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的作用汇总十篇-9游会

统计调查的作用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05 14:35:46

统计调查的作用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1)

作为针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有着十分重要作用的因素,统计信息化建设自身的特殊性是不言自明的。对这一项课题去进行研究,对于更好的对统计信息化建设问题的分析以及掌控力度提升,从而使用合理化的方式以及途径,不断的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的最终效果给予保障。

一、概述

人口统计工作主要是对信息化加以实现,属于人口统计工作运用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展现,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注意的作用,能够很好的对工作效率加以提升,不断的促进人口统计工作的发展,可以说对人口统计管理有着十分注意的意义。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属于政府工作的中心内容,同事还是促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构成部分。

二、统计信息化建设在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里的意义和作用

(一)给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有序进行创造宣传的平台。使用电视和广播以及网络视频音频等一些媒体的手段,宣传有关精神以及口号,去制作相关的专题与访谈栏目,同事在网络里进行播出,可以使得口普查与人口还有劳动力抽样调查的目的以及意义和作用等使用最快的速度去传递给社会的大众,可以引导大众依法去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还有劳动力去进行抽样调查,监理一个据实申报的理念,给普查和调查的有序进行创造一个非常好的舆论环境以及氛围。普(调)查机构使用网络技术去建设一个普查与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的网站,网站里设定的普查新闻,还有文件通知以及会议讲话等主要的栏目,可以在短时间中使得很多人都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的有关信息加以认识,更可以直观的显示出人工作里的相关内容。

(二)强化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资源的管理以及使用。人口普查以及人口还有劳动力抽样调查有着一定的时效性,并且对于时限有很高的要求,相关信息是不是可以在业务流程里很好的进行流动,并获得科学的管理以及合理的使用,起属于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活动是不是能够成功的重点因素,通过对统计信息化的建设,可以非常好的对当前信息资源的流程予以分析,同时整理出一些不合理的或是没有效果的流动环节,从而积极的制定适宜有效的流动体系。统计信息化建设可以强化对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信息资源上的管理,强化对有关信息资源的合理使用。

(三)推进人口普查以及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活动相关的标准化。统计信息系统一定要设置在一定的标准上,所以人口普查与人口还有劳动力的抽样调查工作的进行也一定要紧密的与这些标准贴合,比如进行普查的方式以及业务流程,还有相关的统计指标与数据处置等。使用规范性较强的普查还有调查方案以及体系,可以对普查以及调查的对象,与时间以及内容还有范围与登记原则以及组织实施的原则等去完成实际的界定还有规定,也就可以进一步去对人普查以及调查工作的管理流程标准化以及规范化加以提升。此外,在对数据进行处置上,也可以依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程序予以上报,总的来说,统计信息化建设可以推进普查工作的标准化以及规范化,同时进一步的对普查与调查数据的处理还有上报与管理等的质量和效果等加以提升。

三、语气相关的策略探讨

(一)部门间的人口以及劳动力统计数据建设一定的共享机制,τ诓棵攀据的衔接加以实现,建设通过统计和公安,以及计生还有劳保等多个部门在内的统计数据的共享体制,从而对统计数据的多部门覆盖以及共享进行操作。

(二)建立统一和有效高效的数据处置系统。给充分发挥普查以及调查数据的作用,急切的需要依存相关的信息技术手段,对于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建立以数据库系统作为支撑的数据平台,从而去对离数据进行集中以及统一的管理加以实现,对于数据的质量加以提升。

(三)积极探索并且进行互联网的推广与填报。2015年1%人口的抽样调查,首次使用了互联网去进行填报的形式,可以说这是我国人口调查史上所进行的一次革命性的变化。使用互联网的形式,有着降低调查员的工作强度,并且对填报效率以及质量加以提升,同事归避入户难等很多的优点,毫无疑问的是改变了日后人口调查的方向。

(四)积极培养统计信息化的相关专业人才。应该对现有的从事统计信息化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挽留,他们的经验比较丰富,并且对行业有所了解,懂技术,可以说是进行统计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一种无形资产。

