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汇总十篇-9游会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26 14:41:16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1)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9-0303-03

一、课程理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以、教育部有关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本课程具有严谨理论性、鲜明实践性、具体针对性的特点,在工学结合背景下按照时代对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道德和法律素质的要求,秉持“能力本位、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理念,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主线,以高职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为核心,以行动导向为主要模式,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高职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标准

1.课程定位。《基础》课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世界、认识社会和把握人生的能力,提高其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它对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对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性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后续课程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等。依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基础》课属于职业素质课程中的公共必修课,它和职业知识课程、职业能力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一起构成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课程体系。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2)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国家提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更加重视职业教育的大好形势下,作为职业学校的教师更应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教书育人能力,使自身的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此,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一谈教师职业化。

1 职业化的内涵

1.1 职业化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将“职业”一词解释为:①官事和士农工商四民之常业;②职分应作之事;③指职务,职掌;④指事业;⑤指个人服务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在西方世界,他们所信奉的神学把“职业”定义为“天职”。德国人路德在西方新宗教改革运动中提出了“天职”的概念。“天职”被引进到中国以后,在汉语中却一般把它译为“职业”。“天职”这个词本来对应于英语中的“神召”一词,内含一个宗教上的概念:上帝安排的任务。由于中西方文化氛围以及的差异,汉语中的“职业”一词,很难传递出西方宗教语言的“天职”中所包含的神韵。现代科学管理把“职业化”定义到非常高的标准。

1.2 职业化的意义

职业化是每一个职场中的人都应该具备的职场素质。职业化是每一个职场的基本生存准则,也是职业人必须遵循的第一游戏规则,更是作为职场人士获得发展的基本要件。它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必须遵守的道德与行为规范。如果你想成为职场中的成功者,想要取得职业生涯的辉煌,就必须懂得并坚守这个规则。

在一定意义上说,“职业化”是一种潜在的文化氛围,是一种在职场中专用的语言和行为规则。职场中的人都用这种语言说话,都用这种行为和道德准则来办事,而一个非职业的人往往不能拥有这种语言和行事规则,因此总是和职业人士合不上拍。如果你在职场中不能跟上别人的节奏,慢慢地,你就会被别人甩在后面,不会有什么前途可言。

职业化的过程就是普通员工成为卓越员工的过程。职业化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摆脱束缚,重新归零,再获新生!如果你要成为职场中的佼佼者,成为优秀的职业人士,就必须拥有职业化精神。

1.3 职业化的含义

香港某集团公司董事陈育辉先生认为:“职业化,老板用打工的心态决策,老板不要做员工的事情。员工用老板的心态打工,员工不要想老板的事情”另有某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景素奇先生认为:“职业化就是职业素养的专业化,职业化分三个部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

“职业化”的含义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一套规则,是对事业的尊重与执著热爱,是对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是追求价值体现的动力,是实现事业成功的一套规则。“职业化”就是对职业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1.4 职业化精神的塑造

职业化的含义要求我们,按照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来塑造自己,它有很多外在的素质表现,比如行为规范、着装、形象、礼仪礼节等;也有很多内在的意识要求,比如思考问题的模式、心智模式和内在的道德标准等等。

职业化员工要具备以下基本特征:用理性的态度对待工作;细微之处能体现专业;高效率与高效益的统一;别人不能轻易替代;思想要奔放,行为要约束、意识要超前;个性的发展要适应共性的条件;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以上这些基本特征,就是职业化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职业化精神塑造 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职业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

2.1 熟悉一线,注重应用

职业教育的教师都应该是理论或技术的“应用型“教师,无论是教授技术基础理论课还是教授技术专业理论课,着眼点都是应用。

2.2 重职业道德,具有“关键能力“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一个有责任感的教师,无不重视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品德风范感召学生。教师只有重视个人的师德修养,做到为人师表,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生产、管理、经营一线上的岗位,这就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

所谓“关键能力”是指一个人的意志、品质、心理承受能力、合作能力、公关能力等非技术性的职业素质。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

2.3 不断获取新的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正在成长和学习过程中的学生,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会产生大量的问题。教师要在告诉他们一些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为此,教师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

2.4 具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职业教育教师要结合实践和亲身体会,善于发现问题,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研究的阶段成果立即付诸教学实践并进行修正。

3 职业教育教师现存的差距和改进措施

3.1 存在的差距

a.素质有余而“职业”不足:普遍缺乏系统的先进的职业技术教育的教育理论和理念

b.对课程的把握理论多于实践,而且理论落后于实践

c.对职业实践课程知之甚少,操作动手能力差

d.对学生的特点了解不够、不能做到因材施教

e.部分教师对职业二字有思想顾虑:总觉得是培养蓝领工人,技术含量低,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上有些偏差。

f.教师结构不合理:理论教师偏多而实习实践指导教师不足。

3.2 改进的措施

3.2.1 树立和强化教师的职业观念和职业意识

职业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独特的特点和内容。教师应该加强关于职3.2.2 建立双师型、全能型教师团队

除了文化基础课的教师之外,专业理论课教师和职业实践课教师起码应具有双师性质。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人才总体上来说是匮乏的, 并且短期内无法解决,这就要求教师要成为领域内的多面手全能型人才。

3.2.3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要注重从企业引进一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建立一支质量高的兼职教师队伍。他们既可以做技术专业理论课的教师更适合于做技术实践课的教师。专职教师在和兼职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中,可以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3)

当前,我国正在开展由“应试教育”向民族语言素质教育转变的教育改革。因此,民族语言素质教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更是高职院校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但是当前一些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理论知识并不清晰。本文着重分析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含义、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意义、职业教育中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特殊性以及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重要性。

一、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含义

要知道什么是民族语言素质教育,首先必须明确民族语言素质的含义,民族语言素质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概念是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民族语言素质概念,即“遗传民族语言素质”。《辞海》写道:“民族语言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这是关于狭义民族语言素质的典型解释。广义的民族语言素质指的是教育学意义上的民族语言素质概念,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主要包括人的道德民族语言素质、智力民族语言素质、身体民族语言素质、审美民族语言素质、劳动技能民族语言素质等。”民族语言素质教育中的民族语言素质,指的是广义民族语言素质。

民族语言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人的综合民族语言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其实质就是一种更加注重学生的人文精神养成和提高,重视学生人格精神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就是更加重视使学生学会“做人”的教育理念。目前部分大学生身上存在的最让用人单位头疼的问题是眼高手低、急功近利、不负责任,这就让就业市场形成了一种明显的反差:一方面,部分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大量企业却招不到合适的人才。

二、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意义

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意义就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于全面提升受教育者的综合民族语言素质,而以往所说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多是侧重于政治民族语言素质和专业民族语言素质,即所谓的“又红又专”,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民族语言素质的其它方面,如学生的人格精神,个性发展,生活品味,道德修养及审美情趣的培育。

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品德高尚,身体健康,知识丰富,学有专长,思路宽广,实践能力强,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人才。实践证明:民族语言素质教育能更好促进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能力。能更好促进受教育者终身发展的需要。能更好地发现和培养各个领域拨尖人才。

