握更为清晰

现在,全国各地在改善营商环境中都使出了自己的高招,比如,投巨资改善生态环境,大手笔建设置业环境,精细化营造人文环境,保姆式提供创新环境等等。与其说是在招商,不如说是在“抢”商,抢占制高点,抢得动力源,抢上快车道。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高前所未有,责任之重前所未有,机遇之多前所未有,挑战之大前所未有。如何把这些“前所未有”转化为前所未有的新业绩,关键看环境。我们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诸多建议、思考和实践,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全省上下正在进行的求索和已经形成的共识,为分类分项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参考和帮助。

一是在聚焦改革、优化服务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多从发展的角度、企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努力把服务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落实并不断完善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政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二是在积极引导、放活市场上提出了意见建议。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消除各种阻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竞争的壁垒。健全要素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迸发活力。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健全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相关政策,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三是在依法办事、完善法治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尊崇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严肃性。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在强化约束、守信践诺上提出了意见建议。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信息共享和公开。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营造向上向善、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这次会议使我们对改善营商环境克难制胜的决心更为坚定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改善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契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引导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法治、诚信、服务意识,向国际国内先进地区对标看齐,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既坚持全面系统又明确主攻方向,共同努力把营商环境建设由工作层面推向社会层面、文化层面。

要使亲商重商成为对待发展的基本态度。以强化“四个意识”为统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的交往中,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要洁身自好、守住底线,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要使开放包容成为**对外的“金字招牌”。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凝练开拓创新、开放包容的雄安精神、冬奥精神,引导全省干部群众增强发展意识,增强生态理念,增强行动自觉,提高**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向往度,把更多注意力转化为生产力、竞争力。

要使创业兴业成为广大民众的共同追求。营造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创业环境,爱护投资者、支持创业者,使一切有利于经济强省、美丽**建设的创业愿望得到尊重、创业活动得到支持、创业才能得到发挥、创业成果得到肯定。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3)

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个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司法局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司﹝2020﹞13号),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将任务层层分解,具体到人,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专班人员,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有效推进。

二、存在问题情况

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对照市委政法委实施方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深入透彻查摆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共梳理出问题清单共12条,并建立了台账,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宣传不到位,积极主动性差,缺乏一支先进的律师团队,没有将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没有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法制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不到位,协调不到位,服务营商环境的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规范性文件备案力度薄弱,对全市各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督导不力,未能按要求对全市各执法单位定期督导检查,企业调解组织力量薄弱等。

三、工作推进情况

司法局没有上级交办、挂牌督办和核查办理的的案件,按照自身职能,主要采取了以下七项措施开展是自身工作,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梳理出各个执法司法股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治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免费咨询等不同形式的企业法治宣传教育11次;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员工的普法工作,针对不同岗位性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达到4000余人次;同时运用多媒体线上平台,多渠道宽领域进行法治宣传。二是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资料精心整理汇编成册,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参考和借鉴。三是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同时抽调14名精干律师组成了一支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指导和敦促该团队律师进入企业进行宣传和交流,并对有业务需要的企业直接开展合作9次,快速实现为企业服务。二是拓展公证业务,为企业公证开通“绿色通道”,并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实现专人专办,让企业公证服务更快速、简便;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四是加强司法鉴定服务的宣传和指导。结合“四个一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入企宣传工作,并对企业委托鉴定进行业务指导,以便让企业在需要时能够委托有资质的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利。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和“有案不移”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大引导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需要走行政复议的,积极引导其走行政复议渠道,并做好释法工作。

(五)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出台《**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对涉及辖区企业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6次,重点排查企业因受到疫情影响而产生的合同履行纠纷,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与周边环境之间发生的施工扰民、毁坏农田、环境污染、征地补偿等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坚决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场准入、产业政策、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及时高效办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和协议合法性审查事项。二是牵头开展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行规定工作。组织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快相关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法律市场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司法局9月份组织政治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股等力量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彻底查处无证办案问题、律师乱收费问题,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诉讼成本高问题;二是对许昌钧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查,严格禁止其鉴定随意性大、超范围鉴定等工作不规范问题。排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同时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了工作长效机制。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司法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解散,进一步查摆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提高政治站位,把查摆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最重要的工作来落实,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症结,及时整改。

(二)司法局把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底各股室站所的年终考核中,确保各单位不松劲,将此项工作继续开展。

(三)司法局将把针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律师直接和企业合作、开通公证和司法鉴定助企“专办通道”等举措制与“法律六进”结合起来,把握时间和相关节日进行不间断实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4)

