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一体化论文汇总十篇-9游会

经济一体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7-28 07:59:44

经济一体化论文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

20世纪50年代,法、德、意、荷、比、卢六国建立了欧洲共同体,启动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欧共体从筹建阶段开始,始终将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作为一体化的重要活动内容。欧洲经济一体化催生了欧共体竞争法,并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成为整个共同体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律部门,而欧共体竞争法对于经济一体化经济秩序的形成,共同市场的顺利运作,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欧共体竞争法与欧洲经济一体化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既是欧共体法制建设的一个重点,又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运行的一大特征。

一、欧共体竞争法是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从欧洲共同体开始,但是欧共体却将一体化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欧共体建立之前,世界上其他地区已经先后建立了一些区域性经济组织,如1949年4月建立的南非——南罗得西亚关税同盟、1951年8月建立的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自由贸易区等。它们往往采取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形式,集中解决彼此间贸易的关税和其他限制问题,因此,1948年临时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认可了缔约方之间采取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两种合作形式。欧共体的建立,突破了传统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它不仅体现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功能,而且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和一个经济与货币联盟,以及实施(条约规定的)共同政策或活动,在整个共同体内促进经济活动的协调与平衡发展,注重环境保护的持续与非膨胀性的增长、经济成效的高度聚合、高水准的就业与社会保护、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成员国间经济与社会的聚合与团结,”其合作范围更宽,联合的程度更高,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更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欧洲经济一体化从单一贸易领域合作提升到经济、贸易领域的全面合作,因此,它不能套用以往一体化组织的经验,必须在一体化组织机构的权限、内部经济与贸易法律制度、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同其他一体化组织一样,欧共体的体制、机制的确立,完全取决于成员国的态度,而成员国的接受程度又往往受制于自身的经济体制、发展水平、法律制度等条件。六个国家虽然具备了建立共同市场的条件,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成员国之间在经济结构、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距例如,各国向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出口占本国总出口额比重就不一样,以1957年为例,比利时和卢森堡占46.1%;法国占25.1%;西德占29.2%;意大利占24.9%;荷兰占41.6%。同年,来自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占本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也不同。他们虽然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但彼此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1957年时意大利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大落后于其它欧共体成员国,仅相当于其它成员国的一半左右。

(二)成员国内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不断加强西欧六国经过战后一段时间的恢复,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六国在西方国家的工业生产、出口贸易和黄金外汇储备所占的比重有很大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垄断资本得到进一步加强,例如,以法国和西德垄断财团为中心的西欧六国的一些私人垄断资本组织通过签订国际卡特尔协定,瓜分原料,分割市场,维持垄断价格,实行跨国界的经济调节和十预活动。与此同时,各国的生产和资本在加速集中,国家垄断也有很大的发展。在法国,国家直接掌握了全部燃料工业和铁路运输业,控制了1/3的汽车生产。意大利国营企业控制了全国电力生产的40%,天然气、煤、褐煤、硫磺开采量100%。

(三)调整市场经济的竞争立法差异较大六国在共同体成立之前都先后制定了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在立法的形式、调整的范围、规范的重点、承担的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国家重点限制托拉斯行为,有的国家的重点则放在限制卡特尔行为上。

上述的问题引起了筹建者的高度关注。1955年5月29、30日,六国外交部长在意大利的墨西拿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建立共同市场问题,其中就专门研究了在共同体内建立竞争机制的问题。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六国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共同市场,只能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个矛盾体,它既有自由竞争的本质要求,又有不正当竞争的天然倾向。成员国在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将导致成员国及其企业对共同体的经济、贸易政策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很可能采取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来获得利益,其后果必然是限制对自己不利的贸易,阻碍共同市场的建设;而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的经济结构显然与无国界限制的商品、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相悖,与共同体的宗旨和体制不相一致;至于各国竞争法内容、程序上的差异,势必造成企业行为的不同标准,给企业的跨国合作造成困难,使共同市场内的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受到影响。因此,欧共体要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创设自由竞争环境的机制,把垄断的市场结构变成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将各国分别的竞争保护变成统一的竞争保护,排除不正当竞争对统一市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六国经过讨价还价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决定将保护竞争的政策作为共同体政策的重要内容。

欧洲共同体成立时,《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设置专章规定竞争规则。受美国竞争法的影响,条约第85、86条(现改为第81、82条)从企业行为和公共组织行为两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重点在于禁止共同体内企业之间任何影响共同体内部贸易的以及妨碍、限制或破坏竞争的协定、决定或一切行动的措施(卡特尔);禁止企业不正当地利用一种支配性地位和干扰成员国之间贸易的行为;禁止偏袒某些企业或产品和破坏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国家援助;禁止成员国发放或经由不论任何形式的国家财源给予的任何援助,优待某些企业或某些产品生产而扭曲或威胁扭曲竞争的行为等。欧共体竞争法涉及范围很广,几乎适用于成员国间合作的所有经济领域,不适用市场竞争规则的只有少数特殊经济部门,如农业和交通业。共同体条约关于保护内部自由竞争的规定,使共同市场内建立了一项独立于成员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它协调了成员国之间在竞争立法方面存在的差异,统一了竞争的标准,形成了充满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了经济一体化按照既定的目标向前发展。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推动了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

为了适应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共同体理事会和委员会根据条约的授权,先后就竞争法的内容、竞争法的管辖权限、竞争法适用的协调等问题多次进行修改,也颁布了一些新的条例,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则和制度。我们以欧共体企业合并规则的制定为例,来阐释一体化是如何推动竞争法发展的。

欧共体内企业合并(或集中)规则,是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随后的一体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早在1951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第66条第5款曾规定,委员会如果发现已进行的企业集中(concentration)阻碍了有效的竞争,有权宣布该集中为非法,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罚款等。不过,这一条款规定得非常简单、笼统,实践中也很少有人援引这一条款。1957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虽然规定了规范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则,但根本没有提及企业合并方面的规则。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和经济共同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条约。煤钢共同体条约是一个专门的规则性条约,它只涉及煤和钢两个部门,经济共同体条约则是建立一个区域集团组织的条约,一体化几乎囊括所有经济部门,而且它还授权有关组织机构进一步立法来贯彻其所确立的原则。毫无疑问,国家间通过一项调整特殊行业行为的规则要比建立一项综合制度容易的多。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阻止德国军国主义的复活,因为煤、钢、铁工业对于军国主义复活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军事的意义,尤其对企业合并实施控制更为重要。另一个原因是,在20世纪5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实现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任务和目的需要经济实力的集中,规模经济有利于提高共同体工业的竞争力。实践中,企业合并也没有对共同体内的竞争带来威胁和阻碍,因此,共同体主要关注的还是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入20世纪60年代,企业的合并逐渐发生并开始对共同体内的竞争产生负面影响,引起了各国的关注。一些成员国开始采取措施弥补法律上的空隙,在国内竞争法中写进对企业合并进行控制的内容,如德国于1973年第一个将企业合并控制写进了竞争法中。但在欧洲共同体的层面上,企业合并方面的立法进展则比较缓慢,只有委员会在1966年出台了一个《关于共同市场内集中问题的备忘录》(“memorandumontheproblemsofconcentrationinthecommonmarket”)。委员会在备忘录中首先提出,《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可以用来规范共同体内的企业集中行为。欧洲法院在1972年的continentalcan一案的判决中,也确认了在某种条件下,一个企业具有支配地位时接受或与竞争者合并,达到足以阻碍竞争的程度,可以被认为是滥用其支配性地位。实际上,《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的适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为它不能对所有的合并都适用,只能对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发挥效力,而且委员会还必须调查其是否具有支配性地位。从另一方面讲,在一项合并中如果涉及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公司就可根据第86条的规定予以禁止,而在少数同等规模的公司之间合并就不违法,即使这些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完全垄断,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实际上,推动合并规则出台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合并行为的迅速增加。促使共同体下定决心制定新的规则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随着人员、资本、劳务自由流动的展开,共同体内企业之间的合并、合资大量发生。根据委员会的统计,1982~1983年有115家合并;1984~1985年有208家合并;1988~1989年有492家合并;1989~1990年有622家合并。而且,企业间的合并、合资开始影响共同市场内企业的正常竞争。

(二)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时间限制。迫使成员国做出妥协达成一致合并规则涉及各成员国的利益,甚至影响到成员国的现行经济政策,因而引起各国强烈的反应。委员会提交的草案中,关于合并的控制为什么从成员国层面转移到共同体的层次、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合并、在合并问题上成员国与共同体是什么关系等问题,引起了成员国之间的激烈争执。例如,英、德等主张,对集中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应仅限于竞争的标准,而法国等主张,还应考虑社会和产业政策问题;英、德还主张,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案件,成员国法院应有管辖权,多数成员国则不同意,而是希望将所有具有共同体规模的集中案件,均由委员会专属管辖。由于分歧较大,委员会分别于1982、1984、1986年提出几个草案都无法达成一致。1986年2月,各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法令》,提出“共同体应采取措施。在不妨碍本条约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在一个至1992年12月31日届满的时期内,逐步地建成内部市场。内部市场由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构成,在此区域内,货物、人员、劳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得到本条约条款的保证。”单一欧洲法令的生效,使各成员国感到了压力,认识到企业合并规则对于内部统一大市场建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争议各国纷纷作出让步。1988年3月,委员会将“合并条例”的第五稿提交理事会,经过对委员会的草稿进行修改之后,理事会终于达成一致,于1989年11月通过了《合并控制条例》(《themergercontrolregulation》,即4064/89号条例),并于1990年9月21日生效。1997年6月理事会又通过了1310/97号条例,对《合并控制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1998年3月1日,委员会了关于合并的通报、时间限制和听证的447/98号条例和6个解释性的通告。《合并控制条例》及其补充法律文件的生效和适用,使欧洲共同体内建立起一项重要的企业合并控制法律制度,补充了欧洲共同体竞争法的内容。

欧共体企业合并条例的产生过程充分说明经济一体化不仅在客观上需要欧共体竞争法,同时也是推动欧共体竞争法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没有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欧共体竞争法的完善是不可能的。

三、欧共体竞争法为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欧洲经济一体化影响和促进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反过来,欧共体竞争法也为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欧共体竞争法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成员国的竞争政策,建立统一竞争秩序如前所述,欧共体的成员国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其中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是各国经济法的核心。它们尽管立法形式各异,内容有所差别,但都在各自国家发挥着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体制定了欧共体竞争法,在共同体内就形成了两种独立的、互不隶属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而且成员国的竞争法必须继续使用,共同体的竞争法也必须适用。这就给共同市场内竞争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协调两个法律制度的关系?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矛盾该如何解决?对此,共同体条约明确规定,共同体无权宣布成员国国内竞争法无效,但成员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执行共同体条约的规定。这实际上是要求成员国不能制定与共同体竞争法相悖的新的法规,而应执行和适用共同体竞争法。与此同时,共同体理事会根据条约的规定,通过二次立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就欧共体竞争法的实施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共同体竞争法同成员国竞争法在适用过程中分工明确、范围有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来维护共同市场内竞争秩序。此外,欧洲法院还通过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明确两者在适用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共同体竞争法优于成员国竞争法。

(二)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竞争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经济领域限制竞争的行为,支持和保护自由竞争,并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间接地保护处于弱势的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因此维护共同市场经济秩序,首要的是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欧共体竞争法禁止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以组织、限制或妨碍共同市场内部竞争为目的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议和联合一致的行为;禁止企业在共同市场或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上滥用其优势地位;同时,对国营企业、企业的合并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欧共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打击了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支持了正当的竞争,为共同市场内的企业建立了一种行为规则,使它们有章可循,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

(三)禁止境外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创设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欧共体竞争法充分借鉴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经验,不仅调整成员国之问的竞争关系,也关注发生在共同体外的企业问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协议行动对共同体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竞争秩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共同体委员会早在1969年关于国际染料卡特尔案中就认为:“这项决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有关行动的企业,不管它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内还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外。根据共同体条约第85条第l款的规定,凡是以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和以阻碍、限制或破坏共同市场内竞争为其日的或产生此项结果的一切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联合行动,都将予以禁止,因为这与共同市场相抵触。条约规定的竞争规则因此适用于所有限制竞争,在共同体内产生第8l条第1款所规定的后果的行为,而不必考虑限制竞争的企业是否在共同体内具有活动中心。”欧洲法院在随后的判决中支持了委员会的决定,指出:“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这一事实,并不能用以排除由母公司决定其行为的可能性。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尽管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但它并不能独立地决定其市场行为,而是基本上遵循母公司给它的指示。”欧共体竞争法不仅适用于子公司设在共同体内的外国企业,也适用于设在境外、没有在共同体内活动的外国企业。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2)

abstract

第一章 绪 论

2.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2        国内外现状

第二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及形式

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述

2.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2.2.1 特惠关税区

2.2.2 自由贸易区

2.2.3 关税同盟

2.2.4 共同市场

2.2.5 经济联盟

2.2.6 完全经济一体化

第三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和影响

3.1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3.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3.1.2   亚太经合组织(apec)