三、职业教育中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从职业教育的方面看,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强调的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提高。然而,就职业教育来说,有其自身的特点,与普通院校教育有所不同。这种特殊性,集中体现在职业教育所培养人才的“应用型”上,即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具备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以适应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不同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由此,这也就决定了职业教育的民族语言素质教育也必须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标准和要求,即把人才“能力民族语言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作为民族语言素质教育的实质和核心。

“能力民族语言素质”包括哪些基本方面呢?一般来讲,应包括:专业技术操作能力、管理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组织能力、信息收集传递能力、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协调人际关系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等。这不仅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也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职业教育中的民族语言素质教育,要特别注重对专业技术的把握、实际操作能力、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这样,才能使职业教育中的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具有针对性,以充分显示其特色。

四、民族语言素质教育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重要性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4)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重要性;对策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概述

职业道德这一简单词语中隐含着极其多彩的内容。若想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深入的了解。需要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极其含义着手研究这一问题的内在含义。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含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有相关定义,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指:专业胜任能力、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最重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等的合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使其必须对广大群众附有极大责任。所以,想要给予社会公众更加值得信任并且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是整个会计师行业发展与生存的基础和重点。

(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道德是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建设与职业道德的建设有着密切联系,必须大力进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十报告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是整体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弘扬时代新风,提高个人品德教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必须能够遵从公正、客观和独立的原则;保证独立审计及其所有与之相关的职业准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使投资者与另外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得到应有保护,通过娴熟的技术展示极高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的自身道德素质由此展现;注册会计师整体的道德素质便由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一位位单独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包括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内的所有行业的职业道德,共同展现出整个国家的道德水准,提醒我们所有人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程度。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分析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

注册会计师因欺诈、过失或者违约的原因对被审计单位与审计委托人或其他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引起损失,依据对应法律规定需要负责的法律后果便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含义。主要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三方面。《注册会计师法》中在第六章有明确依据,“法律责任”对注册会计师民事、刑事与行政三方面责任有具体规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同社会经济一起快速发展,持续扩大,履行责任对象不断放宽,民事侵权很容易成为注册会计师被指控的内容,甚至产生“诉讼爆炸”这一词汇。大型会计事务所和中小型会计事务所一样需要面临诉讼赔偿的问题,也是提供鉴证服务必须首先注意的方面。

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严格自我要求的,行业协会提供的职业规范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一起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将警告违法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情节比较严重的,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暂停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执行业务甚至直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如果为了利益等原因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最终构成犯罪的必须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第一,社会因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出现有其社会因素,是由人民群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极大期望值与极大信任引起的。当前,社会特别关注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也越来越相信与期望注册会计师,可因为社会公众没有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充分了解,所以有一些社会人员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缺乏合理性,企业利益集团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总是提出存在的所有错误都要注册会计师审查出来,包括报表中舞弊或违法行为,实际这是对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相互关系与区别的不了解导致的,当被审单位的实际与审计报告有差别造成债权人与投资者蒙受利益损失时,他们不理会错误责任人是谁而是只想从其他方面降低损失。

第二,环境因素。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环境问题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不规范性引起的。以公司内部环境为例,当前只有虚位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大股东控制的监事会和董事会,极其集中的股权,缺位的国有法人股权,过多的内部人控制,这些都导致公司管理层对报表的虚假报送和不正当牟利。公司内部控制低效并且松散都是由于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的,会计政策的随意变更与选择,财务报告的虚假内容都是由高级管理层提供的,内部审计人员缺少专业训练,没有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实际作用。本应是被审计人的经营者却成为了审计的委托人,上市公司由注册会计师帮助造假,甚至成为了一种潜规则。缺乏好的执业环境,成为市场重要参与者的注册会计师们必然会被其他的市场参与者所影响,没有独立的立场,注册会计师无法做到规范的审计。

第三,法律因素。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对应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样需要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快速变化的会计环境同样要求这一点。由于会计信息的差异理解导致的法律纠纷中,大多是民事问题。但民事问题是法规规定中最不完善的部分。

(三)法律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联系及区别

第一,两者间的相互联系。法律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互相依靠,好比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的要求有许多共同点,在内容上极多相近之处。如果违反必然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者共行一起成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主体。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起到先导的作用,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打下坚实的基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积极保障与坚强后盾,保证职业道德的形成使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需要真正作为法律条文进行规定,这样能够给投资者带来信心与安全的投资环境,职业道德只有被注册会计师真正深入认识,辅助刚性的法律责任对注册会计师严格要求,可以极大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第二,两者间的区别。表现形式的不同是主要区别所在。法律责任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种外在机制,而职业道德却是注册会计师的内在约束。个人的念力及思想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体现,是被职业道德所约束的社会行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司法机关予以规定。两者相比拥有的约束力存在差异,约束的方式也有不同。执业的最高标准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不仅是处世的原则更是从业的标准,也是法律的最高形态。审计队伍的精英甚至是审计专家必然是可以在执业过程中高度按照道德标准实行,能够严格的要求自身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的最低标准是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开始审计的最低标准是遵纪守法。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高要求是职业道德水平高,低要求是遵纪守法,优秀的标准即为在高与低之间处于什么位置。

三、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对策分析

想要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重中之重。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必经之路,必将作为行业前进的重要部分。针对当前现状提供相应促进发展与稳定的方法是当前所必需的。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是当前我国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来源与依据。但这两项规范文件没有具体的方法与操作规范,只是规范总纲,涉及执业能力、职业品德及职责责任等方面。所以,当前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指导职业道德的具体操作必须不断改革完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各项标准,职业道德裁决指南、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职业道德具体准则一起构成了我国现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必须不断对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进行规范。

(二)提升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

如何加强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广度与深度,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对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工作进行严格落实。教育的内容需要以执业规范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为基础,加强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三方面的学习。第二,增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入行标准。从考试办法开始进行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提高申请条件。比如加强学历要求,规定报考资格需要符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对于非财会类专业的考生增加考试科目,变更考核方式,更严格要求。同时提高考试中职业道德内容分值。第三,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从系统内出发,有效的宣传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学习。提供更多样的宣传手段,更多的利用舆论和媒体,不断影响使其慢慢深入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内心,最终提高认识,摒弃违反职业道德和习惯的行为。

(三)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从依法治国方略入手,对相关法规进行规范,使职业道德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首先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审计准则在法律中的地位得到保证。基本标准是审计准则,这样才能真正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标准。想要免除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准则必须拥有法律的权威性,以便注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真正的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做到依法独立。同时,要增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注册会计师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威慑力,对有意违法者予以严惩,督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最终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强道德监管行业监督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我国当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管的认证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一个自律性组织,规范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必须要求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更严格的监管。注协想要提高监管职责,需要依据事务所的管理水平、人员构成和整体规模等因素进行等级评定,对不同的等级评出对应的监管方法,实行执业诚信考核制度,提出主要靠外部监管、次要靠内部监管的双重管理体系。同时,需要稳定的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而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对自身的监管职责。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参考文献:

[1]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核心能力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04)

[2] 张萍,刘桂华.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的防范[j].辽宁经济.2011(07)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5)

“仲裁的全部价值在于仲裁员。”这句国际、国内仲裁界广为人知的名言正反映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对于仲裁职业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而是由各地仲裁机构以仲裁员守则、管理办法的形式零散地作出某些规定。从仲裁职业的长远来看,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通过考察和分析,我们认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当包括:忠实诚信、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勤勉敬业。