四、结束语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2)

人口计生统计调查,是指为收集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及其事业发展情况制发的各类定期、不定期报表和组织的各种专门调查,包括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开展的调查。开展人口统计调查是人口计生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于全面掌握人口计生情况、指导人口计生工作决策,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人口计生统计调查政策性、业务性比较强,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必须遵循一定的制度规范,必须科学设计调查方案,确保实现统计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严格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审批管理

人口计生部门是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的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调查,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调查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设计原则和标准。责任单位报请统计调查时,应当就统计调查的目的、内容、方案等相关内容作出具体说明。相关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对统计调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统计调查项目批准实施,对不符合规定的统计调查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需要责任单位修订完善的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关于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的审批管理,国家计生部门和地方计生部门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应当严格遵循。需要注意的是,当今经济社会,受各种利益驱动,个别地方以商业利益为目的,借助人口计生部门的资源,组织开展所谓的有关统计调查,极易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必须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如果责任单位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案不合理,按照该方案调查可能出现错误或失实的结果,也将不能科学指导工作开展,可能还会带来负面作用;此外,我国人口计生工作是一个敏感问题,有关工作搞不准、搞不好,极易引发国际有关媒体的负面报道。所以,对人口计生统计管理不能有任何松懈,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

2.严格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组织实施

人口计生统计调查项目得到审批后,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一是严格统计调查的原则要求。要对统计调查工作进行可行性分析,涉及重大问题的统计调查,应当进行充分的论证;统计调查的内容和范围不能超出组织统计调查的部门的职能;拟调查资料能从已批准实施的或其他部门已进行的各类统计调查中收集到的,不进行重复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或抽样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进行全面调查;一次性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搞定期调查;新制定的统计调查不能与已制发的统计调复、交叉、矛盾。二是科学设计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方案包括内容:(1)调查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内容、资料上报、调查结果运用等;(2)统计调查所需填报的各类报表、调查问卷和各项指标的解释、逻辑关系、计算方法及相关的技术问题;(3)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预算及其来源;(4)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案等。特别需要注意,各类报表、调查问卷指标的计量单位和编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确定,没有颁布标准的,由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单位自行制定,但不得与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原则相矛盾;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报表、调查问卷,在标题之前标明相应的密级;报表、调查问卷的名称与主要内容要一致,各项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当明确,各项指标要有相应的计量单位。三是注意有关人口计生统计指标意义。在统计调查过程中,需要用到有关人口计生统计指标,而有些指标只在特定环境或一定人口规模才有实际意义,需要科学把握和应用。例如性别比指标问题,只有在较大人口基数范围内计算才有意义,有些地方对乡镇计算这一指标是不够科学的;再如人口自增率指标问题,是从宏观上分析人口变动的重要指标,这一项指标也要在人口规模较大的情况下才具有现实意义,规模小了不能反映一个地区较长时间的人口变动规律。像这样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要进行具体认真研讨论证。四是认真组织实施人口统计调查工作。实施调查是关键环节,是统计调查项目能否实现目标的保障。责任单位要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层面等各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全力予以保障,并对调查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偏差,确保调查科学到位,达到预期目的。要加强调查人员队伍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工作负责的高素质人口计生统计调查队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

3.严格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结果应用

人口计生部门应建立“统计调查项目库”,对有关重要人口计生统计调查项目调查结果纳入项目库。责任单位根据调查目的对调查结果进行应用,不得随意扩大和应用范围。对统计调查项目的调查结果要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泄密问题。擅自公布统计报表数据或专项统计调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为国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统计调查结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统计调查行为予以纠正或处理。社会机构或有关部门使用人口计生统计调查数据,应当向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用途;人口计生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方使用数据目的,提供有关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要加强对人口计生统计数据的科学化分析,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和人口计生统计指标,对调查结果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找出规律和特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指导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资料和结论,可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报告。

总之,人口计生统计调查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口计生部门要注意加强管理和指导,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分析形势需要,确保人口计生统计调查不断科学规范,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3)