以“科学治理、长效管理”为指导方针,“点、线、面”集中整治整体推进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从2009年6月开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时间,重点针对城区餐饮煤油烟扰民投诉严重的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基础上,通过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和强化日常监管,使城区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区煤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实现市餐饮业的产业升级。

二、整治对象

区、区、区城区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分期分批进行整治,按区域分三批进行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布局要求。总体布局合理,厨房的设置不影响市容;洗、烧、制等过程必须在厨房内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进行洗菜、洗碗等作业活动;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乱开门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经营;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热污染。

2.油烟排放要求。有油烟排放的饮食经营户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装有效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净化处理,并通过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和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气筒应合理设置,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该按有关规定定期清洗,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块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声排放要求。各噪声源(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应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5.污水排放要求。对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设置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市政管网,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6.垃圾处置要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堆乱放。

7.选址要求。选址应合理,不得占道经营,对周围环境不得造成较大影响。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食品加工点要全面取缔。

8.证照要求。餐馆必须取得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全面取缔经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餐馆,全面取缔无任何整改条件或无任何环保设施的餐馆,全面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餐馆。

四、进度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6月15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治理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环保局牵头对三区城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煤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好登记、造册、建档工作,确定煤油烟污染整治单位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时限。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开市城区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等媒体《关于防治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单位名单。各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单位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告知整治内容、步骤、时间、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治理整改阶段(200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缔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别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由各区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馆名单)。

三是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经营户,由各区政府牵头,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予以关停取缔或、没收高污染燃料设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分工

建立市城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维稳办及三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一)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督办;负责指导区县做好餐饮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三同时”验收;负责承办相关会议和做好专项整治的验收、总结工作。

2.市工商局:负责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改、扩建餐饮经营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源头上控制煤油烟污染;负责取缔和查处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依法受理和查处其他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3.市卫生局: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4.市食药监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完成后,负责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5.市商务局:负责牵头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娱乐、小吃一条街,划定区域,对小型餐饮经营户进行集中规范管理。

6.市城管局:负责对在户外占道经营产生煤油烟污染投诉的烧、烤、煎、炸等各类餐饮经营户、食品加工点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缔,防止因占道经营发生的煤油烟污染问题。

7.市规建局:负责拆除餐饮单位违章建筑、制止乱开门窗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

8.市公安局:负责对单位及个人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市财政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划拨资金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餐饮集中区域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10.市监察局:负责对煤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负责城市煤油烟整治工作中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12.市经委:负责协调清洁燃料推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3.市委群工局: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释工作。

14.市委维稳办:负责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15.日报社:负责按要求在日报、晚报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单;负责宣传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为城区餐饮经营户实施“煤改气”工作,对下岗职工等困难经营户原则上只收取安装成本费。

17.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水。

18.电业局:负责对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饮单位停止供电。

(二)三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区人民政府是这次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作为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召集、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整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餐饮业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污染扰民,为市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在5日内通报批评,并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决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扰民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各部门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5)

(一)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坚持以法治需求为引领,转变司法理念,将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融入社会。

1. 上门走访广纳建言,增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针对性。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问需求,找准服务重点,根据企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近两年,先后走访了云钛公司等40余家重点和规上企业,召开6场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知识产权等企业关注热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主动回应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立足职能服务保障“两城”建设的六条措施》等制度,强调要严厉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活动,优先办理保护民企权益案件,依法审慎办理民企涉罪案件,加强对涉民企案件的法律监督。各县区检察院也陆续出台相应制度,如东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优化东区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针对近两年连续发生的给我市康养品牌造成负面影响的多起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案件,对全市5个县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涉案原因及发展困境开展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民办养老机构涉罪情况分析报告》呈送市委。

2. 建立内外部工作平台,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建合力。为搭建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服务的专门平台,市检察院成立了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各县区检察院分别在工业园区或企业设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检察9游会官网、公众微信号为载体,开辟民营企业依法维权“申诉通道”;以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窗口,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配套出台了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规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作,2019年8月,两级检察院邀请市县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20余人等参加开放活动并座谈,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搭建外部协作平台,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二)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落实“保就业、稳企业”要求,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 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疫情爆发后,市检察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从快办理妨碍疫情安全防范、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2. 积极开展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一是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有效运用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对企业劳动用工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务纠纷、生效裁判执行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各类监督案件,建立涉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尽量减轻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二是对民营企业精准把脉,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如西区检察院在对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时,发现某企业对经销商资质审核不严,可能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该院出具“体检报告”,切实帮助企业将问题整改到位,消除企业发展风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活动80余次、法律专题讲座25次,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先后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公开日活动。东区检察院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制作发放《请企业查收!这份法律政策指导手册很实用》的知识问答手册100余册,围绕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十五个重点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推送给辖区各大民营企业。