一、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概述

厘清相关的概念内涵是研究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构的基础。

(一)职业道德

社会分工孕育出职业,职业正是职业道德产生的基础。生产力不断的发展不仅要求人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求人们具备一定的道德观念,情感。因此,为了长期的利益和信用,各类职业群体依据日常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了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 “全部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任职目标、职业与从业人员、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连”。职业道德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特定性。职业道德只在特定范围内适用。二是稳定性。职业道德是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稳定性。三是多样性。职业道德表现方式多种多样,因行业而异。四是纪律性。职业道德表现为对职业群体的约束,因此有强烈的纪律性。

(二)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仲裁是指当争议产生时,当事人协商签订或按照争议前达成的约定,自愿提交于中立的第三方来裁判的争议解决机制和模式。仲裁具备如下要素:(1)仲裁协议;(2)中立第三方;(3)居中裁决。由此可知,仲裁员是指由当事人选取或被仲裁机构指定,负责审理、解决纠纷的人。因此,仲裁员的素质和职业操守就显得尤为重要。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可以描述为仲裁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仲裁员的职业道德除具有其他职业道德的特征以外还具备自身的特性。首先是司法性,仲裁员虽有别于法官、检察官,但是也是运用相关法律解决纠纷,因此很多学者认为仲裁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其次是强制性,仲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的,是仲裁员必须遵守的。再次就是民间性,仲裁的基础是仲裁协议,仲裁人员的选定以及仲裁程序的运作都有别于诉讼,体现了仲裁的民间性。

(三)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道德规范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运用伦理观念、社会风俗和人的心理来调整社会成员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与社会的关系。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与道德规范的作用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是道德规范在仲裁职业中的体现。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主要体现为规范作用和引导作用。规范作用:首先,提供了客观的评价标准,树立了行为的标杆,使得仲裁员在行为过程中自觉抑制自己的私欲,节制自己的行为。其次,在职业文化中明确了主流意识,如果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不仅使仲裁员在良心上受到谴责,严重的甚至会受到行业内的制裁,这样可以促使仲裁员在行为中形成一种自觉的压力。再次,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职业道德规范为监督仲裁员的行为提供了可以明确参照的标准。引导作用:首先,可以营造一种良好的职业氛围,并确立了公平、诚信、正义的标准,引导仲裁员积极追求正确的职业理念和信仰。其次,有助于提高行业信誉和形象。信誉和形象是一种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通过提高每个仲裁员的职业素养,最终获得仲裁职业的发展。再次,可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仲裁员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能够促进全社会道德的发展,亦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二、我国仲裁员道德规范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一)现行规定

目前,我们国家仍然缺乏专门的全国性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已经制定了全国性的一体适用的《中华人民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然而却没有这样一部法律统一规定仲裁员职业道德,只有各地方制定的“仲裁员守则”或“仲裁员管理办法”中有零星规定。《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这为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建构提供基本的参照。《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明确定性该规则是仲裁员道德准则。第二、三条明确规定仲裁员应当具备勤勉、公正、诚实信用的道德品质。《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员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了仲裁员应当认真勤勉等等。另外《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中对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也都做了相关的规定。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各个地方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员守则或是仲裁员管理办法虽然内容也很详细,但是规定相对分散,不够全面。还有一些规定并不是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只能算是一般的工作规定或要求。

(二)建立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必要性

通常情况下,仲裁员都是在专家中产生,具有较高的素质能够公正地作出裁决,认真履行职责。但是,由于人所存在的私欲导致自我约束的放松,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仲裁员违反职业道德枉法裁判的现象,这就需要道德规范的约束。但是目前缺乏统一的全国性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各地方的仲裁员守则或管理规定零碎、分散,往往只能成为摆设而执行力不够。缺乏统一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依据,各地方与仲裁员职业道德相适应的后续制度及行为准则的设立就会出现混乱,缺乏可操作性。

另外,现在建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条件已经具备,各地方在具体规定上不尽相同,但是有关仲裁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还是有很多共通之处。例如都规定了仲裁员应当公平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仲裁员的选任条件中注重仲裁员的道德素质条件比如诚实信用;仲裁员应当积极学习,认真勤勉地完成工作;必须回避的各种情形等。这些规定可以为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提供有益借鉴。统一的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可以将所有仲裁员纳入规范系统,有助于增加社会对仲裁员的信赖和对仲裁的认可,提升办案质量。同时,也减轻了诉讼所承担的压力,有利于解决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三、我国仲裁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构

(一) 忠实诚信

忠实诚信可以说是仲裁人立身之本,忠实诚信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二是仲裁员自身具有的诚实信用的品质。仲裁虽然具有民间性,仲裁员能否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人长期以来也饱受争议,但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实践来看,都应当是仲裁人忠实的信仰。《仲裁法》第七条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由此可以看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仲裁的界限,是仲裁员在职业过程中所应坚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是保证仲裁裁决效力的前提。若是没有这个道德底线,不仅当事人对仲裁的信赖会消失,而且仲裁员自身也会迷失方向。诚实信用是作为一个仲裁员所应当具有的品德。诚信的基本含义是指诚实无欺,讲求信用。 “人无信不立”,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仲裁员的信任,而将纠纷交由其裁决,这就有赖于仲裁员应当具备的值得信任的品质。

(二)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应当是仲裁追求的最终目标,仲裁员居中裁决的目的就是产生正义,所以仲裁员的个人品德和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正义是指公道正派,不偏袒徇私。仲裁员要做到公平正义,首先要能够独立,独立的行使职权,裁决纠纷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涉。《仲裁法》第八条规定仲裁具有独立性,仲裁员进行仲裁不受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干扰。其次,仲裁员要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公允不偏私。当事人是基于信任而选定仲裁员作为第三方来裁决纠纷,如果仲裁员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会造成结果的不公正,这样即辜负当事人的信任,也损害了整个仲裁行业的信誉。再次,仲裁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如果说忠实于法律是仲裁员的信仰,那么依据法律裁决纠纷则是仲裁员的职责。

(三) 清正廉洁

《楚辞?招魂》中说:“朕动清以廉兮”。王逸注释为“不受曰廉,不贪曰洁。”可知清正廉洁的含义是指不收受贿赂,不滥用权利贪污。清正廉洁,不只是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各行各业各单位都应当恪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体到仲裁员的清正廉洁是指仲裁员不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枉法裁判。仲裁员清正廉洁是保障仲裁裁决公正的前提,只有仲裁员保持清廉才能抵御来自当事人或者其他方的任何诱惑,才能独立公正地裁决纠纷,保证裁决的效力。《仲裁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若仲裁员有私自会见当事人、人、或者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则必须回避。巴尔扎克曾说“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能够有金钱的廉洁”。只有将清正廉洁作为一项道德规范,时时警醒仲裁员应当保持清廉的高尚品质,才能保证其做出公正的裁决。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6)

高职教育要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高素质”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具体包括职业素养、职业归属感、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人文科技素质和身体素质等。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之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是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现实需要。