一、统计调查质量概述

所谓统计调查质量,主要指的是从总体目标中获取所需的数据资料,一般包括普查、抽样调查、合成数据以及获取报表数据等等。一般来说,统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所以,在统计中,其质量可定义为统计调查质量。若将统计调查作为生产的过程来看,那么,可将其质量定义为符合标准,即统计调查过程的质量。若将统计调查作为生产的成果来看,那么,可将其质量定义为满足需求,也就是统计数据的质量。

一般来说,在统计数据质量领域,可将其数据质量标准定为以下五个维度:准确性、健全性、适用性、可得性和可靠性。而对于统计调查过程质量维度,可将其分为六个维度:准确性、目的性、及时性、可释性、可得性和一致性。

二、统计调查质量的维度分析

对于统计调查质量来说,其质量方面的特征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一些特征比较适用于统计调查过程的管理,一些特征对于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价较为适用。而为了加深统计调查质量的理解,有必要从调查主体和调查过程两个方面对调查质量的维度进行分析。

(一)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主体分析

统计调查的结果主要通过统计数据来反映,而统计调查工作的质量则直接通过统计数据来体现。一方面,数据质量可以说是数据调查质量的表现,其自身也有特定的质量特性要求。而从另一方面来说,统计调查工作与统计数据两者的关系,实际上是统计调查参与主体与统计数据之间的关系,因此,调查质量维度应对参与主体进行系统分析。

1.一般来说,统计数据自身所特有的质量特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致性、可比性和准确性。众所周知,任何统计活动都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体现在准确的统计数据上。因此,统计数据不但要满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还要能够反映总体量、各部分量之间的关系以及界限,即一致性和可比性。

2.从被调查者主体与所获得的统计数据之间的关系来看,各类统计机构是统计数据的主要来源,数据的用户则是统计数据的最终使用者,而被调查者则是统计数据的提供者。对于不同的统计调查参与主体来说,其不但要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更要重视统计数据质量维度的特性,满意的数据调查质量是能够让数据用户调查主体、统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同时受益。首先,从统计数据用户的角度来看,统计调查质量特征主要包括时效性、目的性、可释性与可得性。其次,从统计机构的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将统计机构的工作效率与效益列入考虑,主要表现为以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取最满意的统计调查成果,即经济性。最后,从被调查者角度来看,统计认识的主体与客体必须建立信任关系,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则要求统计机构为资料的提供者保密,即保密性。

(二)统计调查质量的过程分析

从统计调查质量的特性出发,可将统计调查的过程分解为三个方面:

第一,从狭义方面来讲,统计数据调查的过程主要指的是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射击调查的设计、调查的实施以及所得数据资料的分析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统计调查质量的准确性和经济性是统计人员重点关注的对象。

第二,在狭义统计数据调查的基础上,统计数据传输。首先,数据传输具有时效性和及时性。统计机构一般对数据的最后时间作出规定,这种对数据本身系统以及第一层次的各生产阶段时间都提出了时间限制。其次,数据传输具有保密性,一定要对被调查者隐私进行保护。

第三,在前者的基础上,在从用户的需求出发,制定调查数据质量,对数据用户的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形成循环工作系统以及可以改进的广义统计质量调查过程。调查质量的结果体现在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可将统计调查质量特性归结为五个方面:可释性、可得性、时效性、一致性和可比性。

(三)评估和改进调查数据质量

在统计调查质量维度的分析中,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统计调查质量,最大限度地为提高统计数据用户的满意程度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数据质量和过程质量对统计调查质量进行区分,其意义在于,前者主要应用于各种统计调查结果的使用和完善,而后者则侧重于统计调查过程的改善与控制。

第一,在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因统计调查质量存在多维度特性,且其各个维度之间的差别较大,如时效性、准确性和统计调查预算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因此,在统计调查的质量改进中,要找出导致各个质量问题的关键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先重点后难点的步骤逐一解决。

第二,在统计数据质量的使用与评估时,要以用户的满意程度为基础,对统计调查的参与主体和统计数据本身进行系统地评估,发现统计数据在使用时所存在的优势、劣势以及所要注意的关键点。最终形成质量报告指导用户对数据进行正确使用,同时,还应该将使用期间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不断强化质量改进循环。