3.1.3   上海合作组织

3.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

3.2.1   积极影响

3.2.2   消极影响

第四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出现的问题及措施

4.1 问题

4.1.1 加大贫富差距

4.1.2 管理机制

4.2 措施

4.2.1 城乡一体化

4.2.2 完善管理机制

结论

致  谢

摘  要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经济发展不可缺的一种方式、策略,一个国家要想强大,就必须加大开放水平,积极加入到全球合作的队伍中,加速经济发展,提升自身利益,提升国际地位,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而通过协议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在区域内消除壁垒,协调经济政策,形成跨国流通商品、资本、人才、劳动力等的一个经济区域。本文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内外现状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而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是我们现阶段的目标。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经济;措施; 

abstract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way and strategy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oday's era. if a country is to be strong, it must increase its openness, actively join the ranks of global cooperation, speed up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mote its own interests and enhance its international status.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s to strengthen cooperation with other countries through agreements to safeguard common interests, eliminate barriers in the region, coordinate economic policies, and form an economic region with cross-border circulation of goods, capital, talents, and labor.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research, the form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organiz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impac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e problems and measures that have emerged in the proces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us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s our goal at this stage.

key words: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chinese economy; measures;

第一章 绪 论

2.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又叫“区域经济集团化”,是现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区域经济集团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地理位置邻近的若干国家,通过一系列协议和条约建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是在1942年出现并被使用。1950年,有人认为一体化是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为了促进各国之间关系,带动全球经济发展,就有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我国经济环境,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加速自身发展和良性竞争,促进政治、经济等多方位利益,促进区域和全球经济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是双重的,既包含成员间贸易壁垒的撤除,又包含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所以,本文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研究。

2.2    国内外现状

20世纪50年代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80年展迅速。20 世纪 60 年代,全球共有 19 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70年代有 28 个, 80年代有 32 个,进入 90 年代,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已经达到 100 多个。目前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有 170 项。据 wto 统计,截至 2002 年 3 月 1 日 ,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绝大多数是自由贸易协议,占所有区域贸易安排的 72% ,共有 175 个,关税同盟 22 个,占 9% 。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只有 12 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 174 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最多29 个)区域贸易协议。

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成员国首脑会议于1992年签署关于建立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条约、宣言和议定书三个文件,正式将该组织更名为"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于1994年批准把优惠贸易区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约,宣布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东南非共同市场)正式成立。;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的贸易部长也于2001年签署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一体化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并于2002年正式签约。

第二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及形式

2.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离的比较近或一个区域内的两个或以上的国家为了经济和利益的共同发展,通过签订条约和制定约束彼此的共同的规范和政策,建立大家有一定有特权的共同机构,进行经济调节,达成经济和政治的联盟。根据合作国家政府的态度,可以把区域经济一体化分为两种类型:消极和积极。消极是指合作国之间消除了一切贸易障碍,在一定区域实现了自由贸易;后者则指成员国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积极调整现有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规章和协调机构以促进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2.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包括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目前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集团是欧洲联盟。

2.2.1  特惠关税区

特惠关税区又叫优惠贸易安排,国与国之间通过协定方式对商品规定特别的优惠关税,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例如:大英帝国特惠制、东南亚国家联盟、非洲木材组织等。

2.2.2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就是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一个贸易区,这个贸易区里的国家取消关税壁垒和其他贸易限制,实行商品免税流通,但是不在这个贸易区里的仍有关税壁垒。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中欧自由贸易区。

2.2.3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就是国家之间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并实行统一关税同盟,它比自由贸易区又进了一步。例如:德意志关税同盟、东非共同体。

2.2.4 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就是除了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还要取消对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流动的一切限制。使国与国之间实现贸易自由化、技术自由、资本自由、劳动力自由、人员自由等。例如:加勒比共同市场、中美洲共同市场。

2.2.5  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就是国家之间不但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而且要求国家之间制定并执行共同的经济政策和共同的社会政策,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例如:南亚区域合作联盟、西欧共同市场、欧洲联盟。

2.2.6 完全经济一体化

完全经济一体化又叫政治同盟,完全经济一体化包括经济同盟,要求各国统一经济政策,而且还要求在政治上有共同的权力机构,拥有全国政府授予全权的中央议会和执行机构,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目前世界上尚无此类经济一体化组织。

第三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和影响

3.1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现在我国已经实施并参与的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有: 

3.1.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1年11月提出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在文莱召开第5次lo 1会议上签署了《加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达成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定。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贸易区正式成立。它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组成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而它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也是亚洲的第一个多边自由化经贸组织。

3.1.2  亚太经合组织(apec)

亚太经合组织是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的简称,亚太经合组织于**年11月5日至7日成立,于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合组织,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多边区域经济集团化组织,也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其中21个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美国、越南。

3.1.3  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宣布成立,同时,并签订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其中有中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上海组织的成立表明共同利益是国家间合作的基础。201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人口最多、地域最广、潜力巨大的跨区域多边综合性组织。

3.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

3.2.1  积极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内部自由贸易的发展,没有贸易壁垒;有利于国与国之间的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等各方面的合作;有利于各国家之间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投资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有利于获得专业与规模经济利益;有利于推动贸易自由化、全球化进度;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区域内的经济增长,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等。

3.2.2  消极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形成对外壁垒,导致国际竞争加剧;会形成区域化组织间竞争加剧;对国家主权造成挑战;对我国企业和市场自由化造成冲击;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大了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等,总之,还是利大于弊的。

第四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出现的问题及措施

4.1 问题

4.1.1 加大贫富差距

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势必会造成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在区域经济内部,城市和农村的贫富差距就在进一步扩大,城市收入高,消费水平高,生活质量也高于农村,所以农业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面临没有出路没有收入的问题,造成城市和农村收入差距加大的原因有:沿海地区资源好,产业竞争力较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资金、人才、等都向条件好的城市去,所以加大城乡差距。 

4.1.2 管理机制

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一套完善的跨区域的统一的管理机制,而在现有的区域行政管理体制条件下,很多地方政府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整个区域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来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区域内没有统一的公共管理组织。所以,很难实现整个区域利益最大化,也很难实现区域内的资源设备公共管理,这样肯定会造成整个区域内公共管理不当。 

4.2 措施

4.2.1  城乡一体化

所谓的城乡一体化:就是积极推行城市化战略,以城市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城市人口想农村人口迁移,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消除城乡壁垒和政府的政策不公平对待,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市转移、推进新农村建设,还应实施产业一体化,以输出产业为主导,积极开发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重点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为核心,建立地方性工业体系,消灭保护主义,规范政府行为。

4.2.2  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对地方政府行为权利的监督机制、建立政府协调机制、建立跨区域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的区域规划机制、建立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建立这些机制首先应提高政府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认可、支持和重视,其次应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把他们的职能规范化和法律化,从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也在不断的迈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现在有着很重要的位置,它促进中国甚至是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政治等合作,提升我国国际地位,优化资源分配,加速资源流动,管理机制的完善、贫富差距缩小、产业一体化等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应充分认识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趋势,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国应重视区域间经济发展规律,应抓住一次发展经济一体化的机遇,以达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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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建勇.中国省级政区行政冲突机理分析及其应对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3)

世界经济一体化是在世界各国经贸联系愈来愈紧密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产生、发展的原因往往也被视作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理由。实际上,这种解释只能说明部分问题。各国之间能否走向经济一体化,不仅取决于现时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经济利益,而且,也是各国政策策略选择的结果。当今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况,即各国政策选择如果不在合作中实现较大效益,就会在冲突中遭受更大损失,这已成为决定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另一方面的因由。本文试图用对策论来分析这一情况。一、传统理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解释的片面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还是立足于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产生、发展的原因的分析,如利用比较优势原理、要素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及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等说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产生与发展。这种解释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不简单地等同于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经济一体化产生的一个关键条件是,各国经济甚至政治、社会行为必须在多国共同确立的某种协定的规则或准则的约束下进行。也就是说,世界经济如果称得上一体化,它不仅是各国发生了经贸联系,而且,这种经贸联系的发展还涉及到各国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选择。各个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和互利性,但是,其间经贸联系可能很少或没有。或者,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经贸联系,但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体化。这在当今世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产生和发展,只是把握了一个方面,即各国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互利性可能推动它们之间经贸联系深化,却忽视了另一方面,即各国如何根据这种互补性和互利性从政策选择上认可某种形式的共同约束规则或准则。应该说,迄今为止所有经济一体化的产生都是这两方面综合的结果,缺一不可。从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来看,更难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一体化发展愈来愈走向高度化。高度的一体化不仅要求各国实行自由贸易,加强投资合作,而且,要求各国实现货币政策协调、财政政策协调,走向单一货币等等。新的发展趋向所能产生的利益是传统理论所不能分析到的,有些利益短期内无法度量。更重要的是,一体化向高度发展,更多地涉及到各国主权让渡问题,这样,远远超越于一般经济利益的权衡。(2)有些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发展成为数国甚至全球问题;技术进步愈来愈快,作用在增大,各国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愿望也会越来越迫切,但它不是一国政策所能实现的;国际金融领域巨大的资本流动对各国经济可以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于各国单独的经济政策调控所能及的范围;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任何一种危机可能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波及,使各国难以幸免,要预防这类危机,需要全球合作。上述这些变化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开放,它们可能促使各国走向一体化,但是,单单用传统的理论无法说明和解释。当今在西方经济学界盛行的对策论可能有助于认识这一问题。由于精细的对策论需要应用艰深的数学,这里,只是应用对策论的基本原理作一些粗略的分析。二、应用对策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分析1、应用对策论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深。一国在制订某种经济政策时,不仅会影响到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它国产生影响。同样,它国制订某种经济政策也会产生类似的双重效应。所以,各国之间在政策选择上存在着利害关系,它们在进行某一经济决策时,不能不考虑到彼此的反应。对策论正是以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为研究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不过是各国在开放政策方面从利益相互冲突走向协调的结果。这是应用对策论进行分析可能得到的一个结论:当今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各国间存在利害冲突,但任何寄希望于它损的企图,只会 导致共同的更大损失。所以各国可能会尽量避免选择引起与它国冲突的决策,从而走向合作与一体化。不同层次经济一体化达到的高度和实现合作的领域不同,其对策模型特征会有些差异。下文分别从贸易、经济调控政策及环境污染的解决等方面应用对策论具体分析各国如何可能走向一体化。2、走向经济一体化的政策选择模型(1)确立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有a、b两个国家,相互间存在很强的贸易互补性,其中a国为大国,b国为小国(我们也可以设定a、b两国为同类水平的国家,这并不影响分析,只是假定一大国一小国,可以更方便地引申出本文所要论述的另一结论),两国之间有开放市场、封锁市场等政策选择,不同的政策选择决定了两国“支付”的不同。两国可能的政策组合及“支付”(如表1)。表1 两国贸易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b国开放 不开放a 开放 ⅰ(3,8) ⅱ(0,10)国 不开放 ⅲ(4,0) ⅳ(0,0)(表中每一括号内数字左边为a国支付,右边为b国支付)表1中,ⅰ(3,8)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也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3和8。ⅱ(0,10)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0和10。ⅲ(4,0)表示a国不开放市场,b国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是4和0。ⅳ(0,0)表示a、b两国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为0。从表1可看出,两国不同政策选择组合引起的“支付”的变动,实则反映了两国贸易制度选择利弊权衡的价码。如果两国既存关系达到一定程度,而且,两国充分意识到制度选择的权衡价码,就可能促成两国走向合作,走向一体化。如我们选取两国都开放市场时各国的支付为参照系,具体分析这个问题。从表1来看,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可净获利1(4—3),b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净获利2(10—8)。然而,不幸的是,国际贸易中很少存在这种单方面“恩惠”。一国单方面关闭市场获净利,会促使另一国也关闭市场。这会引起两国较大的损失。此时,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净损失3(0—3),b国净损失为8(0—8)。两国都关闭市场引起的净损失远远大于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获利。在重复游戏情况下,各国会不断修订本国政策,最终可能会达到均衡解ⅰ,即两国都开放市场。若没有外在约束力量,均衡解ⅰ很容易因为某一国家试图获取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利的诱惑所打破,从而造成上述共同净损失的出现。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这种情况可能促使某种制度即规则产生,以避免或减少上述净损失。这样,在贸易领域两国走向一体化。(2)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仍然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a、b两国都采取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进行调节,两国可能采取的政策组合(如表2)。表2 两国调控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附图 {图})(表中g指经济增长率,p为物价上涨率,括号内的数字是经济增长率减通货膨胀率后的净报偿,每一行第一个数字是a国的,第二个数字是b国的。)从表2可看出,若两国同时采取扩张政策,则它们都有纯利益,两国都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但有较高的经济增长。但是,如果一国实行宽松政策,而另一国实行紧缩政策,则会比两国都实行紧缩政策效果更差。比如说,紧缩国家可能出现货币升值,出口下降,从而经济增长率下降,而扩张国家虽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的代价会超过较高经济增长的利益。考虑到当今国际资本跨国流动的频繁和巨大数量,一国难以单独依靠本国调控政策实现某种经济目标。通过参与决策游戏,不同国家可能实现在经济调控政策方面相互协调。上述两模型采取“两国家”分析,虽然方便地说明了两国走向一体化的原理,却不能解释,当一个国家与多个国家存在经 贸联系,从而它们之间进行贸易、经济调控政策选择时,都存在如表1或表2中所示的“支付”,为什么这个国家不和所有的有经贸联系的国家结成一体化?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将上述模型扩展到几个国家,我们会发现,一国与其余的(n-1)个有经贸联系的国家之间的政策选择组合的“支付”有大有小(我们权当作谈判收益),而该国与它国在文化、现有政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程度很不一样,这样,该国与这些国家进行谈判的成本也就不同。一国与它国能否从一般的经贸联系走向一体化,是在这种谈判收益与成本比较中选择的。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国家间能形成一体化,有些国家间却不能。(3)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全球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污染需要各国合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如何分摊成本的问题。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后,各国都可以成为受益者,所以,在分摊费用时,可能出现各国寄希望于“免费搭车”的现象,导致谁也不愿出资,以致环境污染无法解决。对此,对策论利用简单模型,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假设某一治理环境污染项目可能给n个国家带来的潜在收益分别是p[,1],p[,2],……,p[,n],预计该项目总成本为c。假定(附图 {图})即从项目可能带来的效益看,建造该项目是合算的,应该投资。但是,由于各国企图“搭便车”,该项目也许难以筹措到足够的资金。设想有一个类似投标的机制,即由各受益国认捐,其出资数目分别为s[,1],s[,2],……,s[,n]。若(附图 {图}),则该项目无法修建,将捐款如数退回各国;若(附图 {图}),则项目可修建。若(附图 {图}),盈余部分退回各国。这样,在解决这一项目的建设问题时,有两个可能解,它们分别是:(附图 {图}),s[,i]<p[,i],在此情况下,项目可建成;(附图 {图}),在此情况下,项目无法建成。假定可以重复游戏,若第一次失败,即各国出资后,(附图 {图}),项目不能建立,再进行第二次认捐,一直到各国出资数目达到(附图 {图}),项目建成为止。由于每个参加国都认识到其获益将是p[,i]—s[,i]≥0,所以,从理论上讲,参加国会在一次次游戏下趋于合作,最后由各国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将该项目建成。上述三个简单模型,分析了不同国家在三个不同领域走向合作的政策选择的可能。但这三个领域的政策选择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其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可能会促成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这主要是因为前者是引起各国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原因,而且,贸易合作的程度也是决定经济政策协调“支付值”大小的一个因素。这两者与环境污染也有联系。一方面,贸易合作加强,可能加剧区域内环境污染,从而加强了共同解决污染问题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也是推动各国经济调控政策协调的一种动力。虽然运用对策论分析表明,各国若考虑到它国的反应,在对某些经济领域可能的政策选择作出权衡后,它们可能会谋求合作,也许还会形成统一的约束规则,实现一体化发展。但是,在现实中,要达到这一结果并不容易,谈判和策略选择可能颇费周折,谈判可能还存在不对等关系。3.各国实现合作的困难和谈判的不对等关系由于各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自身的相对优势,在有些情况下,也许会出现数个国家间决策无法相容的问题,从而依照某种投票规则进行决策,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例如,假定有a、b、c三个国家,它们在资源禀赋上存在很大差别,处于经济 发展的三层次。其中,a国在高精尖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b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占优势,c国在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这三个国家分别主张降低高精尖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和资源密集产品的税率。于是,当由它们投票选择共同的贸易体制(制订统一的关税率)时,会出现以下偏好序(如表3)。表3 不同国家投票选择的偏好序降低资源 降低资本密 降低高精密集产品关税 集产品关税 尖产品关税a国 3 2 1b国 2 1 3c国 1 3 2从表3来看,如果三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偏好序投票,而且投票是根据多数原则作出决策,那么,根据“阿罗定理”,三个国家在降低不同类产品关税上无法达成一致。例如,若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与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看,a国和b国对后者的偏好均强于前者,所以,按多数规则,应该选择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这一方案。而从资本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看,a国和c国均倾向于降低高精尖产品关税。但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关税来看,b国和c国对前者的偏好强于后者,所以,它们两国此时会支持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可见,三国在进行投票决策时,会出现无限循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如果参加者各方扩大信息交流,并作必要的游说,使参加者都认识到一体化发展可能带给各自的好处,这样,可能会改变某些参加者的偏好序,从而避免出现“投票循环”。另外一个办法是,各国可暂时避开这一协调领域,而转向其他共同利益交叉多的领域进行合作。如在上例中,可以暂时允许各国对各自相对劣势产品提供关税保护,但相互间可加强资本流入和投资合作,这可能有助于避免不利结果的产生。从这里可以引申出的一个结论是,如果各参加国能充分意识到各国加强合作的意义,并尽量在某些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走向政策协调,其结果是,它可能促使这些国家在该领域内生产发展和分工的深化。这样,一体化政策或体制选择本身又成了推动某种经济发展格局形成的因素。例如假定某些国家致力于加强环保协作,它们达成了在某些规格的环保产品上享受关税优惠的协议,这可能会促使原来没有环保产品的国家优先发展环保产品。当今世界一些国家为向世界贸易组织靠拢,努力调整本国生产,实际上也说明了这一问题。由于我们假定各参加国是政治上、经济上自立的主权国家,因此,任何决策都是各国根据本国对可能获益与所付代价权衡后作出的。通常一国是不能强迫它国作出某种政策选择的,这与70年代前情况有所不同。从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各国在政策协调方面明显地处于实力不均衡状况。当时,美国居于资本主义世界霸主地位,它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战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制,如战后gatt及imf所确立的自由贸易、国际金融体制框架,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当时的利益需要,其他国家只能在此类框架约束下被动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去。80年代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发达国家如日、欧的力量日益强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极大地得以提高。各国谈判力量增强了,当今世界多边体制已很难由个别国家操纵。尽管如此,但是在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国与国之间的不同政治企图和经济上实际存在的差距,加上历史形成的某些大国的实权地位,世界经济政治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平等的问题。除了其它原因,正如前文表1中所示,我们曾假定a国是大国,b国是小国,相应地,两国相互开放市场后,a国获利相对少些,b国获利相对多些。因此,若两国为走向一体化进行谈判、协商,它们利弊权衡的筹码就不同,对谈判所愿作出的让步也就不一样。大国倾向于少一些让步,小国往往迫于对大国市场较严重的依赖关系,可能不得不多作出一些让步。三、运用策略选择分析经济一体化存在的问题随着各国相互依赖关系加深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发展趋势会日益明显,从而,运用对策论分 析、解决的问题会增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参加国家越多,协调领域越多,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分歧也会越多,进行重复游戏的成本会增加,要达成协议和维持规则运转的费用会越来越高。因此,如果不能找到比较合理的决策机制和程序,那么,依靠对策论分析也只能得到非常有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策略选择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基础上,任何超越于生产力许可范围之上的政策安排都是不现实的。而且,生产力的发展可能要求各国走向高度的经济一体化,但策略选择总受制于民族国家的主权范围内,所以,两者会存在不同步发展的问题。在分析经济一体化过程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两者存在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将它们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4)