3. 营造和谐的用工法治环境。加强对涉企业劳动关系、劳务纠纷案件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为农民工追回薪酬67万余元。如米易县检察院依职权发现李某拖欠孙某等4人8万余元工资未履行案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促成企业与农民工达成和解并付清拖欠工资,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强化依法经营意识。

(三)依法保障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促进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

1. 坚决打击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2019年以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人,起诉 人;加大涉众型犯罪打击力度,批捕开设、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 人,起诉 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批捕 人,起诉 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批捕 人,起诉 人,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 条。

2. 强化案件办理,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切实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人,起诉 人。批捕商业贿赂、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 人,起诉 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的问题,提起公诉  人。

3. 更新司法理念,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稳发展。牢固树立 “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讲究办案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等人诈骗案,冯某等4人被羁押后,公司无法正常运营,100余名员工情绪不稳定。检察机关积极要求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对诈骗款项全额退赔,依法对其中2名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并对超额查封的财产及时解封,保证了企业正常运营。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2019年以来,对企业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5人。如某企业负责人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鉴于案发后王某某退缴了全部税款,且自愿认罪认罚,东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其所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公正的司法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为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 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清理专项活动。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办理的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出挂案1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件、立案2件。如西区检察院核查到公安机关未对嫌疑人彭某盗卖刘某经营货场内价值25万余元电煤刑事立案,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针对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和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这些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阻点”,以及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涉企案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监督撤案 件,不捕 人,不诉 人。

2. 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涉企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2019年以来,对140件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件,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2件。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市检察院在审查多起有限公司因虚假债务不服法院判决提出检察监督的案件中,发现并移送2起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民事判决也予以纠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这是检察机关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法治市场环境的成功范例。

3. 深入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企业家合法权益及时执行到位,对存在应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侵害企业产权的违法情形,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因执行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致使被申请执行人转移、低价处置财产恶意逃避执行造成企业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的违法情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权,严肃监督纠正。受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 件,提出检察建议 件,采纳 件。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力度,对权属明确的企业合法财产,返还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及时配合、监督处置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

(五)保障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 助推行政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按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原则,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找黑恶案件背后社会治理乱点以及行政监管漏洞,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生猪屠宰、集贸市场等行业的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就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6份,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2. 加强协作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检察监督实效,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大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全市检察机关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行动中,支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推开“互联网 药学服务”,探索加强新型商业业态的监管。

3. 以规范有序为导向促行业健康发展。在坚决保护公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涉事企业,实现公益保护、依法行政与行业发展多赢。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专项监督整治活动”中,实地走访了市县区范围内的4宗疑似闲置国有建设用地,对用地企业未按时开工建设的原因和具体困难进行深入了解,共同商讨解决对策,督促责任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开工建设,避免闲置土地产生法律责任风险,影响复工复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正常活动、生产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有效配置,努力服务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8件,立案301件,发出检察建议159件,督促怠于履职、违法履职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129件,有力维护了全市公平、公正、优良的营商法治环境。

(六)保障生态环境,创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6)

《条例》是一部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地方性法规。当前,辽宁正处在政治生态环境修复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滚石上山、爬坡过坎,不仅需要加大硬件建设,更需要加大投资、营商等软环境的建设。营商环境建设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推进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7)

8月28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召开后,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共抽调车辆10部、人员50人,通过车辆宣传、悬挂条幅、电视广播、张贴通告等各种宣传形式,在城区开展了为期10天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家喻户晓。一是给所有经营业户发放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通知书,告知本次综合整治的内容和标准;二是针对存在占道经营行为的业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380份,限其在9月8日前自行整改;三是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告》,并在城中村公开栏、县主要街道张贴公告500余份;四是在县电视台、大众开设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风尚。通过前期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活动声势和舆论氛围,并且在深入群众走访交流中了解到,此次综合整治活动是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群众普遍表示欢迎和支持。

二、集中清理阶段(9月8日-9月30日)