第三,当统计调查的过程与统计数据用户之间出现冲突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统计机构与统计数据用户之的互动来解决问题。数据用户对于当前的需求与潜在的需求较为了解,当需求涉及的质量维度冲突时,他们能够对可得性、目的性、一致性和可比性等维度按照重要程度进行顺序排列。因此,统计数据的生产者有必要与统计数据的用户一起工作,共同化解统计调查质量维度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实现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最终目标。

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社会中各阶层组织以及个人对各种信息的数量、种类以及质量的需求也逐渐增高。通过对统计调查质量的内涵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统计调查质量的主体和过程,同时,根据统计调查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当有效的评估和改进调查数据质量的方法和途径,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促进统计调查质量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4)

一、现阶段传统统计调查的应用

网络统计调查实际上是传统统计调查在现代信息扩散媒介上的应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相较于传统统计调查,网络统计调查在组织和实施等各个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一)角色发生转换

在传统统计调查中,不管采用何种调查方法,其都是以被调查者为主体,通过调查者的主动访问来完成统计调查,在这个过程中,被调查者处于被动状态,在调查者的积极推动下,即使被调查者没有意向,也可能参与调查过程,进而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而当利用网络统计调查则不会存在传统的调查者,而作为替代品出现的则是互联网上的动态网页和电子档问卷等等。在传统统计调查中,调查者是主动要求被调查者参与统计调查的过程,而在现代网络统计调查中,被调查者则是凭借自己的主观意志,有针对性地参与符合个人兴趣的统计调查。

(二)调查样本发生了改变

一般来说,传统统计调查选择样本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随即选择和非随机选择,可根据所调查内容的不同而有针对性地选用合适的调查组织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所统计调查资料的精确性和可靠性。而对于传统的网络统计调查来说,因其缺乏明确的被调查者,所以,很多以抽样为主的组织方式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调查的样本主要有网民构成。由于网民的分布状态与社会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而且网民所代表的是一批文化程度和收入较高的年轻人群。所以,在网络统计调查中,应及时设置有效的网页内容对上网者进行层次区分。在网络统计调查的过程中,以上网者回答部分问题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倾向的网页内容,利用特定的计算机程序对上网者进行判断,使真正对统计调查感兴趣的上网者获得参与统计调查的权利。虽然网络统计调查的整体代表性会有一定的差距,但对于同一种产品来来说,其样本仍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三)调查实施者发生转变

对于资金雄厚,规模较大的公司来说,其完全可以进行独立的统计调查。但实际上,拥有这样实力的企业少之又少,大部分企业的统计调查业务都是通过专业的调查机构来完成的。一般来说,作为专业统计调查的实施者和组织者,这些专业机构主要的工作任务包括样本的选择,调查问卷的设计,实地调查,资料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等等。对于网络统计调查来说,其大部分工作的进行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统计调查媒介的革新,使各种统计调查任务成为企业能够独立进行的日常工作,而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调查项目才会托管专业的统计调查公司。

二、网络统计调查的方法

(一)web站点问卷法

将设计好的调查问卷放在相关网站的网页上,由浏览相关网页并对统计调查问卷有兴趣的被调查者完成问卷调查。就目前来说,这种统计调查方法最为常见,通常其研究的总体是对调查问卷有兴趣的所有网民。这种统计调查方法优点明显,涉及范围广。但是在web站点中,很多被调查者具有不可控性,不能明确定位被调查者的身份,若以所获得的数据为全体网民意愿的话,很有可能导致误差。

(二)电子邮件法

以用户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索引,形成条理清晰的清单。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将统计调查问卷发送至被调查者的邮箱,而被调查者填完调查表后,再以邮箱的形式返还给调查者,调查者再利用网络软件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处理和分析。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可反复征询用户的意见。但其最大的缺点就是要在有限的具有电子邮件的用户中进行,而且其使用方式较为被动。