一、地区一体化的历史发展

地区一体化并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现象。自19世纪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地区一体化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以货币同盟为主体的早期阶段

19世纪,始于英国的工业革命在欧美迅速扩展,以自由贸易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兴起。19世纪中期以后,欧洲处于这场革命的中心。1860年,以英、法签订“科布登条约”为标志,欧洲的贸易自由化达到高潮。在这一背景下,欧洲开始了地区一体化实践。

地区一体化起源于关税同盟。1834年,尚处于邦国同盟状态的德国出于经济统一和工业化的要求,建立了由18个邦国结成的德意志关税同盟。1852年它扩展到全部39个邦国。1857年,它与奥地利建立了德奥货币同盟,使用共同记帐单位——银马克,直到1866年因普奥战争而解体。

19世纪西欧地区一体化的典型形式是货币同盟。1865年,由法国、比利时、瑞士和意大利4国建立了拉丁货币同盟,奥地利和希腊在1867年加入。1875年,挪威、瑞典和丹麦3国建立了斯堪的纳维亚货币同盟。这两个货币联盟的共同特点是成员国协商安排货币制度,统一规定货币重量、名称、形式和流通汇兑方法。拉丁同盟形成的直接原因是,英国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它1821年确立的金本位对法国等西欧大陆国家银本位及相互关系的冲击。拉丁同盟采取金银复本位,一方面与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开放相适应;另一方面可以保持货币独立性和成员国之间经济关系的稳定性。1878年后,拉丁同盟实行跛行金本位制度、依然坚持白银的法偿地位。斯堪的纳维亚货币同盟源于法国等实行复本位、而英国及德国实行金本位所产生的挤压,建立货币联盟是一种居中的选择;1885年后,联盟主要发行无黄金保证的纸币,并一直坚持到1914年。

20世纪初,由于西欧一体化的影响,1910年在非洲出现了由南非等4国建立的“南非关税同盟”。但两次世界大战打断了全球化和地区一体化进程。虽然两次大战之间也出现过区域化组织,加1922年成立的比卢经济同盟、20世纪30年代的奥斯陆集团等,但这些地区组织为时不久、也无实质性发展。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40年中以共同市场为主要形式的全面兴起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化发展进入复兴和全国兴起的新阶段。在西欧,1948年,比、卢、荷3国根据1944年伦敦协定建立了关税同盟;1952年法国等6国创立“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1960年,英国等7国成立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在亚洲、非洲和拉美地区,从1959年法国指导加蓬、刚果、乍得和中非共和国4国在巴黎建立中非关税与经济同盟开始,兴起了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的一体化组织。具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在非洲有:西非经济共同体(1959),中非关税与经济同盟(1959),东非共同体(1961),马格里布共同市场(1964),南非关税同盟(1969);在拉美有:中美洲共同市场(1959),加勒比共同体(1968),东加勒比共同体(1968),拉美一体化协会(1960),安第斯共同市场(1969);在亚太有:阿拉伯共同市场(1964),澳新自由贸易区(1966),东南亚国家联盟(1967)。到20世纪70年代初,关贸总协定成员中有80多个成员分别属于17个区域组织。

这个时期区域化的主要特点是:(1)地区合作除了关税同盟和货币合作外,还包括产业、科技、文化、社会、政治、安全方面的合作,经济共同体为主要形式。(2)大部分地区一体化组织建立了超国家性质的功能性机构,如地区合作基金、地区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等。(3)地区组织已在全部大部分地区得到发展。虽然地区内有传统经济联系、政治经济状况相近或相同成员组成的区域组织仍是主流,但与战前相比,区域化的内容、组织和分布都有了很大变化。

地区一体化复兴和全面兴起的背景是:独立后的发展中国家十分重视自主发展与国家安全,既要参与美国主导的贸易和投资全球化,又担心外来控制和卷入国际争端。而西欧国家既担心经济上受美国控制,又担心美苏争霸危及欧洲安全以及内部冲突再起,欧洲联合被视为保证欧洲政治独立和经济自主、在东西方关系中找到回旋余地、维护欧洲安全与稳定的重大战略。法国政治家莫内曾指出,“在当今世界上,就现代技术手段而言,与今天的美国和俄国以及明天的中国和印度相比,我们这些国家已变得太小了。欧洲各国人民统一于欧洲合众国是提高生活水平、维护和平的一种手段。这是当代莫大的希望和运气”(注: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中文版,16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20世纪70代中期以后,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打击,区域化高潮开始回落。

(三)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以开放化和多样化为特征的加速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冷战由缓和到终结,以贸易自由化和资本开放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区域一体化进入振兴和加速发展期。其主要表现是:(1)地区组织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更高的层次上开展合作,更多地关注社会、环境、和平与安全问题。(2)地区组织进一步扩大。例如,欧盟1995年扩大为15国,1997年开始筹备东扩、计划吸收中东欧国家。又如东盟,1984年吸收文莱,1995年越南加入,1997年吸收老挝与缅甸,1999年接纳柬埔寨,成为拥有10个成员国的“大东盟”。(3)新的地区组织大量崛起,如北美自由贸易区(1992)、南方共同市场(1991)、亚太经合组织(1989)、南亚区域合作联盟(1985)、中西亚经合组织(1985)、孟印斯泰经合组织(1997)、里海经合组织(1992)、独联体联盟(1993)、非洲经济共同体(1991)等,地区组织已遍布全球。(4)地区组织打破了原有单一类型的结构,形成了类型不同的国家合作共存、多种类型的地区组织并存的局面。目前许多地区组织中既包含了发达国家、又包含了发展中国家,既包含了社会制度和价值观相同的国家、也包含了社会制度和价值观不同的国家。(5)地区组织向跨区域联合方向发展,地区组织表现出明显的开放性特征。如南方共同市场与欧盟的合作,亚欧会议开始的欧盟与东亚的合作,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等。所谓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地区主义就是指在全球化压力下,地区一体化的开放性、多样性,地区涵义拓展、合作内容加深、范围延伸的新状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地区主义的发展显然是因为各国、各地区都希望抓住发展机遇,应对全球化发展引起的一系列挑战。连欧盟这个目前最成功的地区组织也一再强调,强大的、稳定的和开放的欧洲才能成为全球经济的主角,而这又必须以地区一体化发展为基础。

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表明,它与全球化发展密切相关。全球化打破了传统的地区性国际关系、形成了全球国际关系体系,但地区一体化再度加强了地区关系。这种“回归”现象客观上要求合理的解释。

二、地区一体化的理论解释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区域化原因的解释主要是经济一体化理论。该理论认为,地区一体化建立地区统一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市场化功能,是它兴起的基本原因。例如,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关税同盟通过“贸易创造”和“贸易转向”效应扩大内部贸易,有利于资源配置和生产发展。大市场理论认为,共同市场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加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增强经济活力。协议分工理论指出,国家间协凋解决地区分工和市场问题,可以实现成本长期递减,促进贸易和生产和谐发展。最优货币区理论认为,区域货币合作有利于地区要素流动和国际收支均衡。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丁伯根指出,经济一体化就是废除阻碍经济运行的人为因素,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莱斯特·瑟罗认为,由于民族国家经济难以直接走向单一世界经济,地区一体化在走向单一全球经济中起过渡作用(注:莱斯特·瑟罗:《资本主义的未来》,中文版,11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与此相应,国际政治学界提出了解释区域化发展机制的各种理论。例如,具有代表性的新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地区精英团体发起的功能性合作活动会创造出新功能活动的要求与环境——这种“溢出效应”不断扩大,推动一体化运动向前发展。交易主义理论认为,地区内人民间大量的交易、社会学习和“共同体心理”形成过程,是一体化运动的动力。国际机制理论认为,地区合作机制定义了博弈规范,这种机制保证着一体化发展。政府间至上主义认为,地区一体化加强了政府权力,政府不断推动着一体化发展(注:dimitrisn.chryssochoou,michaelj.tsiniszelis,theoryandreformintheeuropean

union,manchesteruniversitypress,1999,pp.7~27.)。

经济一体化理论显然忽视了地区一体化兴起和发展的全球化背景。如果说地区一体化单纯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手段,那么,它不应与全球化并存发展,因为就资源的市场最优配置而论,它不及全球化;假定它是全球化的准备,全球化兴起它将失去存在的理由。地区一体化之所以在全球化中兴起和发展,根本问题在于全球化与区域化的性质不同和对国家的影响不同。