自9月8日起综合整治活动进入集中清理阶段,各成员单位共抽调人员200人、车辆38辆参与清理行动,所有执法人员上下齐心,始终坚持吃苦耐劳、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加班加点、早起晚归,严格按照整治标准不放松,切实做到了讲政治、讲大局。通过二十多天的集中清理行动,共计清理占道经营的早点、夜市、摊贩等860余处,查处违法宣传车辆50余辆,查扣噪音喇叭70余个,清理擅自悬挂条幅、绳索、灯线等60余处,违法广告牌匾800余块,乱贴乱画1200余处,暂扣露天烧烤炉具15台。拆除老大济路、庆淄路、西关街等违章建筑、乱搭乱建30余处。检查监督餐饮、食品企业和商户270余家,下达限改通知书170余份。在文安路全路段、南环中路完成停车位划线500余个,查处乱停乱放车辆600余辆,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拥堵的现状。积极推动烧烤市场建设,引导不符合室内经营条件的业户迁入市场经营,目前,东关街塑料厂市场已建成开始招商,工业路织三场地准备动工建设。完成城区门头牌匾升级改造的排查摸底工作,并上报了升级改造费用明细等基础材料,加快推进门头牌匾升级改造工程的进度。尤其针对文安东路新疆少数民族占道经营的问题,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顺利完成了清理任务。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中治理,店外经营、露天烧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得到了彻底清理,城市环境秩序有了明显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段时间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如占道经营、烧烤污染等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反弹,为了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按照城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城区集贸市场。当前城区内蔬菜市场少且分布不合理,多处自发形成的菜市场成为城区秩序管理的突出问题。针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宜疏不宜堵,没有合理的安置场所,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不会彻底解决,建议对城区零散的小面积闲置土地进行排查摸底,合理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建设小型蔬菜市场,既解决流动摊点安置问题又方便群众生活。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8)

一、抓制度建设重点,全面筑牢“优环境、促发展”思想堡垒。

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该县陆续建立了营商环境涉企投诉管理机制、营商专员制度、政企圆桌会议制度、涉企事项首次受理制度、帮代办制度、入企检查事前报备制度,出台了《中共铜鼓县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铜鼓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铜鼓县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提升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铜鼓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通过健全机制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攻环境提升难点,大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9)

近年来,铁岭县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关键之举、重中之重,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全县营商环境总体持续向好。自开展优化营商工作以来,铁岭县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面攻坚、重点推进,深入贯彻《辽宁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成立优化营商领导小组,县局局长、政委亲自挂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坚持以人民幸福生活为中心的思想,立足公安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本职贡献,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就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如下研讨工作。

要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营造优质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快速处置圈机制。在全区建立1分钟、3分钟、5分钟接处警快速反应机制,构建起巡特警为主、派出所为辅的巡逻防控格局。对接报的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报警、求助,快速受理、快速派警、多警联动、妥善处置。二是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铁岭县公安分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跟进市局“打击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警联万企”“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同时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治安巡逻,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快速处置企业人员的纠纷警情。三是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大企业涉稳风险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案事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属地属责、警种协同,对企业周边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增进警企联系,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畅通的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警企包联机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坚持实行领导挂点联系、靠前服务,推行“一企一警”制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位,定人员、定措施、定任务、定奖惩,全面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民警走访企业数量质量、企业对项目联系民警的知晓率、熟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走访联系制度。要将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包保民警定期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篇(10)

一、目前洗车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

1、

无证经营

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洗车商户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例如商家注册登记的营业范围是汽车美容,同时又经营洗车业务;也有一部分领取了工商执照,但环保设施、污水纳管也未能完全到位。

2、

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现象最为突出。部分洗车商户直接在人行道甚至非机动车道洗车,由于人行道被占用,行人不得不走上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绕行,给交通安全留下了隐患。

3、

浪费水资源严重

洗车服务业经营者多采用人工水洗或普通水枪冲洗等落后的洗车方式,导致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

4、污染环境

洗车后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随意排放,易造成堵塞下水道,加重水体污染,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负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附近居民的生活。

二、规范整治洗车行业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洗车行业秩序,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美丽和谐城市环境,针对洗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管理。建议设置整治工作专门工作组,加强洗车企业的审批、发证、验收和监管工作。对无照无证、占道洗车、污染严重的洗车店,工商、交通、水务、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应该联合整治,无法达到规范要求的应予以取缔。

2、加强审批。根据洗车行业设置标准的规定,严把洗车场设立的准入关,对不符合城市规划、不具备节水和污水处理措施、可能影响市容或存在扰民问题的拟建洗车场一律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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