一、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主要包括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教学,其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道德基础。职业素质教育是为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而进行的教育,包括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培养。坚持以学生为本,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素质教育是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的需要

尽管当前各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学探索不断深入,但效果还不尽如人意,教与学存在着事实上的矛盾。一方面是思政课教师的辛勤付出并未收到应有的成效,另一方面是学生的殷切期待没有得到满足,高职院校学生最关注的依然是其就业和个人发展问题。“如果一个教育者对时代的合理要求装聋作哑,那么,他自己就会使他的学校丧失生命力,自愿放弃他应有的对生活的那种正当合理的影响,而不能完成自己的责任。”思政课教学不应该远离学生,而应该密切关注学生的就业和发展、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促使学生的潜能向现实的职业素质生成,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因此,在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是提高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实效的现实选择。

(二)职业素质教育是提升学生职业素质的需要

高等职业院校重视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是由职业教育的特色决定的,也是学生适应岗位要求、与其他类型和层次的高等院校学生错位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在全球不断扩张,职业道德危机充斥于各行各业:一些会计师诚信缺失、弄虚作假,一些公务员、,一些企业家利欲熏心、损人利己……甚至包括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医生和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在内,职业道德堕落的大有人在。各种职业都是光荣的,但各种职业都因一些道德堕落的人蒙羞。提升学生职业素质成为教育的艰巨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

二、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的路径

(一)教学内容中渗透职业素质教育

职业素质教育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之中,首先要在教学内容上渗透职业素质教育,这是成功融入的基础所在。

在教学内容设计上,要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和思政课的德育特性,对教学内容进行专题化设计。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为例,为突出融入实效,可以在保持教材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整体设计为几个专题:如意义篇、创新篇、忠诚篇、责任篇等。每一专题命名及内容都源自概论课教学内容,并可以贯穿对学生的职业素质教育:意义篇,讲述学习概论的意义,讲述进行革命、改革和建设的意义,蕴含工作的意义;创新篇,讲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改革开放理论等内容,蕴含职业创新意识;忠诚篇,讲述中国共产党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艰难历程,蕴含职业忠诚观念。与忠诚篇相衔接的是责任篇,讲述中国共产党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此专题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蕴含职业责任意识。

(二)教学方法中体现职业素质教育特点

科学设计教学内容之后,需要考虑如何使教学内容进入课堂、进入学生头脑的问题,这是职业素质教育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之中的关键。

1.课堂教学情境化

课堂是思政课教学的主阵地。针对高职学生长于形象思维的特点,在设计好的专题之下,要精心设计各个单元的课堂教学,为学生创造出适合的教学情境。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适度地设计多样化的情境,以突出专业特色的情境来搭建学习和工作的桥梁,形成教与学之间的纽带。课堂教学情境首先要有“高度”,能够直面社会重大主题,关注各行各业典型人物,以事件写人生,引领学生的社会生活方向;以人物写时代,关注学生的生存语境和发展空间。其次,教学情境要有“亮度”,要走进学生内心,深入到学生的情感世界,抓住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情境,以情感人,将职业素质教育和思政课教学的亮点呈现出来。另外,教学情境还要有“力度”,要大胆创新、精心准备,弘扬主旋律、摒弃迂腐旧,提升学生的职业信心,坚定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2.实践教学职业化

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环节。“大学生能否真心实意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内化为自己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素养,实践教学环节是关键。”在实践教学中,首先要使实践主体职业化。要使学生将自己视为职业人,一切基于自身的发展去实践,感同身受地提升素质。其次,要使实践内容职业化。实践内容要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作为职业素质教育理论课教学的延伸和支撑,职业素质实践项目应该与理论课教学共同构成完整统一的职业素质教学内容。另外,要确保实践模式职业化。职业的发展离不开个人的努力,也与职业群体相关。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要处理好个人实践和群体实践的关系,倡导“点”、“面”结合,“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式的实践教学新模式,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更加透彻,对社会的了解更加深入。

三、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的再审视

如上所述,在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对这一融入进行全方位的再审视,将获得更大的意义。

(一)以培养全面发展的英才为旨归

《孟子》云:“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能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确实为君子之乐。对高职德育工作者来说,能够将所有学生育为英才更是至高之乐。英才,应该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高分低能的人;应该是知识广博的人,而不是视域狭隘的人。职业素质教育是培育英才的必由之路,以思政课教学为主渠道进行的德育行进在这条必由之路的最前方。因此,“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是对“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实践尝试,以培养全面发展的英才为旨归。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思政课教学创新

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是基于高职学生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对思政课教学创新的一次尝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在教学创新中,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帮助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学期间是高职学生思想素质提升的一个关键时期,如果在教学中极端短视、流于肤浅,不能做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思政课教学,对学生、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非常不利。

(三)在实践中提升高职思政课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理论来源于实践,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之中。培育出全面发展的英才,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国两个百年目标实现的具体衡量指标。在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正是高职德育工作者基于这一实践做出的尝试。在高职思政课教学中融入职业素质教育,就要立足实际、勇于面对当前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就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各种社会思潮,帮助高职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经受历练,理论之树才会常青。

本文系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价值多元化背景下高职院校德育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ve10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董刚,杨理连.高职教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12(09):91~94

[2](俄)乌申斯基.人是教育的对象.科学出版社,1959

[3]盖晓芬.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质培养要义与路径选择.中国高教研究,2009(08):82~83

[4]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 ]16号]

[5]陈岩松.实践教学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的作用.光明日报,2013(2)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7)

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道德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教师职业道德必然要反映相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 同时也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

首先,社会主义道德是在无产阶级自发形成的朴素的道德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为指导,由无产阶级自觉培养起来的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先进道德体系。因此,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并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在社会主义道德中, 明确强调了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原则。并且在1996 年,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华民族优良的师德传统也需要适应社会新的发展要求。虽然前人不可能站在今天的教育高度,但我国教育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贤和典范,都可以成为我们确立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历史依据。

特别是多年来党和政府为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作出了诸多努力,但仍未达到理想状态,东西部地区的教育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党和政府也在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力度,让更多的青年人投身祖国西部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逐步提升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加之教师的工作繁重而复杂,工作周期长,见效又比较缓慢。教育的对象也都是一个个各有特点的独立个体,需要教师花费极大的精力去了解学生和帮助学生成长。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没有一种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是很难搞好教育工作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内容当中应当体现出对人民和集体的阶级本质和时代特征,并且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的具体化。所以,终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原则应当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

其次,从社会经济关系来看,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中的贯彻,也是其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包含依法治教,并需要通过具体的人来贯彻执行。只有依法治教、依法从教,才能培养出具有较高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素质的公民。所以,依法从教是确立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再次,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应当体现一般社会伦理原则的基本要求。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还普遍存在着甚至是违背教育人道主义的行为。体罚学生、填鸭式教育、限制学生个性发展等野蛮教育的方式仍然不绝于耳。而人道主义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便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出现并倡导。从本质上讲,教育作为一项培养人的社会事业,必然要致力于对人的普遍关怀和对人的价值、尊严、权利和自由的追求,致力于人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道主义基本上是一个教育问题。它以最纯粹的形式和最简单的办法把最深刻的人生内容交给青年”⑤。因此,应当在教育过程中积极倡导教育人道主义,强调尊重人的发展需要,主张个人的全貌发展,并从教育制度及社会环境上最大化的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受教育条件。