我们知道,全球化是指经济资源在全球自由配置、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状况和历史过程。全球化在本质上是市场化,它的主要功能是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全球资源促进增长和发展。古典经济学认为,分工是效率和增长的来源,市场是分工的条件,通过市场竞争,各经济主体乃至各国明确自身优势,形成合理分工,资源充分利用,经济获得增长。但是,全球化既意味着市场由中心向延伸,更多国家参与增长过程,也意味着波动和冲击易在国家间蔓延。因为全球化一方面产生扩散效应既加速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又产生极化效应即财富向中心集中、使中心更有力地支配和影响的趋势。至于这两种趋势何为主流,则取决于技术创新和主导部门调整的相对速度,以及经济主体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机制的灵活性。因此在客观上出现中心与、与、中心与中心的竞争和博弈撞击过程。而且由于经济交汇使国家的功能受到限制,国家特别是国家很难控制安全和稳定问题,安全概念本身成为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在内的综合安全概念,而不仅是领土完整、国家不受到外部军事威胁问题。早在19世纪全球化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状况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注: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文版,3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宣称,全球化破坏了民族国家与国民的安全契约,国家不能维护国民和企业的利益,国民对国家失去信任与忠诚,从而使民族国家这一社会组织走向分化与终结(注:danieldrezner,globalizersoftheworld,unite!thewashingtonquarterly,winter1998,pp.209~223.)。这固然夸大了全球化冲击,确也指出了全球化对国家安全和稳定的不利影响问题。

地区一体化是国家采取的回应对策。它并不反对市场化和全球化,但它倡导和坚持平等对话与协商原则,在这一基础上开展包括政治、经济、贸易、货币、文化、科技、控制冲突等方面的合作,通过政策合作引导市场化发展。它在本质上是地区合作主义,或者说是合作引导下的市场化过程。这种合作特性使它具有应对全球化冲击,维护安全与稳定发展的功能。

第一,地区一体化坚持合作发展意识,摈弃极端利己主义意识,平等对话协商,求同存异,化解地区内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发展。

全球化不等于国家、个人和公司的同质化,个人、公司和民族的特性并不因市场界限的突破而消失,不同国家市场主体间的非同质竞争和利益冲突最终表现为国家间的竞争和政策冲突发生。地区内国家间的合作,既有利于缓和矛盾,也有利于市场竞争的继续发展。例如,地区内各国政府共同发起的经济技术活动,将直接推动各国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共同发展意识,形成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竞争,改善地区经济结构,避免结构趋同引起的过度竞争与冲突,这对地区经济发展、就业、劳动保护、环境污染控制、提高国际竞争力、保证基本商品稳定供应都有重大意义。此外,全球化过程中对重要资源的要求,会引发地区内各国在领土、疆域归属上的争端,地区对话、协商、合作,一方面可以消除误解、抑制冲突、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可以在合作开发、共同利用中逐步寻求解决途径。

第二,地区一体化形成经济活动的地区集中化,客观上减少对外部的依赖,造就一个区域大市场,有利于抗御外部经济冲击,维护地区经济安全。

全球化时代最大的安全问题是经济安全。大规模的贸易流动和资本进出使一国市场很难容纳和承受,而冲击的后果是企业大量倒闭、失业剧增、收入和消费急剧下降、经济活动萎缩,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在内的国家综合安全遇到严峻挑战。地区大市场除了有利于资源配置、增强地区实力之外,由于它的规模和深度优于一国市场,有利于缓和外部冲击。货币冲击实际上是一个货币依赖问题,地区货币一体化既有利于形成金融大市场,也有利于国际货币金融结构的对称发展,削弱少数国家的金融霸权、抑制该国市场主体利用货币特权进行资本冲击的机会。贸易冲击也是不对称依存问题,经济发达、市场庞大的中心国家对外依存度比经济规模小的国家低,前者的贸易政策变化和经济波动往往是后者的贸易经济活动强烈张驰和紧密的重要原因;地区贸易合作既适应了小国或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外依存度高的特点,又降低了对外部的依赖度及所产生的贸易冲击。当然,地区政策合作也意味着内部贸易、金融、货币和经济活动的协调性增强,减少了内部冲击的来源。

第三,地区一体化在国际体系中形成地区政治与经济力量,推动世界多极化格局发展,有利于抑制霸权主义,维护国际政治安全。

全球化往往与少数中心国的霸权主义行为相联系。因为中心在经济上的既得利益往往转化为政治军事优势、民族优越意识和霸权欲望,促使它打击新兴力量,与其他中心国争夺霸权。争夺霸权、维护霸权、霸权扩张是全球化中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发展受到威胁的基本根源。地区一体化不以军事联盟而以经济合作为重点,一方面可以避免正面冲突,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新的经济中心,改变世界资源结构,削弱霸权主义的资源基础,使霸权争夺的斗争难以为继,从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同时,地区合作加强了地区力量、提高了自身地位,在国际关系中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在国际规则制定上有更大的发言权,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比如,少数发达国家常以人权和环境的全球关联性为由,粗涉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国家的受到严重挑战,唯有通过联合和地区合作才能应对。

地区一体化反映了合作安全思想,即在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任何单方面的安全措施都无法保证自身安全,只有超出国家层次考虑安全,通过共同合作建立地区安全机制或全球安全机制才有可能保障综合安全。地区合作安全思想突破了传统的均势思维。传统的均势理论认为,大国均势是国际稳定的机制。但历史证明,大国联盟抗衡常因双方加盟的国家数增加和资源增长而变得尖锐,最终导致均势稳定格局破裂和冲突发生。地区一体化是均势对抗博弈的“破坏者”。博弈论认为,第3博弈方的加入将改变原有两方的博弈,使博弈的目标和利益分布具有多元性、发散性和不确定性,从而缓和博弈对抗。地区一体化反映了多极博弈稳定的思想。从博弈论的观点看,地区一体化就是以多极博弈和合作博弈回应全球化进程中的霸权主义和对抗博弈,使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在地区整体安全的基础之上。地区一体化产生、发展的基本意图就是使地区内各国联合应对共同的发展和安全挑战。

至于地区一体化的发展机制,西方学者的看法显然有一定的意义,但我以为主要机制有三:一是平等合作机制。作为一种集体行动,地区合作同现有全球性安全与发展机制相比(如联合国和多边国际经济组织)更有效。根据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集体行动由于成员多、利益分散,往往失去平等性而由核心集团所控制;有效的集体行动要求成员数足够少、以至一个成员退出便无集体利益可言。地区合作不仅成员少,而且各成员在地理、语言、文化上接近,具有传统经济联系和安全与发展利益共识;同时,地区组织内往往还由次区域集团和不同成员组成更集中的平等协商、民主决策结构,保证了合作行动的有效性,避免了利益分散、决策和行动为少数强国支配、集体合作沦为形式的状况,内在地推动着地区一体化发展。二是外在压力下的自动加速机制。对于已有的地区一体化组织来说,不继续发展,就意味着丧失优势和利益;若一国退出,则意味着更难应付安全与稳定问题、并将被淘汰出全球大赛局。因此,不论地区一体化组织领导人和各成员方领导人如何更替,区域化总呈现自加速趋势。三是示范与战略反应机制。地区一体化抑制霸权主义、维护安全与稳定的功能,无疑会产生示范作用,促使那些未开展地区合作的国家仿效参与;而霸权国则进行战略反应,组织新的地区一体化和参与某些地区组织,以摆脱制约、重新获得优势和主导地位。反过来,这又将极大地刺激地区一体化加速发展。地区化发展机制反映了在全球经济化背景下,国家发展依托地区博弈发展的客观现实。

三、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区域化的安全与稳定功能并不掩饰它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问题,因为同全球市场相比,区域市场毕竟是次优的。偏重区内交换和竞争,容易造成市场主体的“内向化”、对区域的依赖性和使区域联合向区域垄断转化的可能性,这些都不利于创新和发展。同样,全球化冲击也不否定它在推动经济发展上的突出作用。区域化过度发展影响增长,全球化过快发展影响安全与稳定。因此,二者相互依存,各国总是根据本国发展状况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这也就决定了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上的并存性、同步性与高潮上的交替性。

毫无疑问,区域一体化将伴随全球化持续发展。由于20世纪90年代全球化的冲击,未来一段时期地区一体化将加快发展。有几点趋势是比较明确的:

1.地区一体化组织加快发展,但不会取代国家

地区一体化组织是以国家(政府)的政策合作和权力让渡为基础的。国家参与地区一体化意味着地区间国家关系走向平等合作,地区安全和发展有了新的制衡机制,国家维护国家利益的方式和战略发生了变化,但绝不意味着国家功能完全丧失。即使是那些具有集中调节功能的区域组织,它所涉及的范围、作用和效果也是有限的;即使是共同的利益与安全可以通过地区层次集中解决,各国不同的利益和安全问题也还需要国家发挥作用。只有当经济发展到很高水平,民族意识消失,社会管理成为个人自律,国家才丧失它存在的价值。区域一体化不是走向全球大同的中间阶段,它是与全球化、与双边合作并存的一种国际关系,是复合依赖的地区表现。

2.地区一体化中次区域组织将会获得更大发展

战后地区一体化发展中依然带有大国支配的影子,地区内大国的态度往往对一体化进程有重要影响。而大国在考虑地区共同利益时,又总是以本国利益和偏好为出发点的。一般而言,地区内的小国具有不断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倾向,因为它们在保证地区安全和利益上有更强烈的要求。它们既要依托地区内大国的实力和优势,又要在民主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决策。这样,便出现了大国经常在较少的议题上、小国经常在较多的议题上达成共识与合作的分歧。为了促进一体化加速发展,地区内一些小国建立次区域组织、在更小的范围内率先行动,一方面促使大国行动,另一方面形成成功的示范,最终推动地区一体化向新的层次迈进。此外,随着一体化成员增加,利益分散,也需要次区域组织来承担核心作用,这种次区域组织或者由大国间的紧密合作来构成,或者由一些小国来组成,或者由大国与小国联合构成。次区域组织通过改变一体化合作的动力结构,可以加快合作进程,减少一体化的成本。在欧共体的发展过程中,法德轴心与荷比卢3国的次区域合作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地区一体化将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地区一体化作为一种顺应时展的新型国际关系机制,其特点是平等性、民主性和广泛的交流合作性。在它初创阶段和探索发展阶段,它可能只在某一个方面有一些突破,在出现问题时临时协商解决就足以支持其发展。但随着全球化发展和成员的增加与合作的深化,地区一体化客观上要求经常性协商、民主化决策和全面性合作。因为,涉及到的外部和内部问题日益增多,为了避免对立,充分地表达意见,达成共识,作出正确的决策,客观上需要建立解决问题的规范化的程序、制度和机制;也需要建立相关机构,以便专门研究地区一体化问题,提出合作议题与建议,安排协商事宜并检查合作决议的实施和执行状况。地区一体化的最终权力在各成员方,但制度和机构则是权力有效性和合理性的重要保证。对地区关系进行调整和完善的要求,必然导致地区合作采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形式。当然,对那些可能较多地介入成员方国内事务、涉及问题评价的制度应注意其适度性。

4.地区一体化将面对次区域军事联盟和让渡这两个最大挑战

区域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消除歧见、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如果其中掺杂次区域军事联盟或区内某些成员与区外国家军事联盟问题,那就有悖于地区一体化的本意,甚至会导致地区紧张局势,影响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英美特殊关系对英国与欧盟关系的影响就是例子。美、日军事同盟对亚太地区的一体化尤其是东亚一体化发展同样是不利的。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地区一体化组织涉及军事一体化都可能把区域化推回到传统的军事对抗的老路上去,使它向不利的方向发展。地区一体化发展面对的第二个挑战是让渡问题。让渡是地区一体化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但让渡又最为敏感,成功的可能性又最令人置疑。倘若地区一体化的发展方式和抗御全球化冲击的理论没有新的突破,让渡终将是一个需要逾越而又难以逾越的问题。

5.货币与金融、科技、文化和基础设施与环境合作将是合作的重点领域

随着贸易和金融日益开放,全球化过程中的金融冲击更加强烈,建立地区货币与金融合作与稳定机制十分必要。而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对于提高区域整体实力、抗御外部冲击和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也是各国最需要且最易合作的内容。要把区域一体化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使它具有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远大前景,将这些领域作为一体化合作的重点领域是必然的。地区一体化的重点将会逐渐发生转移,特别是那些有众多发展中国家参与的地区一体化组织将不再走模仿前进的路线,而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合作创新。这样,地区一体化将会迎来它的成熟发展阶段。