(三)网上视频会议法

传统的访谈法和座谈会法与网上视频会议法比较类似,但是后者主要是通过网络的形式来实现的。它通过网络的视频会议功能,把不同地区的被调查者聚集在一起,在调查者的引导下,实时获取相关问题的调查资料。通常,这种方法较为适合某个专题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双向交流。但是其所获取的数据精确度并不高,且花费的成本较多。

(四)网上讨论法

网上讨论法主要利用网络的交互式工具来完成统计调查。就目前来说,常用的网络交互式工具主要有bbs、网络会议、网络实时交谈等等。一般可在相应的讨论组中发出调查问卷表,调动相关对象进行交流讨论。采用这种方法能够实现有效的双向交流,及时征询反馈意见,但是相对来说,其调查的范围比较窄。

三、传统统计调查与网络统计调查的比较

(一)固定样本调查――网站在线调查

网站在线调查主要是通过专门的调查网站进行在线调查,网站能够提供调查项目的各种数据资料及其与相关网站的链接。在网络调查中,可借鉴传统统计调查中的固定样本调查,以固定的被调查者为对象,实现网络调查,并利用网络实时传回调查公司网络站点。

(二)座谈会法――网络主题调查法

在传统的调查统计方法,座谈会法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种,主要是在组织者的控制和引导下所进行的集体访问。而在网络统计调查中,也能够采用与之相类似的访问。在互联网中,调查者可通过各种网络聊天室提出相关的调查问卷。而网络主题调查法就是调查者通过聊天室,针对某一个特定主题所采取的开放式讨论,进而获得统计调查结果。依据调查项目的不同,可选择类型不同的聊天室,如对于与女性相关的问题,可选择大多为女性访问者的女性聊天室。一般来说,网络主题调查法对于一些探索性和开放式的问题调查比较适用。

(三)个别访谈法――电子邮件调查法

个别访谈法属于传统统计调查方法中的一种,主要采用随机分类的方法调查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样本,并通过调查者电话联系或者上门拜访的方式开展调查活动。而在网络统计调查过程中,市场调查的样本主要是所有的网民。网络统计调查者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如积累、购买或者索取等方式取得网民的电子信箱。并利用网络平台,将设计好的调查问卷一一发送至特定用户的电子信箱中,当被调查者完成问卷之后,再发回至调查者指定的网络平台。如此一来,个别访谈法就能够在网络统计调查中得到充分运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信息化时代,统计调查的方法和途径日趋多样化,这进一步使统计调查实现了跨越式和突破式的进展。通过分析网络统计调查和传统统计调查的优势,实现两者优势的有效结合,进而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5)

人口计生管理和调查是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责,也是其权力,任何个人和其他部门都不得越权进行人口计生调查。同时,人口计生调查也不是人口计生部门想进行就进行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和报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来进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计生部门不按照规定随意调查或者调查过程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我们一定要制定规范的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审批制度来规范人口计生部门的行为,使得其人口计生调查统计的过程能够科学顺利的进行。

制定规范的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审批制度,首先要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申报进行规范,做到人口计生统计前必须申报,没经过申报一定不能进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其次,要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中统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定,使得工作人员在统计中能够有技巧的进行询问,得到真实的统计数字。[1]再次,对统计结果的使用进行规范。人口计生统计是国家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的为了了解人口情况和制定相关人口政策而进行的统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泄露统计结果,更不得将统计结果拿来牟利。对于违反者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最后,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对于统计中的不文明不合理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且及时改正和反馈。