因此,在从反映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来看,应当包含“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从教”和“教育人道主义”三方面的原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教师职业活动及教育过程的特点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教师在职业活动当中要处理好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充分发挥教育民主的特点。并且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教书育人,培养出品学兼优的优秀人才,还要时时刻刻体现教师职业的示范作用,这也是教师明显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对教育活动的一种伦理导向,其原则的确立应当反映这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从教育民主而言,教育不仅受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且要收到以政权为核心的上层建筑的调节。不同的上层建筑对教育产生不同的影响。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是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民主需要的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教育民主规定了全民具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力,同时也是作为教师在教育劳动中必须信守的道德原则和教育措施而存在的。它能使教师和教师,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协作的开展教育活动,也能使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得到全面发展。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8)

作者简介:孙晓玲(1974-),女,江苏建湖人,博士,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伦理。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高职院校职业精神教育内涵与路径探索――基于职业素质的研究”(项目编号:gzylx2011323);深圳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1年课题:深圳高职院校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yb-2011027)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62-04

伴随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学生培养模式经历了从“知识本位”到“能力本位”,再由“能力本位”向“素质本位”的嬗变。从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到《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均将职业素质作为适应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人才的重要要求。笔者所在学校(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曾请著名的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麦可思公司追踪调查了2009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状况,2933份有效调查样本证实:高职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通用职业能力是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因素。

职业素质是从业者在一定生理和心理条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职业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基本品质。它包括两大层面,一是技能层面,二是精神层面。从中国高职教育飞速发展的这十几年来看,学生专业与职业技能素质培养得到了高度重视,但是学生的精神素质、尤其是职业精神培养却远远落后,这表现为职业精神内涵的含糊不清和实际教育过程中的非系统性,这与社会对“职业人”的需求远不相称。因此,本文打算就高职职业精神的内涵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与探索,以期能对完善中国高职院校的职业素质教育产生积极意义。

一、国内职业精神教育研究及实践状况分析

素质教育理念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在中国盛行,但将素质教育引入国内高职教育则相对较晚。2000年时任北京联合大学副校长的张铃在《思想政治教育》上撰文呼吁在高职教育中加强素质教育[1]。之后,关于高职素质教育的研究日渐增多,关注点集中于高职素质教育内涵及其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代表作为翟惠根的专著《职业素质教育论》[2],他明确提出职业素质的技能层面和精神层面。在他之后,不少研究者把焦点放到如何在高职院校实现素质教育,特别是其精神层面的要求上。大多数研究者将职业素质精神层面的内涵笼统理解为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研究内容主要为三方面:职业道德教育对于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的意义;职业道德的内容;职业道德教育实现的途径①。

从2005年开始,职教研究中开始有人使用“职业精神”一词,详见孙锦茹等在《职教论坛》2005年第4月发表的《日本职业精神教育的启示》一文,他们在叙述日本经验时使用“职业精神”,但是提及中国高职教育届应该学习日本的方面时,又是用“职业道德”,似乎职业道德就是职业精神。2007年前后,高职教育界有专业人士开始对“职业精神”进行专门探索,主要研究职业精神对于高职教育的意义②。在这些相关研究中,不少文章对“职业精神”内涵有较为简洁的界定,且多认为职业精神是与职业相关的精神状态,包含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信誉和职业作风。这类界定触及了一些本质,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但论述的严谨度和逻辑层次均待提升。

纵览以往研究,不难发现它们为我国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提供了许多宝贵建议,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我国现有的大多数相关研究作品,没有使用“职业精神”一词来表达职业素质的精神层面要求,而是习惯性地以“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等词代指其意。而且在“职业道德”、“职业伦理”的使用上,常常混用,似乎两者毫无差异。这恰好反映了我国高职职业精神教育缺乏整体系统性思考,表现为教育内容上的相对狭隘和实际训练中的空洞无物③。还有一些研究,则将职业精神的内涵定得过于宽泛,如将职业技能作为职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3]。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不少高职院忽视学生的职业精神培养,课程和活动较为单一,甚至有些学校将职业教育等同于专业证书 毕业证书教育,将职业精神教育等同于“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就业指导教育”课 “毕业实习”。就业指导教育多方法论指导,实质的精神层面的教育基本依赖于一门课和一两个月的实习,“道德与法律”课主要是基本价值观教育,职业性并不突出,实习教育通常又比较短暂,且大多在临近毕业时进行,应景意识明显,易造成职业精神教育流于形式,结果是毕业生职业精神匮乏。

二、西方职业精神内涵研究与借鉴价值

职业本是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的产物,是世俗生活中人们谋生的手段,在漫长的西方封建社会里,职业被赋予的价值含义与其说是服务性和生产性的,还不如说是基于血缘、家族传统、阶级层次而来的被动身份象征。在中国,职业俗称“营生”,被看成是小人赢利的手段,劳动一贯被官僚和士大夫们所轻视。在西方,职业的价值一如东方,它在宗教圣坛里找不到应和之声,传统基督教教义反对盈利性工作,认为劳动只是为了维持人类生活所必需,并无精神价值。因此,职业在人们的精神世界里难以保留一席之地。可以说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当时的情况是有职业而无现代意义上的职业精神。

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宗教改革之后,西方国家开始了工业革命、城市化和全球拓殖运动,“西方人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改变。一种积极‘入世修行’的人生信仰开始主导人类对生命的理解,对财富、牟利、工商业等经济活动人们也给予了有力肯定。”[4]新兴资产阶级通过改革让很多底层百姓看到了自己诚实劳动的社会意义,职业除了工具性意义外,更多代表着宗教价值――天职。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职业是同胞之爱的外在表现,是上帝允许的唯一生存方式,是个人道德生活的最高形式。经过路德的改造研究,职业成了来自上帝的calling――一种召唤。职业的身份与等级差别在信仰中慢慢消解,职业的神圣性却在渐渐上升,甚至“每一种正统的职业在上帝那里都有等同的价值”[5]。人们将敬职、勤勉、忠诚工作看成是崇敬上帝的表现,而懈怠、马虎敷衍对待工作是对上帝的亵渎,应受到批判与惩罚。职业的精神内涵因此逐渐生长,并且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看来,已经成为一种显示资本主义活力所在的资本主义精神。韦伯界定的资本主义职业精神作为一种信仰层次的激发机智,客观上促进了社会世俗劳动品质的提升。但是,从信仰到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的理性行动准则,西方其实也走过许多曲折的路。特别是在追逐财富过程中的失序现象比较严重。比如商业欺诈、信用欺诈等,从业者的职业素质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关注。为此,西方社会不得不通过民间和政府手段,强化民众的资本主义职业精神。从上世纪初,社会工作领域开始了对职业的专业性规范,重点放到职业的精神领域,职业伦理的研究与建设成了学界和行业协会关注的焦点。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社会工作领域的职业伦理规范已经比较完备,而社会其他领域的职业伦理研究日渐盛行,特别体现为商业领域、医疗服务领域等。学者们也展开了伦理是否可教,如何教等方面的探讨,欧美学术研究型院校和技术与职业类院校将职业伦理纳入专业课程体系,更多学者开始从学科专业的角度研究职业伦理教育模式。这带来的结果是西方社会对专业伦理的教育比较系统,而对普世的职业价值观不是非常重视,这与西方国家强调宗教对人一般价值观的影响以及信奉多元主义理念有关,但随着科学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宗教在年轻人精神世界的地位呈现弱化态势,因此,西方职业精神教育也就体现出相对的狭隘性。尤其是,当今社会发展瞬息万变,人的职业随时可能发生改变和转换,过于突出专业伦理教育,对于现代社会的职业迁移并非利好。