四、中国在地区一体化中的战略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对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认识有了显著发展。中国积极参与地区一体化合作并作出了重要贡献。1991年,中国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2000年,中国与日本、韩国和东盟达成标志东亚金融合作开端的“货币合作协议”。2001年,中国和俄罗斯等6国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东盟就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了协商。2001年10月,apec第13次部长级会议和第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上海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在推进地区经济一体化方面又迈进了新的一步。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地区一体化发展中的基本战略是:坚持参与和推动大范围的地区一体化,积极推动近周边的次区域一体化合作,以全面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

然而,随着中国正式加入wto,大幅度地实施经济和金融开放,也由于欧元流通和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发展,以及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加速推进,中国参与地区一体化的战略客观上应有所发展。

1.中国参与区域一体化合作应以保证经济稳定和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推动建立一些深层次、规范化的合作稳定和安全机制,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apec框架下,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为了表达不走向封闭的理念,一直使用“开放的区域主义”这一术语。从背景上看,这首先是因为大多数apec成员与apec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有着广泛联系,apec成员之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存在几个可作为核心或具有强凝聚力的次区域组织,因此,区域合作以最惠国待遇原则为适用基础,对区外非成员不会产生歧视作用,从而与wto的多边合作规则保持一致,对经济全球化发展产生助推作用。从实践上看,亚太经济合作承认差异,在进行经济政策协调、认同合作目标的前提下,坚持单边自由化行动,不强求步调绝对一致,在不存在补偿机制条件下,这有利于各成员向自由化方向发展和迈进,也表现出开放性。这样,开放的地区主义得到了广泛认同。

不过,apec开放的地区主义实质上是以各成员的经济发展为主旨的,而不以稳定发展和安全为目标。结果,apec在应对全球化冲击方面严重残缺,不存在防范和稳定机制,以致1997年的金融危机给apec东亚各成员经济予以严重打击。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作为apec重要成员的美国实质上并不赞同最惠国待遇和单边行动。它认为有效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不宜单边实施,也不应以最惠国待遇为基础,因为这会助长一些成员的“搭便车”行为,而推迟自己实施自由化的进程。这种目标和认识上的非全面性和非统一性客观上制约了apec的发展。

为了巩固apec框架下的大区域合作,特别是面对加入wto后走向全面开放的经济与金融安全新形势,中国应在坚持apec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原则框架下,积极推动某些领域,如财政与货币、金融与资本流动、科技与人力资源等领域的政策协商,建立有监控、有补偿的、规范化的合作机制。事实上,在某些具有共同利益的最重要的领域开展深层次的规范化合作是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必然发展。开放的地区主义并不意味着在所有领域一概单边行动,墨守成规将有损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应义不容辞地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2.次区域合作的重点应放在东亚经济一体化合作方面,应在现有的中、日、韩和东盟的对话机制和货币合作机制上建立东亚经济合作组织框架,一些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应首先在次区域内先期实施。

东亚经济一体化合作倡议已久,但由于多种原因,尚未形成一个正式的政府间合作组织。经济上的一个理由似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乎所有东亚成员都与美国有重要的经济互补联系。这种认识显然也是强调区域一体化的经济发展功能,而忽视了它的经济稳定与安全功能。事实上,不对称的经济依存虽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加速发展,但如果没有一个接近对称的结构,随着不对称依存进一步加剧,更容易产生冲突和不稳定问题。建立东亚经济合作组织,加强东亚次区域一体化合作进程,一方面有助于东亚地区的经济稳定与安全,另一方面有助于改善同美国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联系依存结构,更有力地推进apec框架下的大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东亚地区的一体化合作将以中、日、韩和东盟已达成的“货币合作协议”即“清迈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在科技与人力资源、金融开放与资本流动方面达成新的合作协议,然后再将形成后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扩大,由此建立起东亚经济合作组织这一次区域合作框架。至于其他的东亚次区域合作形式,如东北亚经济合作和东南亚经济合作等(即图门江和湄公河等地区成长三角),目前主要是由相关国家的地方政府负责、集中于在基础设施建立和地区开发方面的合作,应在适当时候纳入东亚经济合作组织框架,成立专门的统一的地区开发合作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5)

劳动地域分工是人类经济活动按地域空间进行的一种分工形式,其直接原因是区域之间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经济结构、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与比较优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优势互补,获得最佳的整体效益和个体(地区)效益。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发展到今天,其基本观点可归纳为地域分工发展论、地域分工竞争论、地域分工协调论、地域分工合作论、地域分工效益论和地域分工层次论6个方面[1]。其中地域分工发展论主要强调地域分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确定(或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有效地避免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地域分工竞争论主要认为区际之间必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有限资源及市场展开竞争,从而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的提高,但前提条件是要有统一的区域市场与保证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等“规则”;地域分工协调论强调由合理分工实现资源配置在区域之间的优化重组,使区际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保持高度和谐统一和自组织状态,利于形成高级有序的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地域分工合作论认为分工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合作利于分工的更好实施和区际专业化的发展,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使区域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优势共享或优势叠加,由此获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合成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协作(或一体化)区域在上一级区域中劳动地域分工的地位和作用;地域分工效益论强调以发挥区域优势为前提的地域分工与合作,这种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整体效益;地域分工层次论强调建立有序的地域分工层次体系,高层次上的地域分工对低层次上的地域分工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使地域分工实现纵向上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港口—腹地”地域单元组合体是由多个子区域(子系统)组成的经济地域系统,主要包括港口(或港口群)、港口城市(或港口城市群)、腹地中的各地区等子区域,各个子区域分别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基础、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比较优势,子区域在区域整体发展中分别有着最适合于自己的角色(功能)分工、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然而每一个子区域都是“港口—腹地”这一区域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有科学合理的横向(子区域之间)和纵向(不同区域层次之间)分工与合作,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之和、最优整体效益与最大个体(子区域)效益的高度统一等目标。实质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劳动地域分工合作的高级形式,实现这一高级形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就是科学合理的地域分工以及相应的域际经济活动的高效有序的整合。可见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从指导思想和不同角度上为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1.2海港区位理论

1934年德国学者高兹(ericha·kautz)发表了他的著作《海港区位论》,系统论述了海港区位理论的主要观点[2]。海港区位理论是以海港与腹地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来创立的,其中不乏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观点,比如,海港区位主要由腹地的发展所决定、腹地是海港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等观点。海港区位理论还认为,海港建设的最优区位由“总体费用最小原则”决定,由此而受腹地指向、海洋指向、劳动指向和资本指向的共同制约。同时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了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的主要决定作用,高兹认为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即腹地条件优越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样的观点和思想基础上,优越的腹地位置条件下没有良好的港湾条件也应建立人工港,优越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下必需选择和建设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出海港口。同时认为,强大的腹地影响对港口的发展极为重要,腹地范围的大小、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的活力是港口发展的动力和支撑,同时也对港口与腹地相结合的整体区域中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这些观点给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相关启示和理论依据。①港口与腹地是相互依存的“区域对子”,没有广阔的腹地、没有良好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就没有相应的港口。因此,港口与腹地之间实质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分别以对方为存在和发展前提的特殊区域关系,必须把两者联系起来考察和研究。②港口与腹地是高度“对应”的“区域对子”,对已有的港口、腹地要认真考察研究它们之间的对应性。包括港口与腹地范围的对应性,港口规模与腹地发展需求的对应性等。③从港口的产生和发展看,港口与腹地是有机统一的区域组合体,港口与腹地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客观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形成有序的要素流动与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这一区域组合体内部更加协调统一。④海港是港口与腹地区域组合中最重要的集聚区位。由于海港建设遵循“总体费用最小原则”,联系腹地与海外市场(或资源地)的运输距离为最短,这是理论基础;港口建成之后,便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对外“窗口”和货物转运枢纽,由此而形成为资源重组与优化配置的最佳场所,腹地要素可通过“窗口”出去,或在港口地区形成与其它要素的互补性优化配置,亦可通过“窗口”使外部要素进入腹地实现优化配置,产生新的效益。因此港口会形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龙头,带动着类似于龙身的腹地,使二者密切相关、兴衰与共,俨然一体。

1.3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系统思想,它把一定环境中由若干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相应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要素集合看作一个有机整体,并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开放地而不是封闭地、持续地而不是间断地、发展和动态地而不是静态地看待这个整体和有关问题。系统理论有如下基本原理:①整体性原理——强调要素与系统之间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要素与环境及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而使系统呈现出各单一要素所不具备的“整体功能”,表现出“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新境界;要求人们从系统整体及其整体运动规律层面上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②联系性原理——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与相互作用来实现其整体功能、体现其整体属性;强调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一定的环境是系统存在、发展和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条件,且系统在和外部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要求人们要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③有序性原理——认为系统的有序性就是纵向有序、横向有序和动态有序过程共同综合构成;任何系统都是多级别、多层次的有机结构,不同层次系统具有不同性质并遵循不同运动规律;系统内部各层次的有序性是高层次系统支配低层次系统、低层次系统从属于大系统;在系统整体中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按一定渠道有序进行,并列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也按一定的秩序进行[3]。显然系统的有序性越高,结构与功能就越优化,这就要求人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改善与提高系统的有序性。④动态性原理——主要揭示系统状态与时间序列之间的关系,强调系统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规律,要求人们必须以动态的和发展的眼光和思维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⑤调控性原理——认为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是系统存在的基本条件,而系统这种稳定性是通过调节、控制实现的,任何稳定性有序的系统都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4]。⑥最优化原理——认为达到最优(功能最优)是系统理论的根本目的,要求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使整体功能达到最优,同时也包括系统结构形态最优、运动过程最优和性质最优[4]。“港口—腹地”是一个特殊的地域系统,对一般系统理论的基本要求当然也就不能例外,上述原理的具体观点为“港口—腹地”系统整体有序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相关原理和要求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有良好的推进作用。

1.4协同理论

协同思想源远流长,但系统的协同理论形成于原西德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armannhaken)在1970年代创建的协同学(synergetics)。协同学是研究开放系统通过内部的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形成有序结构的机理和规律的学科[5],且其理论核心是自组织理论[6]。这种自组织是伴随“协同作用”而进行的,所谓“协同作用”是协同学与协同理论的基本概念[6],实际上就是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各子系统相互作用和有机地整合的现象。赫尔曼·哈肯认为,通过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整个系统将形成一个整体效应或者一种新型结构,这个整体效应具有某种全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在子系统层次是不具备的[7]。赫尔曼·哈肯还强调了这么一个要点:协同学从统一的观点处理一个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宏观水平上的结构和功能的协作[8]。确实,我们所说的系统都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当子系统间相互关联而引起的“协同作用”占到优势的主导地位时就意味着系统内部已经自发地组织起来了,这时系统便处于自组织状态,其宏观及整体上便具有一定的结构及其相对应的功能。“港口—腹地”地域系统是一种特定的系统,它的构成不仅包括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成分,也包括人类、经济与政治等人文和社会成分,其中还包括有空间概念的组分或子系统(如行政区、城镇、乡村或港口、腹地等),从有关理论分析中可知这些组分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它们的相互作用和协同运动推动着“港口—腹地”地域系统的一体化进程。协同理论中关于相互作用、有机整合和自组织过程所产生的新“结构”和新“功能”,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牵引力,驱使尚处于无序或低“系统化”的各要素、部分或子系统加速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有机整合进程,沿着一体化(即统一大系统)的方向发展。

2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机制

2.1根本原动力: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与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2.1.1港口—腹地区域这个统一的“经济地域”的产生就是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港口不是从人类经济活动的一开始就有的,只有当人类的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能够制造和利用水上运输工具时,才在运输过程的水陆交接最方便的地方(上下水点)形成了港口(码头)。也正是当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时候,港口才开始服务于一定的陆地范围(腹地),互相之间才形成了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才提供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形成和继续发展的基础。

2.1.2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向前发展。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提供了其不断发展的需求和推动力。它们的发展会使区内经济与区外经济的联系加强,各种产品和不同要素流动规模扩大,对各种要素的利用能力增强,同时也要求港口的服务能力的扩大(主要体现在港口吞吐量的扩大上);它们的发展使区内经济更加联为一体、强度加大,日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内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其与域外的部门和地区之间的联系也日益高度化。所有这些都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不断发展。换句话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获得持久发展的根本动力源。

2.2内在推动力:港口—腹地内在必然联系、区域整体开放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的综合需求

经济地域的根本涵义可以归纳成这样的高度概括:它是人类经济活动与具体时空条件紧密结合而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是充分体现了地域性、综合性和区域相对完整性特点的综合性地域,是具有特定功能、结构和类型的经济有机体[9];也是人类经济活动及其地域空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则还有其特殊的具体内涵,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个特定空间范围,它不仅仅是一种地域空间,还包含着其中各种经济资源,以及按照一定规律布局和发展起来的城镇体系、交通网络(点线网)以及工农商贸服务等各种经济部门和空间实体,而且其内部构成内容又都是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进行布局和发展起来的——以港口为龙头,交通运输线路为基本脉络,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为基本表现形式,共同形成其内部构成部分之间的十分密切的必然联系。这种内在的必然联系不断地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的日益整合,从而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一体化进程。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之下,腹地地域或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整体开放式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必将日益加强,由此而加速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联系的频度和强度,对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体化的进程起到了加速的作用。

2.3外在牵动力: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的运动发展

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已经使各国各地区进入了充分广泛和充分深入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世界经济系统之中,这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和总体规律。各国各地区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中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这些有机构成之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互补性流动,构成了世界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循环系统,是国际或区际分工和经济频繁联系的客观反映与真实写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外力无处不在和全方位渗透的大背景之下,以对外窗口性质的港口地区为龙头的港口—腹地经济地域,无疑是“一体化”外力优先渗透和高强度进入的首选地区之一。在这种外力的嵌入式全方位与多层次影响及带动之下,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方面是更广泛深入地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是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更加加强了其内部联系与分工等方面的有序性、强度或深度,促进了其内部的一体化进程。