二、规范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组织行为

人口计生调查是由政府主导的严肃行为,在调查的实施过程中应该认真、严谨、科学进行,避免因为个人行为的失当影响统计结果,并且对国家和政府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首先,在人口计生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人口计生统计原则。对于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统计时应该事先进行充分论证,然后进行合理、详尽的规范来指导调查行为;调查应当在人口计生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调查与职权范围无关的或者超越调查目的的行为。其次,人口统计调查的内通过应该科学合理。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39期2014年第0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在人口统计调查前,应该先明确调查的目的,然后根据调查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调查并非是内容越全越好,而应该在已收集到的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调查,节省人力物力。再次,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应该规范、科学。统计调查方案应该包括:(1)调查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内容、资料上报、调查结果运用等; [2] (2)统计调查所需填报的各类报表、调查问卷和各项指标的解释、逻辑关系、计算方法及相关的技术问题;(3)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预算及其来源;(4)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案等。最后,明确相关指标的意义,在调查的过程中灵活选取应用。[3]由于调查的范围较大,涉及的调查内容较多等,很多指标是为了考虑到部分地区的特殊情况而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地区情况;还有些指标人在人口基数较大的情况下才有意义的,对于人口少的地区意义不大,如果对这些指标进行统计非常有可能使最后的统计结果产生误差。

对于统计人员进行规范性调查的培训业也是规范人口计生统计调查组织行为的重要内容。统计人员是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直接承担者,他们对于计生工作的认识、对于统计指标的理解、在统计过程中的各种行为等都对统计工作的科学、顺利进行,对统计工作的准确性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4]首先应该培训其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让统计人员充分明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认真地对待,严格按照统计程序来进行统计。其次,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指标的解释。让统计人员充分理解每个指标的含义,使得其统计工作能够正常顺利进行。最后,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行为的培训,使得统计人员在统计过程中能够合理规范操作,顺利得到统计数据。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的进行中要做到严肃认真,不弄虚作假。

三、规范人口计生统计结果的应用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6)

《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统计对国家有着不能取代的作用,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所以我们统计工作者责任重大,必须做到一丝不苟,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国家负责更是对人民负责。

统计具有很繁重的任务,因此也必须履行神圣的职责,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统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应当认真执行。

统计学是一门严谨的学术,《统计法》明确规定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复、矛盾。需要统计工作者必须深入基层亲身考察得到最真实最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然后进行统计汇总编制成报表汇报给上一级。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遵循三个原则: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切实可行,注重调查效益;既然统计是一门严谨的工作,那么统计调查项目的计划应当列明:调查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必须同时编制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用的统计调查表和说明书;

(二)供整理上报用的统计综合表和说明书;

二、深入学习《统计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作为一个统计工作者,做过很多报表也对统计有了一定了解,但通过对《统计法》的学习让我更加清楚,对于一种数据的统计必须进行经常性抽样调查,通过基本统计单位普查和行政记录的方式,查明基本统计单位及其分布情况,建立科学的抽样框,按照随机原则在调查总体中选取足以代表总体的样本单位,减少抽样误差。

通过学习第十五到二十一条关于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分布的内容,对以后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改善,譬如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必须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

作为一位统计工作者和一名党员,我应当更加尽心尽力的工作,为党和人民贡献一份力。所以我更应该深度了解我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学习《统计法》,使我了解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一)统计调查权(二)统计报告权(三)统计监督权。还要与各单位各部门协力合作完成各方面的统计工作, 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

首先要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其次要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包括生产、供销、基建、劳动人事、财务会计等机构)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再者,制订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最重要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本部门的基本统计资料,会同计划和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对本部门执行政策、计划和经营管理效益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管理本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三、严格执法、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贯彻落实《统计法》关键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把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典型案件作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强化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树立《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再好的法律也会失去作用,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强化执法机构,建设一支政治性强、作风过硬、业务精明的法制工作队伍。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7)

(一)统计调查系统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决策科学化进程的推进,统计调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目前已涵盖了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农村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畜禽监测、企业景气指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常规调查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文明城市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专项调查以及临时性单项快速调查。

(二)统计调查数据是政府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信息。统计调查系统在为中央和省提供调查信息的同时,也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大量翔实的基础数据、基本情况,同时也为核算地方生产总值提供价格指数依据,为综合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相关基础资料,是量化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认识市情、县情的重要渠道。