另外,英美等西方国家无论是本科院校还是社区学院都会和中国一样提供一些与职业相关的课程,对学生以后的职业规划与职业情感均有所裨益[6],有些特别的设计值得我们借鉴。

三、高职职业精神内涵新论

对比国内外研究层面与教育实践层面的现状,不难发现,当前,我国对职业素质的精神层面界定过于宽泛,造成内涵混乱,并不适合中国高职教育为现代工商业社会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需要为高职职业精神注入新的内涵。

人的精神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是价值观、人生观等诸多观念的体现。而职业精神是与职业活动相关的、具有职业特征的精神,是一种稳定、持续、成熟的充满职业尊严感、使命感和高度责任感的职业价值观和工作态度,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能动地表现自己专业技能和创新潜能的精神动力。职业精神虽然是职业活动中表现出的精神状态,但是精神活动具有经验性、承接性与改进性特点,它可以提早干预,因此有必要对学生展开职业精神教育。对于高职大学生来说,高职职业精神教育实质上就是针对高职学生而展开的职业精神教育,旨在帮助准职业人才回答清楚:我是谁,我要为谁工作,我工作的意义在哪里等问题,其内涵应包含:劳动价值感悟与职业的人文理解、“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行为,特定专业人员的伦理规范与训练、职业精神实习训练等四方面。

(一)劳动价值感悟和职业的人文理解

职业本质上是劳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生活方式,是人类发展的基础,也是生存美学的重要表现形式。所以职业精神最为基本的要求是,从业者或准从业人员要对劳动建立起价值认识,并对职业之于生活和人类生存的意义能够有所感悟,具体体现为两方面:一是要建立起劳动价值观,承认劳动对于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意义;二是肯定劳动的审美意义,在生活中尊重并褒扬劳动。

所谓劳动的价值观,就是以劳动作为人生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的价值观。劳动是人类文明的源头,劳动改造并创造社会财富,社会的进步赋予了人劳动的价值。马克思认为人类有意识的劳动创造了美[7],因为自由的创造能带来创造美,从无到有的生产能获得满足美。因此,劳动的过程是美的,劳动的结果是美的。诚然,赞叹劳动的美学价值,并不否认劳动的功用价值。人类作为一个物种,要生存和发展,就离不开劳动,这里有强制的意味,但更有勇于担当责任的大气之美,这是人“义”之体现。

当下,消费主义盛行,劳动与消费相比,似乎后者更有吸引力,大众传媒渲染的也多是消费美学,对于劳动之美的展示少之又少,这很容易让学生产生审美和价值偏差,忽视劳动之美,甚至将劳动看成是卑贱者的专利。因此,在年轻学子求学过程中,进行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审美教育是最为基本的教育。为此,或潜移默化影响或课程化教育去加强劳动价值观和职业的人文理解就变得格外重要。

(二)“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修为

如果说劳动审美和劳动价值观,是人人需要具备的话,那么职业道德则是职业人必备的品质,也是职业精神的重要内涵。现代职业道德,接近于中国传统中的“诚”、“礼”、“义”,即在为他人服务和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诚信明礼、公平正义。在人际交往中讲求团结协作、互利共赢。在西方,职业道德接近于资本主义语境下的“责任”,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它是一种对职业活动内容的义务,每个人都应感到、确实也感到了这种义务。”[8]韦伯的话实际上表达了职业道德的有两层意义:职业道德既是社会对职业人提出的综合性要求,也是职业人应该明确认知的与职业相关的道德。

具体来说,职业道德既体现为所有职业人都需要具备的职场基本道德素质,也体现为与特定职业相关的规范和道德。职场基本道德具有普适性,当前,主要体现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平正义、乐于奉献等,这些品质具有很强的迁移性,适用于任何一个行业,它是职业人职业品质的基石。这些品质有些伴随人的成长,已经打下了早期烙印,比如勤勉、忠诚、公平等,但在其规范性、系统性以及道德冲突的处理方式上,高职院校课程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可以有很多文章可做。

(三)特定专业人员的伦理规范与训练

职业道德并非天生具备,就像职业人也来源于人的角色转变,这些道德品质的形成更有赖于韦伯所说的后天教育与影响。而对于专业性强的职业领域而言,专业伦理规范训练则是职业精神必备的内容。专业性强的工作人员通常被称为专业人员,即该行业“可被取代性”比较低,通常情况是被取代性越低专业程度越高。他们一般要经过社会的专业培训,或拥有执业执照,这些人与社会大众相比拥有更多的有关某个领域的知识或能力,并能提供专门的服务。对专业人员来说,他们职业行为的正当性必须有专门的伦理规范与标准,旨在防止相关人员滥权侵害社会。所谓专业伦理,是专业团体和组织,为体现该专业领域的要旨、价值理念和服务精神,并规范从业人员而制定的价值判断基础和伦理规范。它通常包含四方面:共同的职业理想、指导性伦理守则、规定性伦理制度以及对违规者的制裁。具体内容涉及这几方面关系,如:与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关系、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与合作者之间的关系、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与上司之间的关系、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与行业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等。与前文提到的普适的职业道德相比,专业伦理规范具有专业性强,细致程度高,与实务关联度高,但适用人员相对狭窄的特点。中国的专业伦理规范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大多数专业领域均建立起了专业组织和基本专业伦理,高职教育可以通过与相关行业展开合作,对专业性强的专业展开必要的专业伦理规范教育,这将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迅速找到职业定位,更好服务社会。

(四)职业精神实践训练

职业精神不仅是抽象理论,而且应该是实践文化。加拿大亚伯达大学人类生态学家伯纳j.斯柯瑞尼克和其学生瓦尔・金杰斯基通过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被访者的职业精神形成于工作过程中,其比例高过“与生俱来”、“受某个特定事件刺激”[9],因此职业精神是与具体的职业场景相关联的精神,离开实践场所,职业精神便无从谈起。因此,职业精神的内涵应该包含建立模拟场景,激发并训练相关职业情感的过程。具体到职业教育中,如果只进行理论的职业道德与专业伦理的讲述那么这种职业精神是虚幻的,与真实难以接轨的。必须把这类理论的教育放到现实情景中进行锻造。这类锻造属于情境教学法的一种,这是过程是对抽象职业精神理论的再校正,通过不特定的情境,意想不到的矛盾的挑战,来让学生对职业精神的内涵进行进一步实证。比如,对于劳动的价值,虽然自己阅读、教师讲授均能让学生产生某些认知,但这些认知,只有亲身实践,才能真正发挥立体的感官效果,并内化为实质的感悟。所以职业精神的实训应为职业精神内涵的一部分。

四、职业精神对高职学生发展的积极意义

职业精神既是现代工商业社会需要的精神气质,也是职业人自我发展所必须的精神气质,它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与职业分工的细致化相关,它不仅仅是一两门课程,也不仅仅是某个专门领域的专业伦常所能涵盖。职业精神内涵丰富,需要有对劳动精神的逐步体悟,需要专业的课程教育培养与指导,更需要有来自实践领域的价值再确认,行为再纠正。对于高职学生来说,职业性和专业性是这类学生的特性,毕业之后,就是职业之路,能否适应好毕业后的角色,大学三年,职业精神的训练具有未雨绸缪的效果。

注释:

①代表作品有:钱艳芬.基于职业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构建.中国成人教育[j].2008(12);迟成勇.论高职院校学生职业伦理精神的培养.天津职业大学学报[j].2008(1);王撄.国外职业道德教育的经验以及启示.黑龙江高教研究[j].2009(12).