2.4与时俱增的综合驱动力:区域竞争力与要素集聚能力持续提升而日益加强的综合推动作用

经济地域运动实际上是经济地域系统的成分(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结构(部门结构与空间结构)、功能规模(经济实力与地域范围)、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空间结构演变的层次)和性质等在不可逆时间序列中有机的空间演变过程[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发展在这种空间演变过程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升级,经济实力不断加强,经济发展中的分工协作不断深入,分工协作与生产经营中的配套条件不断优化,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集聚规模经济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日益增大,本区域在全国(上一级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高,对本区域的投资回报率也会逐步提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一个港口—腹地区域系统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的演化趋向,由此而极大地提高整个区域的竞争力和对各种外部要素的集聚能力,进而形成区域竞争力及对要素集聚能力提高和上述良性运动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孕育着与时俱增的综合促动力和整体促动力,从最现实的角度、以最现实的方式推动着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前发展。

然而,任何事物的形成与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必然也会碰到各种阻力或障碍:①观念与思路方面的障碍——导致港城“分离”与港腹“割裂”式的发展。传统的观念与思路之下,行政区就是基本的发展单位,并以行政区为主体自我发展,也缺乏科学的眼光而没能进行整体调控与全局筹划前提下的各区际子系统间的自组织式整合。②协调方面的障碍——也即相互独立的地方利益主体与缺失的全局协调机制。港口与腹地的关联地域,往往包括有多个并列或从属的行政区域单位,由于没有超行政区权力机构的全局性协调,使各行政区域单位均以地方利益为考虑问题及进行决策的基本标准。③通联方面的障碍——也即交通运输的通达性和便捷度存在较大局限。由于地形地貌、空间距离、交通运输设施基础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广大腹地地区通往港口的交通道路状况还不理想,甚至存在交通不便、难以通达以及运输路径长、路况差与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④区域市场方面的障碍——主要问题在于区域市场欠发育,要素流动不通畅。以行政区域单位的“诸侯经济”,导致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资源垄断、自成体系和区域市场的不发达,由此阻碍了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但必须认识到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必然的趋势和客观规律,上述各种阻力或障碍只是这一进程中所碰到的也是可以化解的矛盾。

3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一般演化规律

3.1港口与腹地之间的协同演进规律

港口与腹地是互相依存、彼此促进的,它们的运动发展也是相互联动与共同推进的。港口与腹地既不能孤立地存在,也不能孤立地发展。没有莱茵河联系的广阔而蓬勃发展的西欧腹地,就绝不会有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及其今天的繁荣。大连港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天然深水良港,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带的交会处,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圈的中心点,背靠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的广阔腹地,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和东北最大的货物转运枢纽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大连建成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不仅从性质上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定义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也谋划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腹地边界。核心腹地包括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总面积约125万km[2],是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林业基地、商品粮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成为大连国际航运中心最大的货源发生地和消化地。在“港”“腹”协同运动过程中,港口是腹地对外联系的窗口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其窗口作用主要是引进国际或域外资源、产品、技术和信息等,以及由此“链接”或通向国际或其它域外市场。其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作用:①体现在由于港口是重要交通枢纽,是集中地域内外两种资源和两种市场的联系纽带,是要素集中的首选区位之一,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因素相对集中,并以二、三产业为主,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条件较好,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经济中心和发展中心;②港口地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部资源与产品、出口贸易、经济增长向腹地梯度推进等方式带动腹地地区的发展。而腹地地区是港口地区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各种原燃料资源与人力资源的储备地和供应地、农副产品的供应地以及外贸商品的供应地,也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进一步开发和发展的主要空间。港口与腹地地区无论是在主要功能、资源赋存、人才科技、产业结构,还是在综合发展条件与发展进程等方面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二者以其互补性、依存性和共生性为重要基础联成一体、协同演进,单方的发展或不协调、不同步的发展不仅会严重地制约着另一方的发展,同时也使自己无法得到应有的继续发展,只有“港”“腹”协同、联动推进才符合港口与腹地之间共同演进的基本规律。

3.2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演进规律

所有经济地域的运动发展实质上就是经济地域作为有机整体本身的演进过程,这种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的,也即是一个连续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经济学家们关于“s”曲线、倒“u”型理论及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等都在说明经济地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规律。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有其运动方向、运动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其运动发展是以其特有的整体内部结构和动态联系以及对外联系等的有序化和高级化来体现的。根据这种走向有序化和高级化的具体进程,可把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的过程归纳为几个主要阶段:

3.2.1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形成阶段。主要特点是腹地经济的发展要求通过港口实现对外联系,因而开始营造或利用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连通渠道,并通过各种载体初步形成了以港口为联系纽带的地域内部与外部互补性的货物、资金、技术、信息人员等的流动。这时通道较少、通过量较小,相互流动的内容也未形成规模,联系所涉及的地点一般只在于经济密度最高的部分地区,或一些互补性最强的要素的分布地点。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6)

国际间经济一体化是指各成员国之间消除相互的各种歧视,把各自分散的国民经济纳入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中的状态或过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一个地理区域内,各国一致同意减少并最终消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以便做到相互之间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状态或过程。由于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所以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小国家间建立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此来适应经济全球化中的激烈竞争,期望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能与经济实力强大的美国等经济实体相制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各国除加入多边贸易体制之外的又一选择。时下,国际间、区域间频繁交往,其合作越来越密切,区域经济组织也越来越发展。目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范围越来越扩大,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体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欧洲空间局便是欧洲各国航天的一个协作体,协作的是技术经济。近十年,国际区域经济组织发展很快,世界贸易组织(wto)1995年成立时,除日本、香港以外,几乎所有wto成员均是一个或多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有利于消除民族间、国家间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有利于劳动和资本的节约,有利于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区域经济市场的目的,促进各成员国间的经济增长。

一、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

中国是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同时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推动者。我国对参予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一直持积极态度。

1.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加强和周边国家关系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中国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所以中国对外开放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关系,而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则给我们提供了和周边国家发展经济和贸易关系最有效最积极的途径。

2.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改善周边的整体国家关系

法国、英国和德国在上个世纪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但通过近五十年的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法国、英国和德国已经成为最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德国和法国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了却了历史恩怨,促进了经济关系发展,同理,中国和日本、日本和韩国也正在这样做。

3.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加强中国自身经济政策调整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地区行政区划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各省市之间的行政计划已经构成了对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严重障碍。在欧盟国家通过50年的谈判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鸿沟,统一了货币、贸易、财政政策。今天在中国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当中,我们更应统一对中央政策的贯彻实施,反对各行其是、条块分割及地方保护等,从而在中央政策的统一指挥下建立统一的大市场。

2004年中国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式实施;中国与东盟实施了自由贸易区的早期收获,为启动自贸区的谈判、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上海合作组织建设进入了全面务实合作的阶段,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全面启动,中国还相继宣布了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一系列区域性的合作计划。主席在去年访问拉美时,还正式启动了中国和智利的自贸区谈判。而且在主席访问澳大利亚,访问新西兰的时候,还和这两个国家签订了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议,都是向着自由贸易区的方向来积极地加以推进。近几年中国同海湾合作委员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非论坛合作方面的谈判与合作都获得了积极的推进,中国积极务实成为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贸易和议定书,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多边贸易议定书,同8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与世界各国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每年我们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了无数次双边会议,像与美国就召开了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与欧盟扩大补偿谈判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与日本、俄罗斯、拉美、大洋洲和非洲国家的经贸联系亦日趋密切。

二、中国沿海三大区域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原有的“行政区经济”,由于条块分割,无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已不能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于是,我国出现了跨行政区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如经济技术协作区、经济协作区等。这些经济联合体,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形式,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联合,虽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也不能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目的,但毕竟在推进中。随着中国加入wto扫除了我国经济进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制度障碍,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进程。我国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体城市或行政区经济自闭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受到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强力冲击。经济发展空间的区域组合既是我国经济加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变革的内在要求。目前,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主旋律的趋势日益强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唐地区三大城市群三足鼎立态势渐趋明朗。

2007年,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gdp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5%,同比增长14.7%。其中,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同比分别增长14.8%、15.7%和13.6%。

三大经济圈人均gdp依序分别为52519.3元、54919.8元和33576.9元。单位国土面积gdp产出分别为4246.8、4652.7和1304.4万元/平方公里,其中珠三角单位国土面积产出是长三角和京津冀的1.1和3.6倍。(数据来源:三大经济圈有关省市发改委地区司规划处整理提供)

1.珠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现在已经发展到“泛珠江三角洲”,一场前所未有的区域经济跨地区大整合正在粤港澳、闽、赣、湘、桂、琼、云、贵、川及更广泛地区展开,甚至连鄂、豫、陕、甘、宁都参与了进来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在香港正式签订,对香港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同时也推进“泛珠三角”的经济合作。我们有信心经过10年到20年的时间,把“泛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和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早先,广东省政府就决定拿内部离心力最大的佛山市开刀,撤销佛山市代管的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四个县级市的建制,将它们同时并入佛山,成为佛山的四个区。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提出,经过这么一整合,佛山市要成为广东省的第三大城市,这个第三大城市不是过去那种松散集合的地级市概念,而应该是有机整合的现代大都市。为此,新的佛山市从大佛山出发,对自己的城市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新作了规划,明确提出了“倚重广州融入珠三角”的大方向,具体地说,必须冲破“以己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确立起大城市整体协调发展的思路,把自己放在珠三角经济圈和广佛都市圈的背景下,立足于广佛都市圈,与中心城市广州的发展格局接轨,主动接受广州辐射,分流广州城市功能,构建核心城市边缘聚合功能。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实力优势和所有特有的区域优势,突出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增强向珠三角边缘区域及广东周边地区辐射。接着,广东的惠州市、汕头市也在省政府的安排下相继进行了类似的整合。此次行政区划大调整,是新中国49年以来广东在行政区划调整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体现了广东省打造珠三角都市圈的信心和力度。“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行政区划的调整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副处长陈杰认为,“在广东,这样大力度的调整不会只此一次”。

2.长江三角洲

长三角区域经常召开15个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和沪、苏、浙三省市的常务副省长会议,正在形成一个区域内多方沟通共同发展的渠道与机制,正着手从交通、市场、信息、金融、人才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合作,以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以上海为龙头,世界博览会为吸引力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已经迈开了实质性的步伐。

长三角的浙江方面措施不少,杭州已经把其属下的海宁、萧山进行了整合,从而把杭州从“西湖时代”推向沿海沿江的“钱塘江时代”。

江苏省也早就提出了加快建设“三圈四市”的城市发展战略。“三圈”是指建设以南京、徐州、苏锡常为核心的三个都市圈;“四市”是指努力把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建成特大型城市。同时从本世纪起,对部分省辖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把同城而治的市(县)并入城市。苏南地区就有吴县并入苏州、锡山并入无锡、武进并入常州。从形势的发展看,苏南的城市群走向合纵连横的整合已成大势。

从大的方向上,长三角沪苏浙三地已经达成了相对一致,今后,三地的发展会以上海为中心、南京和杭州为次中心,城市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调,共同把长三角地区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总量最大的经济圈。

3.环渤海经济圈

由京津领衔的的环渤海经济区早在1986年就提出来了,真正拉开架势是近两年的事。虽然环渤海经济圈尽管还远没有实现经济一体化,但是它的国际影响已经很大。由于环渤海它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中国欧亚大陆桥的东部起点之一,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重心不断向亚太转移的趋势下,它巨大的潜力开始凸显,吸引了国际上众多的目光,它正在逐步变成连接欧亚大陆和太平洋的国际物流中心。

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着渤海全部及黄海的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位于中国沿太平洋西岸的北部,是中国北部沿海的黄金海岸,在中国对外开放的沿海发展战略中占重要地位。

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及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共五省(区)二市。全区陆域面积达1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亿人。环渤海地区共有城市157个,约占全国城市的四分之一,其中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有13个。

国家提出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发开放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单独的区域规划。其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横向联合,优势互补为环渤海地区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环渤海地区与全国其他经济区相比,具有五大比较优势:

一是地理区位十分优越。环渤海地区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向南,它联系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向东,它沟通韩国和日本;向北,它联结着蒙古国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这种独特的地缘优势,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发展、开展国内外多领域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成为海内外客商新的投资热点地区;

二是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环渤海地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煤炭资源和旅游资源,也是中国重要的农业基地,耕地面积达2656.5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之多,粮食产量占全国的23%以上;

三是海陆空交通发达便捷。环渤海地区拥有40多个港口,构成了中国最为密集的港口群;环渤海地区是中国交通网络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是我国海运、铁路、公路、航空、通讯网络的枢纽地带,交通、通讯联片成网,形成了以港口为中心、陆海空为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成为沟通东北、西北和华北经济和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集散地;

四是工业基础和科技实力雄厚。环渤海地区是中国最大的工业密集区,是中国的重工业和化学工业基地,有资源和市场的比较优势。环渤海地区科技力量最强大,仅京津两大直辖市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就占全国的四分之一。科技人才优势与资源优势必将对国际资本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五是形成了一个实力较强的骨干城市群。环渤海地区以京津两个直辖市为中心,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等沿海开放城市为扇面,以沈阳、太原、石家庄、济南、呼和浩特等省会城市为区域支点,构成了中国北方最重要的集政治、经济、文化、国际交往和外项型、多功能的密集的城市群落。在全国和区域经济中发挥着集聚、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特色经济区域的发展。在国际经济中心不断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趋势下,环渤海地区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环渤海五省(区)二市国民经济连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一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二是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三是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环渤海地区如今已成为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引擎”,被经济学家誉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的中国经济第三个“增长极”。