二、支持统计调查系统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

(三)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性,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的独立性。国家统计局统一的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必须严格执行,不断提高制度方法的执行能力;由统计调查系统承担的各项调查任务,由统计调查系统独立组织调查,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并对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上报和实行严格的监督,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严格调查网点管理。调查网点是调查数据的源头,其代表性与数据真实性对总体推断十分关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调查工作宣传和调查点、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加大行政支持力度,落实调查补贴,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度。抽中调查点、调查户不能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加强辅调员队伍建设。支持统计调查系统配齐、配强调查网点的辅调员队伍,承担统计调查任务的乡镇办统计人员为辅调员,每个调查点或10户调查户选配1名辅调员,负责协调和落实本辖区的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加大对辅调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落实必要的待遇,确保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六)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统计调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改善市、县统计调查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建立联网直报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七)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调查目的、意义的宣传,使调查对象明白接受统计调查是《统计法》赋予的法定义务,提高其接受调查的自觉性。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和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统计调查资料的调查对象和篡改、干扰统计调查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八)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统计调查系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调查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可信。执行统计调查数据下管一级制度。密切和市、县级统计局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建立重要数据协调机制,实行数据共享。

(九)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服务水平。要不断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方法,提高进度分析的及时性和专题分析的针对性,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分析研究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

(十)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统计调查工作纳入政府序列进行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统计调查改革的各项措施。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8)

中图分类号:c8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2-0383-01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在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认识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作用,社会也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赋予统计工作更多新内容和新任务。统计工作正处于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推动统计工作上台阶。统计工作者应全面深入分析统计工作在机制、体制、调查方式、调查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加快统计改革的步伐,全面推动统计事业的发展。

一、在统计调查方式上,要克服全面调查的弊端,采取科学的统计调查方式。当前,全面调查在收集社会经济信息工作中还是一种主要的调查手段,全面调查的长处在于各级统计人员熟悉、好布置、好操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经济体的不断涌现,全面调查费时、费力、费工、统不全、统不准、易受人为干扰的弊端日益显现。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巩固好抽样调查;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改革,逐步减少对全面调查的依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调查的实际,广泛应用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的方法,做到能用抽样调查的,坚决不用全面调查;能用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的,坚决不用抽样调查。采取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 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搜集、整理统计资料的科学的统计调查方式。

二、在统计资料的采集方式上,要克服对纸介质报表的过分依赖,大力推广网上直报。当前,纸介质报表仍是统计调查单位上报统计资料的主要手段。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各界不断加大网络上报统计资料的专业范围和报表种类,网上直报统计资料其优点在于:一是方便基层单位上报统计报表;二是统计部门减少报表二次录入,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数据质量,通过直报,减少报表流转的中间环节,相应减少再生性的差错。可以预见,通过网络上报统计报表将是统计资料采集方式的一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谁主动,将大大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将进一步更好发挥统计功能,将进一步促进统计工作的大发展。但有些单位目前仍是处于应付任务的层面上,网上直报的使用力度还不大,还需我们大力推广。

三、在统计资料来源上,要克服统计部门包打天下的做法,广泛使用部门统计资料。在我国的政府统计架构中,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是政府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按统计法规定,也同样具有法定性。在gdp核算中,我们也要使用多部门的统计数据。随着“下算”和“下管”一级的核算方法的不断推进,以部门统计资料为基础的核算方法在不断增加,尤其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服务业和民生统计,仅依靠统计部门的力量直接开展调查已困难重重,也难以完成任务,必须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优势,使用部门统计资料,才能准确核算服务业发展情况。对此,我们要抛弃自己包打天下,自己直接调查的笨做法,充分认识到部门统计资料也是对某种经济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要相信部门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统计核算中,部门统计有的,统计部门就直接使用,不另调查。在工作中,统计部门要以《统计法》为准则,着重从统计标准、统计指标、调查方法、调查范围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部门统计规范有序,要与部门统计建立统计资料共享机制,杜绝重复调查和数出多门,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四、在统计调查范围上,要克服重经济轻社会的倾向,树立全社会的统计观念。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见物又见人”的统计信息需求将不断增大,这必将要求统计部门在做好经济方面统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做好社会民生方面的统计,而社会民生统计这一块恰恰是当前统计部门的短板。对此,我们要积极探索,有所作为,建立反映社会进步的统计指标体系,全方位反映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情况。