②相关文章如:陈长生.高职教育内涵之职业精神培养.职业技术教育.2007(11);徐勇.加强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精神培养的思考.天津职业大学学报[j].2010(2)等.

③在哲学上,道德与伦理,虽常混用,但实质还有一定区别,伦理主要指客观的道德法则,具有社会性和客观性;而道德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法,主要指称个人的道德修养及其结果。道德主内,伦理主外。对于职业人来说,自我的职业感悟和道德修为以及客观社会的职业伦理规范都是其职业素质中不可缺少的。他们不能被互相代替。

参考文献:

[1]张铃.加强素质教育是高职教育的当务之急[j].思想政治教育,2000(03).

[2]翟惠根.职业素质教育论[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6.

[3]如魏银霞.新时期高职生职业精神的内涵、影响因素及对策探析[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2),94.

[4]曼德.新职业观[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5]马克斯・韦伯著,于晓、陈维刚等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三联书店,1992:60.

[6]robert reardon, byron folsom, donghyuck lee&jennifer clark,the effects of collge career courses on learner outputs and outcomes,technical report no.53,2011.tallahassee:florida state university,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echnology in counseling and career development.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9)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17-0013-02收稿日期:2016-04-19

作者简介:王仁波(1963―),男,山东龙口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心理、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一、引言

良好的职业素养是高职生未来职业发展的“法宝”,也是决定其事业成就的基础支撑。但就现状来讲,高职生群体仍然存在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缺乏诚信等道德素质问题,这些不仅成了高职生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阻力因素,也影响了职业教育整体精神风貌建设,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并予以有效解决。

二、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的现实问题

1职业道德教育师资水平参差不齐

具体地说,一方面是高职院校的教材内容滞后,专业性也不强。现实中,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合适的职业道德教育专用教材,部分学校选用了本科相关教材,但因为高职与本科院校存在着差异,从而导致教育缺乏针对性;还有部分学校沿用了之前的教材,导致教育内容滞后,与社会实际脱节。此外,高职院校相关职业道德教育内容过于教条式,缺少实践性、自觉性和创新性的培养。另一方面是高职院校的道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完善,不仅职业道德教育未形成独立的学科,从事这类教育的教师也多是临时抽调,不具备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水平,再加上进修和培训的机会甚少,最终导致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总体水平长期停滞不前。

2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认知能力欠缺

职业教育具有生源复杂,学生学习能力与逻辑思考能力不高且心理素质较差等特点,学生极易因为学校问题产生自卑心理。这些特点导致了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认知水平不高。具体表现为:一是 “功利主义”。高职院校学生不能正确认识到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从而轻视职业道德的教育,不认真理解、把握其内涵价值,只重视考试分数,急功近利,将所有精力用于与日后工作直接相关的课程。二是“利己主义”。职业道德教育是爱岗敬业、诚实信誉、合作团结等意识的综合,对其不重视使得许多高职院校的学生以一己私利为优先考虑,对于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的重视度日渐减弱,最终影响了高职生职业道德素养的形成和个体健康发展。

3职业道德教育监督考评机制缺位

我国对于当前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十分重视的,从近年连续颁布的各种关于职业道德教育的法律法规可以得知。但是社会各界对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监督力度却是少有的,甚至是缺乏的。现实中,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考评机制是单一的,无疑对职业道德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阻碍。从社会企业角度分析,高职院校的学生日后将成为各行业的生力军,企业应积极参与到对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监督中去,但现实中却鲜有企业真正做到了监督者的角色;而从学校角度分析,高职院校虽然认识到了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并开设了相关课程,但是却没有在教育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正如上文所述,关于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仍然是传统和片面的,“灌输式”教育令学生始终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最终影响了教育的效果。此外,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考评方面通常也只采用文字考试一种,以分数定结果。上述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职业道德教育的有序开展和效用的发挥。

三、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施路径

1打造积极上进的校园氛围,构建和谐民主的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校的持续发展和学生的素质提升。实践亦证明,健康的校园文化对学校的发展有积极影响,能够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氛围,是提高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水平的重要教育路径之一。具体可以通过现实举办的各种活动和竞赛等方式进行校园文化建设,也可以通过虚拟网络平台等媒介进行持续影响,采取灵活多样的构建方法使得校园文化的发展具有新的活力;或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和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推动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同时,也让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获得全新的发展和创新动力。

2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教育具有目的性强的特点,即学生在校期间就已经能够明确未来的职业。对此,高职院校通过对已知职业的了解,可以提前为学生制订和实施符合岗位与行业要求的学习方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迅速地融入工作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党在“十”首次提出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奠定方向的重要指示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价值导向,更是劳动者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中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是将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有机融合,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时,重视学生们职业道德的培养,此举更有利于培养出高素质、强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3结合悠久文明和传统文化,树立优良道德品质与情怀

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劳动实践过程中,所创造和积淀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财富,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它不仅包含着儒、道、佛等思想体系,更包含了大量有关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的内容。此外,传统文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无论是教育原则、教育理论还是教育的方法和内容,都能在其中找到可以借鉴的元素。与此同时,传统文化所推行的“知行合一”思想,其中“知”是指对于道德的认知,“行”是指将对道德的认知落实到具体的实践过程当中。“知行合一”就是将认知和实践相结合,某种程度上与今人所倡导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观点存在着一致性。就学生道德教育而言,“知行合一”即意味着不要局限于对理论知识的传授,要更加注重实践,注重行为习惯的培养与养成。由此,在高职生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利用,对于扩展其教育深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调整课程设置和教育方式等措施,以彻底改变目前“重理轻文”“重视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忽视人文科学发展脉络”的教研现状,加强对教师文化素质的培养,构建完整的道德教育体系,以坚实的教研力量带动全体职校生素质的提高。

4引入并普及校企合作模式,践行职业道德教育新理念

高职院校学生是企业未来的生力军,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加强与学校合作,参与到学生的道德教育中去,做好全面指导和监督工作。而高职院校的学生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及胜任工作,则应当积极参加岗位实习,深入企业一线岗位,接受专业技能训练,积累工作经验。换言之,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关联性是不可分割的。高职院校应该积极与企业合作,充分运用企业提供的教学与实习机会,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学生专业能力,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而在企业实习的过程是学生了解岗位特点和职责、熟悉9游会的文化、积累实际操作经验的最佳途径,也是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所以,只有企业、学校紧密合作,共同协作,帮助学生拓展职业规划,才能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双赢”目标的实现。