在中国还有许多形态的区域经济,象沿铁路干线、沿国家公路线、大运河流域、少数名族区域、多省市交界区域等等。虽然它们的规模不及沿海三大经济区域,但经济一体化理论指引着我们,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有着不少规律等待我们去认识。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7)

回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农村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实现了“分田到户、耕者有田”;乡镇企业的崛起,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洗脚上岸、开店进厂”;小城镇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离土经商、进城脱贫”。现阶段的农村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小城镇的聚集力量、带动功能和辐射效应,小城镇已经成为城市和农村的融汇处、工业和农业的对接点、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助推器。但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目前约为37.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45%的水平,更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加速城乡一体化面临着良好形势和难得机遇。

1、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这项改革自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发展领域的放开、投资身份的打破,一些城镇居民陆续下乡开发资源、治山治水,许多农村群众纷纷进镇造城、务工经商,城乡联动、工农互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拆除了城镇与农村发展的“围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置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为城乡经济的交流融合疏通了宽敞渠道。

2、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对接载体。公司制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趋势。这种以农业公司为主导,以广大农民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营运为纽带,集产供销、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农村的实践,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加速城乡一体化。一是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使农民认识到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可以通过自办或入股农业公司成为企业股东,还可以通过务上或经商而成为农业工人。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分工重组。二是通过农业公司这个龙头,将生产、流通和市场紧密衔接为一个整体,引导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速了产品向城镇销售、产业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三是农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城镇这个载体,它的创办和发展必然会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消费、繁荣城镇经济。可以预见,公司制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必将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3、“打工经济”的兴起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多地少、劳力过剩,是农村不容回避的现实。据测算,我国农村目前进入非农产业和流动就业的农民将近2亿,未来20年内每年将有1.2亿至1.8亿剩余劳力。为缓解就业压力,各地都把“打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制订有关政策,强化引导服务,组织农村剩余劳力有序向城镇流动。一方面,打工者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在获得收入、增长见识的同时,增加了城市容量,扩大了城市规模,促进了城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离土人员的增加,必然使守土人员减少,扩大人均拥有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农民增收。无论是离土农民创业,还是守土农民增收,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

4、实现共同富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政策保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民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对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着力从政策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扶持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比如,在投资方面,通过增发国债、提供信贷、安排项目等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结构调整、发展小城镇;在扶贫方面,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领导包保、结对帮扶、整体搬迁等措施,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社会保障方面,通过提高下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同时,粮棉油等供应市场的放开、房地市场的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衣食、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条件。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进城,加速城乡一体化。

综上所述,推进城乡一体化,条件基本具备,时机逐步成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实施。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障碍解剖

目前,推进城乡一体化还存在一些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落后,城乡之间的“鸿沟”需要逾越。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不能辩证处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企业改革、结构调整等能够产生直接效益的工作上,而对城镇建设、农业劳动力转移等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主体,一些群众思想僵化、行动消极,突出表现为四种心理:一是留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认为“种田是万本利、进城是找苦吃”,既不愿意离土、也不愿意进厂;二是怕离开土地失去生活依靠,怕进入城镇找不到就业门路,怕转移住宅不适应环境;三是划地为牢,死守田园,欺生排外,不愿对外交流;四是等待观望,苦度穷熬,寄希望于政策搬迁,寄希望于政府扶持。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人为地在农村与城镇之间划上了界限、制造了“鸿沟”,难以推进城乡通融、协调发展。(二)政策环境不优,农民进城的“门槛”需要降低。在户籍管理方面,现行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制度没有彻底改变,农民进城必须达到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标准,而且户口迁转手续繁杂,一些地方还要缴纳增容费、城建费、保险费等高额费用,在计生管理、人口暂住等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在土地使用方面,由于存量土地的置换转让缺乏具体规定,加上国家对建没用地实行严格控制的统一政策,致使农民进城难度很大;在发展环境方面,少数地方对在城镇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屡禁不止,就业、教育、医疗等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有别”,抑制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种种有形和无形的“门槛”,把大量想进城的农民拒之城外。

(三)城镇规模过小,城镇本身的“容量”需要扩大。目前,小城镇发展普遍存在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少、面积小、设施差。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建制镇已达到19216座,城镇人口16984万,平均每座城镇只有8千多人,若扣除1689座县级城镇,平均每座非县级城镇只有5千多人,不足5千人的城镇有1万多个;平均每个小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只有0.3平方公里。同时,由于遍地开花,乱铺摊子,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简陋,文化、娱乐、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市场功能残缺。加之城镇规模过小、功能不全、缺乏特色,必然导致对人口的吸纳力降低、对要素的聚合力减弱,制约了城镇的进一步发展。

(四)建设投入短缺,城镇发展的“瓶颈”需要突破。目前,小城镇建设的筹资渠道窄、建设投入少。金融方面,随着基层金融机构的撤并收缩,国家投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微乎其微;引资方面,受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小城镇的发展环境无法与大中城市竞争,吸引外商进镇投资的规模有限;财政方面,由于县财政实行垂直管理,乡镇政府无力调剂资金用于城镇建设,县级财政由于“僧多粥少”而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由于银行投得少、向上争得少、市场筹得少,小城镇建设只能依靠土地收益和社会投资作支撑,而绝大多数农民刚刚跨越温饱,进镇建房后资金所剩无几。从而,资金短缺是制约城镇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出路探讨

(一)以深化认识为突破点,理清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加快结构调整的“推进器”,是城镇辐射农村的“连接点”。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总的思路是建设城镇、提升村庄、城乡互融、协调发展,最终消灭城乡差别。具体实施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镇相结合。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农民才能进城,才能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不能一哄而起,盲目发展。要在有效利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已经形成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城镇优先发展,特别是加强中心镇、口子镇和边贸镇建设。三是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的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挖掘自身潜力,走特色发展之路;又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各种不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束缚,广泛开辟投融资渠道,增强城镇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四是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发展小城镇,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代价,应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8)

摘要 :国际法对边境贸易的界定卞要是以w t()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中的规定为依据,各国在边境贸易的政策与实践中均有一些特殊的做法。规范边境ix.合作而临的差别和问题需要法律条文和框架的支持,逐步推进边境合作的稳定健康发展。要科学建立中国力、北地ix_参与力、北亚经济合作的战略发展框架,发挥中国在;!、北亚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 关键词 :w to;边境贸易;法律;ix.域经济合作;力、北亚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开始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是在当前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各个国家开始寻求区域贸易合作大背景下的一个必然选择,同时也是中国利用地缘优势统筹协调国内区域发展,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现实要求。从中国目前正在准备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来看,其侧重的内容仍然是围绕着边境地区进行,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国与东盟的10 1合作机制,中国云南、广西、贵州等省区与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国家相毗邻;二是上海合作组织,该组织正在向经济领域合作的方向发展,中国新疆等地区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接壤;三是东北亚经济圈,中国东北地区毗邻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蒙古等诸多国家,这是东北亚经济合作的中心地带。推进东北亚一体化,不仅有利于维护东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而目_对于实施我国的“振 兴东北”战略意义重大。一那to体制下的边境贸易及一些国家的实践 边境贸易是在特定的边境地区与毗邻国家实施的一种特殊贸易方式,其享受着国家给予的诸如减让关税、方便边民出入境、简化货物出关手续等优惠的政策[‘{。国际法对边境贸易的界定主要是以w to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中的规定为依据,根据gatt /w to的规定,边境贸易是指毗邻两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企业,在距边境线两边各巧公里以内地带从事的贸易活动。①作为建立区域贸易协定法律依据的gatt第24条(适用领土边境贸易一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是gatt法律框架中最惠国待遇的一个例外,给协定参加方提供了优惠和便利。同时根据第24条第3款,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为便利边境贸易而给予毗邻国家的优惠,从而为开展边境贸易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法律空问。世贸组织上述条款的规定实际上是将边境贸易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形式并允许给予特殊优惠安排。一个缔约方在边境贸易上给予毗邻国家的特殊优惠或便利是允许的,而目_这种优惠或便利作为最惠国待遇“例外”可以不适用于其他缔约方。 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的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在加入gatt /w to前后没有明显变化。1986年墨西哥加入gatt后,只是略微减少了某些实行配额管理的极少数产品。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区(na fi'a )成立以后,墨西哥从美国进口的产品有近soio实行零关税,其余部分也将在2003年之前实行零关税。但根据政府和边境贸易区企业达成的协议,边境地区从美国和加拿大进口的产品在2003年以前将继续享受原有的关税减免待遇[2{。各国在边境贸易的政策与实践中均有一些特殊的做法,主要有三种类型:( 1)明确给予边境贸易优惠政策。w to规则对毗邻国家的定义比较笼统,不少国家对边境地区进行了扩大的解释和理解,由于边境贸易额占各国贸易总额的份额较小,甚至微乎其微,因此还未曾有过将边境贸易问题诉诸争端解决的先例。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包括:确定边境贸易区或边境加工贸易区;除了一般的进出口贸易,还包括加工贸易、在进口关税上的优惠(零关税)、取消部分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简化进口手续;大多数国家允许边境贸易享受优惠关税的某些进口产品进入内地,从而发挥边境地区的区位优势。( 2)对边境贸易未做出专门规定,但在实践中给予特殊照顾和优惠。( 3)以国际协定为依据。欧共体中的上莱茵地区比较典型,具有可遵循的法律条文和合作协约,如欧盟的妈约矫口卡尔斯鲁厄协定,为边境区合作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 根据帼务院关于边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6年2号文件),我国边境贸易的贸易方式主要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议定书中,既承诺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要保持国家贸易政策的统一性,又争得了有关特殊贸易安排中的特殊例外待遇。中国已把现行的边贸政策通知了世贸组织,加入世贸组织后现行的边贸政策继续执行,而目_在 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研究制定新的鼓励和扶持边境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因此,中国对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通过与毗邻国家的区域贸易协定明确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待遇。 二边境地区合作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挥提供的法律制度基础 世贸组织的一个宗n是推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贸易自由化是一个过程,在地域范围必须由近至远,在合作程序上从低到高。在这个演进的过程中,边境贸易区发挥了不可缺少的历史功能。通过边境贸易可以方便边境两边的居民互通有无,就近利用边境地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其潜在资源,从而增强边境区域的竞争优势。边境贸易在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扩大贸易规模规范贸易方式、改善贸易手段的要求,从而使原始的边境贸易方式向规范、严密、便利的国际贸易形式过渡,边境贸易的管理系统将日趋成熟,并将为经济贸易的发展和建立自由贸易区奠定基础m。各类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往往是从边境贸易自由化开始发展和扩展起来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边境贸易区的贸易是一种先导、一种试验,它的前景是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和自由化,从诞生之日起就体现着世贸组织的宗n和基本原则。 现有的边境合作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低层次是边界口岸贸易,中层次是边境自由贸易区和边境出口加工体系,高层次是边境跨国界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圈。边界口岸贸易在边境贸易的发展中,通过辐射和连带到其他邻近区域使区域面积不断扩大,不断完善边境贸易的服务体系,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发展和完善成为包括周边区域的出口加工体系和具有转口贸易功能的边境自由贸易区。而最高层次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圈,是属于区域贸易协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一个国家某一个地区加入跨国界的区域经济合作,其主要法律依据已经不能囿于边境贸易的规定,而是要按照对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区域贸易协定进行,主要包括gatt第24条、gats第5条和授权条款。它并不一定由整个区域的各完整国家来组成集团,而可以是在区域内某些局部地区由国家或经国家认可的地方政府出面,组成灵活多样的区 域经济圈,以协调区域经济利益为主,进而积极创造条件向高层次的区域一体化过渡。 边境区合作面临的差别是多方面的,面对不同的政治经济结构和义务、不同的法律条文(如税收、开发规划环境法和社会法等)、不同的市场利益、不同的货币体系、不同的交通规划、不同的教育体制,要想使各方达到协调一致,是一件艰苦而长期的大工程。因此,需要法律条文和框架的支持,逐步推进边境合作的稳定健康发展。边境地区从制度上进行合作则是为建立更深层次的国家问合作以及签订实施区域贸易协定奠定稳固的基础。边境合作中的重点是以经济为主的全面合作,而保证国际经贸洽作顺利发展的最有效方式是通过建立法律制度,规范不同国家经济主体的行为,保证经济主体在东道国的公正待遇,为处理经济争端提供解决机制等,这是边境区域合作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其次,利用边境地区特有的优势发挥其特点,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语言的学习和交流、科研的共同享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区 域认同意识和社会决策参与意识,是区域可持续发展在边境地区的最佳体现,为区域合作向更广的领域和高深层次发展奠定基础。另外,边境区合作对解决区域本身存在的问题,诸如就业状况、移民、家庭、安全和犯罪以及解决边境纠纷也会带来积极作用,并为签订和实施区域贸易协定创造良好的政治和安全环境。 对于东北亚经济合作来说,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边境地区的合作可以为中心区域的广泛合作提供借鉴和经验。东北地区的边境城市之问往来的增加和合作加强又会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充分了解市场的变化,从而在贸易和投资上做出正确的选择,引导两国充分发挥经济上的互补优势,为国家问签署更深层次的区域贸易协定的重点谈判领域提供方向。同时,中央政府将重振中国东北地区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这与中国参与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战略的考虑不无关系,根据这个指导方针,中国政府将在东北地区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并继续加大投入资金的力度,用于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与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这些项目和投资为东北亚各国对东北地区的投资提供了巨大的商机,为周边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机会,能够进一步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从而通过东北经济的振兴,提高东北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参与东北亚一体化建设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物质基础和广泛 支持。 三、东北地区参与东北亚经济合作的战略发展框架及对策建议 l客观认识东北亚区域一体化中的各种复杂因素,采取务实态度,由低到高、先易后难地实现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由于东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开放度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同,并目_由于意识形态、社会制度}t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各国发展经济的思路和政策都有很大的不同[4j,而历史和现实的纠葛造成了合作的复杂性。因此,东北地区在与东北亚各国合作中,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不仅要采取双边合作,也要有诸边和多边合作;不仅要有国家的整体安排,还要有各省的分别参与;既要有边境贸易的低层次合作,又要有区域一体化的高层次规划。通过重点区域和边界贸易为起点,层层推进、不断深化,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 (l)重视儿个点。要以现有的边境口岸对口贸易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家给予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选择近邻、目_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地区建立跨国经济区,如环渤海经济区,图们江地区,环日本海经济区和中、蒙、俄、朝沿边经济合作地带的合作。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这些地带经济合作的范围比较小,决策相对简单,并目_是由东北三省不同的省份参与,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利于调动各个省份的积极性,同时也应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东北三省与这一区域参与国家的紧密合作关系。(发展两条线。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发展进程来看,相邻两国或两国问部分地区的经济贸易合作是实现区域性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先行地域。要抓住当前有基础有影响也有能力发展的双边和诸边合作,建立 较高层次的边境合作方式,这两条线主要是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中俄经贸合作。作为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大国,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在东北亚一体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中日韩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核心既有利于实现三国问的平衡(韩国在中日问的独特作用),也有利于处理同本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紧密的域外大国一美国的关系以及日朝、韩朝、日俄矛盾等。三个国家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上签署发表了(( 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鉴于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与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的互动性和经济结构的互补性,可以考虑把中日韩三国的合作建立在“1} 3”机制内l 5j,推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多层次目标的实现。中俄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上的互补性,使得两国互为市场,潜在容量巨大,这是发展中俄经济合作的基础和客观要求,因此双方要积极探索创办“中俄边境自由贸易区”等形式的合作方式,借助上海合作组织提供的政治和安全机制,率先在消除壁垒、减免税费、简化通关手续等方面进行尝试,从区域范围、合作领域、一体化程度等方面走在东北亚一体化进程中的前列。( 3)连成一大片。以稳步扩大中日韩合作规模为核心,把中俄边贸合作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强与俄日韩朝蒙等域内国家的双边关系,逐步把参与范围扩大到整个东北亚,全面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当前,东北亚地区的gdp已经占到世界的20'/0,如果在东北亚形成自由贸易区,东北亚地区的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合作的内涵和外延将稳步扩大,并将以经济为先导相机向政治安全领域扩展,从而使东北亚真正成为世界经济的第三极,并逐步向联盟化方向发展。 2积极发挥中国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为国内现代化建设和振兴东北战略创造良好的经济、政治和安全环境。区域一体化的建设中必须有核心,虽然日本在区域合作的态度上有了重要转变,但由于日本对历史问题,以及与相邻国家在领土上的争端使其很难在东北亚经济一体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推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并非都是由经济实力决定地位的,在欧共体中虽然英国的国家实力显著,但由于长期跟随美国的对外政策,以及其对欧盟的态度,而使法德轴心在欧洲一体化中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在东北亚一体化过程中,中国要有所作为,必须积极主动推进东北亚一体化进程。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中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经济基础,与俄罗斯签署了(( 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渔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朝鲜、蒙古有着传统的友好关系,与日本、韩国经济关系紧密,虽然关系发展处于不平衡状态,并目_还时常会受到干扰,但总体上处于有利位置,特别是朝核问题使中国在东北亚乃至世界舞台上的大国作用越来越突出。在东北亚事务中有所作为,可以借助积极推动和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方式来进行,既不与日本抢夺主导权,又要扩大我在东北亚的回旋余地和主动地位。通过经济一体化建设,使东北亚这个目前政治上最敏感的地区相互融合发展,以经促政。另外,通 过建立制度和谈判框架,可以为解决“朝核”等敏感问题提供一个对话的平台,有利于维护东北亚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同样,东北亚的稳定和安全也有利于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层次发展。 3加大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东北亚一体化进程加快发展。边境贸易只是起步阶段,要为较高层次的合作积累经验,必然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支持,这样才会使边境贸易有持久的动力。俄罗斯远东地区与中国黑龙江地区近年来的边境贸易的起伏就是一个例了。中央政府需要从资金、项目和人才等国内政策层面予以支持,同时要利用当前多边贸易谈判受阻,各国重视区域贸易协定在本国对外经济中的作用这一趋势,在外交、外贸等不同领域推动东北三省在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以对外贸易法为指导,制定立法层次高、调整范围全、适用各区域边境的法规或条例,形成既有权威性、统一性,又具灵活性、适应性的边境法律法规体系。 一些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边境区地方基层都远离中央政府,对资金和政策的等靠、要只能延误时机。上莱茵边境区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绩,就是边境区地方之问不断努力、交往、疏通和合作的结果。在法律条文尚未成立前,上莱茵地区也做了大量的地方准备工作,如对区域摸底调查她方立法、组织协会、出版刊物、对外宣传、寻找突破口、游说政府和国际组织等[}l所以,实现边境区合作地方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实质上推动互相的合作。东北三省为吸引外资在自身权限内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要进一步改善和治理投资环境,推进法治化建设。同时也要加快地方政府的体制创新,包括取消行业垄断、对外开放一些原来的限制性行业,为参与东北亚区域一体化的外国企业提供商业机会,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地区的投资。不同类型地区之问的相互交流,必须有一个中介机构来协调,联络各方利益,融洽边境各方的合作,这种中介的职能往往是边境区合作成功的关键。因此,东北地区可以组建多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的论坛组织或协调机构,这些合作形式既可以是政府问的,也可以是非政府机构,还可以是半官半民的灵活多样的形式,这都是通过地方努力实现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向和要求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9)