五、在统计调查管理模式上,要克服按隶属关系划界的做法,积极探索在地统计的模式,全面准确反映社会经济概貌。在各级统计调查中,我们还沿袭着计划经济年代以调查单位隶属关系划界的统计调查模式。随着行政区域的不断延伸与经济组织形式多样化,调查单位的划界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漏统现象,其最大弊端是难以全面统计核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上级也整日忙于报表工作,难以抽出人力和时间从事统计管理、数据质量监控、统计法制工作、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为更好统计核算经济发展情况,我们要借鉴成功经验,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工作小组,加快启动在地统计,为全面准确评估两区科学发展提供依据。

六、在统计数据质量上,要克服片面的质量意识,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念。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是开展统计调查的立足点和归宿。在工作中,我们还偏重于从数量平衡、逻辑关系、单个专业上来把握统计数据质量,而对于统计对象是否齐全、统计过程是否科学、专业数据是否匹配、数据的时效性等方面对数据质量影响的关注度还不够,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要树立全面的统计数据质量意识,按照事前抓基础、事中抓审核、事后抓评估、兼顾时效性的办法全面抓数据质量。

为了适应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统计工作必须加大改革力度。我们要更好适应统计调查需要,虚心学习省内兄弟市、县的成功做法,破除难作为的思想,大力进行统计工作的改革,全面推动统计工作的发展,为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参考文献:

[1] 王大治.统计工作的科学性[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04) .

[2] 吴丽萍.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j].经济信息,2010.(06) .

[3] 张宏宇.谈统计工作的改革[j].统计研究,2011.(02).

[4] 庞有贵.统计工作及统计思想[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03) .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9)

持证人员依法进行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时,应当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出示证件。

第三条统计调查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格式,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总队印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颁发。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总队依照本办法建立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统计调查证可以颁发给下列人员: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的调查人员;

(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聘用的调查人员;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的工作人员中,直接执行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调查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持工作证执行政府统计调查任务。

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持普查员证或者普查指导员证依法执行普查任务。

第五条取得统计调查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统计知识和调查技能。

第六条取得统计调查证,应当由本人填写登记表,经聘用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审查,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总队核准,由聘用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单位颁发。

第七条统计调查证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年龄;

(二)持证人照片;

(三)持证人所在单位或者聘用单位名称;

(四)发证机关、证件编号;

(五)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第八条持证人员的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

(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三)要求有关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

(四)审核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依法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持证人员对在政府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

持证人员不再从事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或者统计调查证有效期届满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统计调查证。

第十条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统计调查证,不得涂改、转借、故意毁损或者用作与政府统计调查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以收缴统计调查证。情节较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将统计调查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利用统计调查证从事与政府统计调查无关的活动的;

(三)泄露调查对象统计调查资料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非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的,还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还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统计调查的作用篇(10)

持证人员依法进行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时,应当主动向统计调查对象出示证件。

第三条统计调查证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格式,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总队印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颁发。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总队依照本办法建立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统计调查证可以颁发给下列人员:

(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的调查人员;

(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聘用的调查人员;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的工作人员中,直接执行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调查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持工作证执行政府统计调查任务。

各项全国性普查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持普查员证或者普查指导员证依法执行普查任务。

第五条取得统计调查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统计知识和调查技能。

第六条取得统计调查证,应当由本人填写登记表,经聘用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审查,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总队核准,由聘用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单位颁发。

第七条统计调查证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年龄;

(二)持证人照片;

(三)持证人所在单位或者聘用单位名称;

(四)发证机关、证件编号;

(五)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第八条持证人员的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

(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三)要求有关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

(四)审核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依法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持证人员对在政府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

持证人员不再从事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或者统计调查证有效期届满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统计调查证。

第十条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统计调查证,不得涂改、转借、故意毁损或者用作与政府统计调查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以收缴统计调查证。情节较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将统计调查证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利用统计调查证从事与政府统计调查无关的活动的;

(三)泄露调查对象统计调查资料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非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的,还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还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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