四、总结与建议

综上,高职院校除了在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全面融入传统优秀文化、德育思想教育,在人文类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都要融入批判性、创新性的职业道德思想,以全面实现高职院校全课程渗透,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高职德育体系,让所有高职生都可以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感受到德育精粹,树立正确的“三观”,切实提高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需要注意的是,高职院校应明确德育体系中渗透职业素养培养的流程与目标,以确保高职生职业素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在开设思想政治相关选修课时,避免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习效果的唯一指标,而是要综合考量高职生的日常表现,通过教师监督、学生监督等方法,督促高职生深入领悟和学习职业道德素养精华。同时,注重德育实践教学,引导学生打开心扉,学会感恩,帮助家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尊重长辈,孝敬父母,通过实际行动帮助父母减轻负担。并在此基础上,倡导孝亲尊师美德,定期组织高职生到敬老院或孤儿院做义工,强化他们的社会公益意识,让他们在实践中践行德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王浪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困境与抉择职教论坛,2011,(10):54―56.

[2]马丽,张岩,王宏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29):74―78.

职业道德素质的含义篇(10)

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法制建设推进司法改革,全国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司法改革的新途径,在司法改革领域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世界所瞩目,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司法公正,这就不仅需要反映人类理性和良知的优秀法律和健全的司法体制,更需要一个高素质、高效率的司法群体去执行法律。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法官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职业,他们代表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体现着人类的道德与良知。人们在评论法院和评价法官时,不仅是从法院整个审判工作,更是通过对法官言行举止的切身感受来了解和衡量。只有维护法官职业的高尚性、法官的高素质性,才能够保障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顺利进行。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法官的形象显然与人们的期待有一定距离……看看最近两年的案件,也许我们能从中得到些启示: 2003年法庭集体作假的案发1,还有那接连出现的法官集体腐败案2……

过去,我们对法官的思想教育从未间断,但对职业道德的教育并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对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职业道德建设抓得很不够;而法官的形象直接影响着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公信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所以,无论法官的法理水平多高、业务能力多强、审判经验多么丰富,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都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本文拟以建立“中立、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浅谈对法官职业道德的理解,以期在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中有所裨益。

一、本文切入点——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

(一)理念的由来、含义

“理念”本是希腊语ideas,通常指思想。3它的原意是“图画”和“模型”,而后一些家赋予其新的含义,并形成了特定的概念。譬如,苏格拉底、柏拉图认为“理念”是圆满的、真实的、永恒不变的,是本有的,由神所创造出来的非物质的实体,是现实世界的起源;康德则注入了理性概念,认为“理念”指从知性产生而超越经验可能性的概念4;黑格尔是“理念说”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理念是“概念和体现概念的实在的二者的统一”。

拙见认为,对于 “理念”一词,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带有理性的信念”,是一种升华了的观念,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一种价值观。具体来说,“理念”是人们通过长期实践活动出来的、并能够广泛适用于以后生产、工作、、生活等的原则、指导思想。一种制度在构建和设计之初,是需要有一种哲学原理作为其存在合理性的支撑,同时需要有一种成为其指导方向,作为其价值选择的标准,这就是该制度的“理念”。在随后的实际运作中始终贯彻它的理念,并使其得到验证。在这个过程中,某人始终遵循的原则或信念、信仰,就相应可以理解为他的个人理念。也就是说,我们在讨论“理念”时,一定要从两方面入手:制度层面和人的层面。

(二)司法理念

“司法”的组成主要包括司法体制、司法组织、司法程序、司法人员、司法实践、司法理念和司法环境。5我们这里讨论的“司法理念”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司法理念,即人们在认知司法客观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的基本观念,是指导人们在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际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

(三)现代司法理念

1.什么是现代司法理念?

在明确了“司法理念”之后,再来分析“什么是现代的司法理念”。

现代司法理念就是以现代司法所要求的中立、公正、独立、民主、效率、公开等意识形态和精神指导来支配人们在司法过程中的思维和行动。从这个含义来看,每一项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实际运作都在一定程度上都要体现出现代性的司法理论基础和主导的价值观。现代司法理念的主要包括司法中立、司法独立、司法公正。

2.法官的司法理念:

从真理和实践之间的辨证关系分析,我们就会发现:如果没有正确的司法理念为指导,很难会有正确的法律实践。正确的司法理念来自于法律实践,并在此基础上的加以总结,而它反过来又会对司法实践起指导、推动的作用,同时又丰富并发展了自身……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所以笔者认为司法理念在司法活动中扮演着一个指挥者的角色,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探讨司法理念,结合之前我们对“理念”所做的定位,也要一方面要从司法制度方面入手,另一方面就要从其主体来进行分析。由于篇幅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本文只分析人的层面,也就是今天讨论的法官这个角度。

法官的司法理念就是法官在进行司法活动中所形成的总体上的原则和根本上的指导思想,也就是符合法律与司法品质的理念,其中便包括公平、正义、效率、廉洁等基本的司法职业道德观。

二、培养法官的司法理念,必须树立法官职业道德

(一)对道德的界定:

1.道德的含义:

在我国古籍中,最早是把“道”与“德”两个词分开使用的。道,本意是“道路”,引申理解为必然性的法则、等,同时具有价值评价的标准、理想的含义。德:本义为“得”,人之内在所得,即在成其为人的必要要求方面之所得。6

道德:(其英译为morality, principles of good behavior),指相应于一定社会基本人际关系规范的行为标准及其个人的品德养成。7

我们可以再看几个对于道德的经典理解: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认为“道德是对他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而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则说过 “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 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更是称“道德就是幸福”!

可以说,道德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人信念构成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一种无形的共用物品,是人们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一种社会形式。他的社会功能是通过道德的行为规范,使一部分社会制度的成本私人化,并通过自觉的形成合作而提高制度运行的绩效。8

2.道德的类型:

按照调整关系的不同,道德可以分为社会道德、宗教道德、自然道德、个人道德。按照存在的领域不同则可以分为恋爱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9而后者由于其分类的特点,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过程中,尤为突出。

(二)什么是职业道德?

1.定义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把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与具体的职业特点结合起来的职业行为规范或标准。也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所应遵循的特定的行为规范。恩格斯曾指出:“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为,都各有各的道德。”10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11一文中指出: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反映行为的道德调解的特殊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点,是一般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补充。

2.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在范围上,职业道德存在于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中间,是家庭、学校教育影响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在内容上,职业道德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在形式上,职业道德具有具体、多样和较大的适用性。12可以说,职业道德是维护一种职业的信念与尊严的基础。构筑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有利于促进社会生活的稳定发展,推进法治化国家的进程。

(三)法官的职业道德:

1.法官的职业特性:

法官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每天翻阅案卷,分析案情,开庭审理,处理实体事务、程序事务和审判管理事务;他们每天都在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对事实做出判断,解决一个个法律适用问题,通过日复一日的具体工作,将人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具体化。法官不仅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同时肩负着医治社会疾病、解决社会矛盾的极其重要的职能,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被公众视为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社会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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