1.2按权限确定论证等级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了项目论证的两个等级。一个是由专业组审议,经田庄煤矿一体化委员会复审的项目,包括重大装备投入,设计及施工方案优化、变更,生产工艺改造、改进,生产系统优化等。另一个是由各专业组直接审查论证的项目,包括2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生产投入,巷道支护方式选择,配采及产品结构优化等。3.3建立一体化论证专家库一是建立准入机制,所有专业组成员必须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直接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对所有专业组成员实行绩效考核,由一体化办公室建立档案,作为奖惩依据。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未能尽到勤勉义务的专业组成员予以撤换,且两年内不得再成为本专业组成员。

2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实例

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体系,是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中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提炼。目前,这一体系已渗透到田庄煤矿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成为其挖潜增效、实现效益最大化的主要手段。

2.1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找准产能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田庄煤矿煤种属于高硫煤,市场销路窄、价格低,在煤炭行业的黄金十年里,矿井一直靠增加产量获得高额利润。自2012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一路下行,矿井陷入了“出煤越多,亏损越多”的怪圈。经过几番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田庄煤矿终于认识到生产布局上的广种薄收和系统能力过剩,是导致矿井效率低、效益差的重要因素。为此,田庄煤矿变“加法”为“减法”,将产能定位在80万t/a,致力于生产系统优化,改变过去那种遍地开花的生产模式,由两个水平、四条线同时作业调整为一个水平、一条线作业,采区由6个缩减到2个,减少带式输送机23部,节省运输及维护费用864万元;回撤各类电缆14500m,用于周转复用,至今未投入1m新电缆,仅此一项年可节约300万元,实现了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2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采区接续方案田庄煤矿五采区东翼和七采区工作面于2014年底准备完毕,需从三采区和九采区中选定接续采区。对两种方案的论证对比如下:(1)对比工程量及工期。选择九采区必须先排出46万m3积水,排水周期长,且之后各系统工程量大、持续时间长。相对而言,选择三采区较为简单方便。故从工程量及工期对比上,选择三采区为佳。(2)对比形成回采条件的前期投入。九采区形成正常回采条件还需要掘进2700m巷道,另外还需投入263万元左右。而三采区原已准备完毕两个工作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回采。两相对比,选择三采区比九采区可节省156万元。(3)对比安全系数的高低。从地质构造来看,三采区断层少、涌水量小,顶板稳定;而九采区从煤层露头揭露的地质情况来看相对比较复杂。从运输环节来看,三采区采用单轨吊机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简单、方便、快捷,安全系数高;而九采区采用架线电机车联合绞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复杂,相比三采区安全系数较低。因此,为减少先期投入,缓解当前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给矿井造成的经营压力,宜选择三采区作为配采采区进行短期接续,把九采区作为主采区,进行长远接续,待三采区开拓、准备完毕后,再行接续九采区,最为合理。

2.3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设备选型田庄煤矿七采区实际排水高度最大落差21m,正常涌水量270m3/h,最大涌水量为324m3/h。原七采区泵房设计方案主要选择md450-60×2多级泵,水泵额定扬程120m,额定流量450m3/h,电机功率220kw;排水管路为一路350mm排水管排水、排水能力381.5m3/h,另一路159mm排水管、排水能力95.37m3/h。设备投资约117万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排水电费约75万元。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泵额定扬程与所需扬程相差大,水泵效率较低;二是排水成本高,单位排水电费高达0.32元,经济性差。为克服原设计方案的缺点,先后形成3套设备选型方案。经过充分论证,最终确定选型is200-200-500m型单级离心泵,扬程60m,流量500m3/h,功率110kw。该方案最大的特点是设备投资低,比原方案节约23万元;水泵排水能力大,单位排水电费在所有方案中最低,仅为0.14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可节省排水费用约42万元。

2.4拓宽一体化论证的应用领域,改变休班模式提高人均工效田庄煤矿煤炭资源压覆严重,以条带回采为主,工作面产能小,采面安撤频繁,万吨掘进率高,运输系统复杂,辅助岗位工占用多,生产人员紧张,设备损耗、电耗高。为提高劳动工效,使矿井达到最佳经济运行状态,针对采掘辅助人员的休班制度进行了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将原来的轮流休班、连续生产模式变更为集中休班、集中生产模式,实现产能、设备和劳动配置三者最佳匹配,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1)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能够精简辅助工区替班人员,把富裕人员充实到采掘一线,对辅助岗位实行包岗到人,提高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利用集中休班期间安装设备,延接带式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转运物料,可有效减少辅工作占用时间。同时,由于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便于统筹安排,还有利于提高循环进尺。田庄煤矿自实施“集中休班、集中生产”以来,采掘工区出勤率均达到93%以上,人均工效比定额工效提高30%以上,年可增加效益744万元。(2)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降低用电、污水处理等费用。集中休班期间可根据功率匹配原则合理停用部分设备,年可节省电费23.40万元。由于集中休班期间停止生产,污水排放量减少,水质得以改善,年可节省污水处理费用49.68万元。(3)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协调检修工作,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减少生产影响。利用集中休班时间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使设备故障频率明显减少,故障时间比原来缩短85%以上;同时也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4)集中休班模式减少了生产天数,现场安全压力明显减小,降低了安全风险系数,有益于安全管理。

经济一体化论文篇(10)

二、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生产力的发展和不断深化的国际分工,在客观上要求打破国家对资源配置的地域限制,要求对生产要素进行跨国家或地区集中生产自己具有或可以实现较大利益的商品,使生产要素配置更加合理,最终将增加产品总量和生产规模,使各国受益。各国在当代经济交往中,一直在追求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它标志着先进的生产方式,是未来社会的经济基础。全球资源可以得到最有效、最合理的优化配置。全球范围内有效的分工协作可以产生新的巨大生产力,而且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从而可以开发最先进的产品,获得最经济的成本和最贴近的市场,从而具有最大的竞争力。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不仅是空间先进方式,而且开辟了人类更先进的生产方式的道路。它就是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化,主张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干预,充分发挥价格和利润在市场中的作用,建立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而全球经济通过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各种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实现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优配置。

三、经济全球化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1.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近十几年来,全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多方面质变。整个世界的经济技术水平大大提高,创造的物质财富大大增多。但是,收益分配的不公在加剧,可持续发展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加剧。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它们的市场经济模式不同,因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在加剧。世界经济不平衡的加剧引发了一股又一股的反全球化运动。这对于改善贫富差距扩大的不合理、不公平状况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要真正改变世界范围内的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主要应靠发展中国家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战略和策略,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2.推动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进程,并为世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全球化和区域化都从不同领域和范围推动了上一世纪已经兴起的科技革命进程、全球范围的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和区域安排内的科技开发分工。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信息技术产业在世界高新技术发展中已成为关键。二是全球化和区域化安排实现了高新技术从发达国家向全世界的扩散和转移。三是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为主的新技术将逐步与传统工农业结合,形成新的产业增长周期。

3.对世界经济秩序产生深刻的影响。各国、各地区间经济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状况使全球化的进程只能是次优安排附加一系列例外。区域化方式虽然基本上解决了体制内的最优安排,但由于它严格的排它特征,使之与非成员之间又形成了新的贸易与投资壁垒。但从总体上和发展进程上,经济区域化恰恰是经济全球化的阶段性补充,而且在结果上,区域化最终将促进全球化,已有的区域化实践已经证明,区域化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除,扩大了成员间的贸易,其进一步的结果是随着相互间市场的开放,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实现了利润最大化和最优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而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必然增加对区域外产品和生产的需求,到这时,区域内经济就需要跨越区域界限与区域外经济交流,或者是扩大区域化的范围以实现经济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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